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体育

公元十世纪,修道士札克·德·维特里曾这样说过:僧侣是眼睛,因为他们为世人指明道路,贵族是手臂,因为他们维持社会秩序,并保卫国家。贵族所起的这种作用是全靠一支由贵族出身的骑士组建的军事力量来实现的。骑士的训练活动是欧洲中世纪体育的重要内容。

中世纪上层社会体育的标准方式是骑士体育。骑士制度形成于 8—9 世纪,它是西欧封建制度的政治基础。骑士的标准是骠悍勇猛,虔敬上帝,忠君爱国,宠媚贵妇。这是基督教义和日耳曼贵族野蛮性的综合体。

12—13 世纪是骑士教育的兴盛时期。骑士教育分为三个阶段:7 岁以前, 封建主的长子在家中接受宗教、道德方面的初步教育。7—15 岁称为侍童时期,儿童到上级贵族府邸中侍奉主人或主妇,学习包括上流社会礼节、音乐, 同时学习赛跑、角力、拳斗、射箭、使用棍棒和大刀、投掷重物,有时在练场上真刀真枪练习厮杀。这个时期结束时,儿童的短刀被废弃,牧师授给他一柄长剑,为他祝福并且去告诉他长剑的使用方法。15—21 岁称为扈从时期。这个时期的学习重点是“骑士七艺”,即骑马、游泳、投枪、击剑、打猎、游戏、下棋和吟诗。未来的骑士用大量时间练习徒步或骑马冲刺、用长枪挑环靶、进行马上比武等。锻炼体力的方式有负重、长距离跑、全副武装跃上马背、掷枪、游泳、翻越高墙、用木拍或木槌击打重木球等等;同时继续侍奉主人。到 21 岁时,未来的骑士在教堂接受牧师和领主祝福后,正式被授予骑士称号。中世纪后期,不少地方出现了骑士学校,扈从阶段的骑士教育逐渐正规化。

骑士经常开展各种游戏和竞技比赛活动。这些活动既可达到娱乐消遣的目的,也可起到军事训练的效果。前述骑马、射箭、狩猎、投掷、游泳,以及各种球戏都是当时十分流行的项目,但是最受重视的却是一种因受罗马人“特洛依游戏”和高卢人“高卢假戏”影响而产生的骑士比武活动。

骑士比武在九世纪前半叶就已经在法国、西班牙出现,但这时比赛并不太正规,多是即兴而起的游戏活动。由于这种比赛能够培养骑士的勇敢精神和实践中的攻防技术,因而得到当权者的提倡。十世纪初,在法国开始出现较为正规的比赛形式。以后在十字军东征时期,骑士比武得到了飞速发展, 并广传欧洲各国,在英王狮心查理时代传入英国,然后又传入意大利,稍迟一些时候再传入德意志、波兰、捷克,以及其它欧洲国家,十三世纪时,已经风行全欧。

骑士比武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与实践相似的军事游戏。这种集体打斗比赛采用当时的攻、守、退等战术,再现了战争的场面。比赛一般是在户外开阔的自然环境中进行,没有固定的专门场地。比赛时使用真枪、真剑,骑士也着战时铁甲,双方厮杀不受任何规则的限制。比赛与实践的区别是,双方尽量不杀伤对方,也不用粗话互相咒骂。到十一世纪下半叶,这种集体大假战开始变得更加规范化,有些比赛已采用无锋武器,比赛者的头盔改作圆筒形或圆锥形,以尽量避免伤亡。同时比赛已经有了专门的场地。

也正是在这一时期,骑士比武活动发展到第二阶段,出现了单人马上比武的形式。这种新的比赛形式在法国叫“茹特”,在德国叫“季奥斯特”。比赛使用钝武器,冲杀也有规定。开赛号一响,赛者分别从赛场两端以最快的速度驰入场内,用长枪向对方的头盔或胸甲猛刺。通常。这种冲刺都很猛

烈,被刺中者很容易翻身落马。如果比赛双方经这种冲击之后,依然安坐马上,便又各自退回原地,再作下一次冲击。比赛要一直进行到其中的一方被刺中落马,才可决出胜负。十三世纪时,单人马上比武成为骑士比武活动的主要内容。进入十四世纪后,为了确保比赛安全,赛场用栅栏隔开,比赛双方只能隔篱互相攻击。

骑士比武场上的裁判是由老年或有经验的骑士组成的,他们在赛前要检查比赛双方的武器,赛后,宣布胜利者的姓名和颁发奖品。在裁判中还有一名由大封建主及其夫人们选出的所谓名誉裁判。这一荣誉职务,多半落在比赛组织者或国王的头上。

另外,比赛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如参赛者必须光明磊落相斗,这在集体比赛项目中则表现为,对手落马时,自己也得下马与之步战,不得几人同时进攻一人,不得伤及对手坐骑,应无条件服从裁判等。

欧洲中世纪的骑士比武充满节日气氛。还在比赛前几天,承办赛会的城堡或城市就已张灯结彩,装饰一新。开赛前一两天,几个月前就已接到邀请的各城镇的贵妇们陆续来到这里。有时,国王和王后也亲临观看。比赛一般持续 3 天。临赛前,传令官跑遍全城或城堡,发出开赛的通知,传令官去后, 参赛者各自打着自己的旗号,佩戴着自己的徽章列队进入赛场。赛场四周是新搭的看台,看台上彩旗招展。有名望的封主在随员的陪伴下偕同夫人及其女儿在上等席位就座,妇女们的首饰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当国王和王后入座后,裁判一声号令,拼杀就开始了。赛场上震耳欲聋的砍杀声盖过了雷声, 看台上贵妇人喝彩叫好,流浪乐师和歌手也大献其艺,为场上的拼杀助威。通常,比赛要进行几个钟头,有时甚至要延续到黄昏日落。比赛期间还经常间插击剑、跳跃、跑步、马术、摔跤、象棋和球类等比赛,并有音乐表演和其它娱乐活动。每次赛会总以盛大的舞会结束。舞会上,胜利者将得到嘉奖, 奖品有金剑、戒子、马刺、猎犬、猎鹰以及败者的马匹和武器等。

但是,也有很多骑士在比武活动中丧生,有时一场大型比赛死者竟达几十人,这是因为比赛虽然有不少避免伤亡的规定,但打斗毕竟相当粗野,使伤亡难以避免。特别是从十二世纪末起,骑士比武逐渐演变成一些骑士获取意外之财的工具,比赛参加者都希望自己的对手是个装束昂贵的富户,有时甚至在赛前双方便立下赌博文书,结果,“高尚的”骑士比武往往变为图财忘义的闹剧,并以残酷的杀戮告终。为此一些宗教界人士起而反对比赛活动, 并具文禁止,但禁令却未收到多大效果。骑士比武活动一直延续到欧洲中世纪晚期,随着骑士阶级退出历史舞台,才逐渐消声匿迹。

骑士的体育,乃至整个教育都不存在古希腊人那种全面发展的理想,也不存在早期罗马人在体育中对国家和民族抱定的责任感,他们多是出于愚昧的宗教狂热,或基于个人的实用动机才投入体育活动的。另外,骑士的教育对智育十分忽见,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