上层社会的体育活动

在古代埃及,有专门培养上层社会子弟的贵族学校和军事学校这样一些教育机构。从司芬克斯遗址的一块石碑的记载可知,当时这类学校的教授内容除文化课以外,还有射箭、划船、跑步、驾车、骑马和驯养战马等。

狩猎大动物是法老的特权。法律规定,狮、象、犀牛等除法老之外,任何人不能猎取。古埃及上层社会的体育娱乐活动,最集中、最典型地体现了奴隶主君主制国家体育独占性的特点。

在古埃及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一些极善狩猎的国王。十八王朝的阿门诺弗斯三世登位前 4 年间,在狩猎活动中便曾猎杀过 102 头狮子,待登位之后, 便将这一“伟大业绩”铸造在钱币上,让人永远纪念;二十五王朝的拉美西斯三世更是一个精于猎狮活动的法老。在埃及门特的盖特神庙的碑文上,便有一条记载,说这位法老曾在一次狩猎活动中,箭无虚发,一连 7 箭,射杀

了 7 头猛狮。

同猎狮一样,猎象和犀牛也是法老的特权。在对近东进行扩张战争期间, 埃及的法老曾以猎取巨象与犀牛取乐。他们砍下犀牛角和象牙,运回埃及, 供奉在神庙上以标榜法老的武功。托拉姆斯三世就是一个猎象的好手,他曾经在尼亚原野上进行了一场空前的大型狩猎活动。在狩猎中,他一马当先, 率队围攻象群,仅这一次狩猎便射杀巨象 120 头之多。

除狩猎大动物外,投棒击鸟的娱乐活动也被定为法老的特权。到后来, 这一活动也允许贵族参加。

古埃及的贵族在体育、娱乐活动中也享有一定的特权。每当风和日丽, 他们便携带妻儿,驾驶着扁舟,去到尼罗河三角洲的芦苇丛中,或垂钓,或叉鱼,或投棒击杀惊乌。更有雅兴者,于夏夜泛舟在王宫附近的人工湖上, 听歌纳凉,饱览湖光山色。

骑马和驾车也是上层社会特有的一项体育活动,作为军事训练和娱乐的内容在皇室和贵族当中倍受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