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国和帝国时代的体育

列国和帝国时期本属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它包括了公元前一世纪中叶至公元前 324 年孔雀王朝这一段时间,但因印度历史文献年代难定,这里只能两个阶段一并阐述。

这一时期是印度体育个性形成的重要时期。著名的印度医疗体育卫生保健术正是在这一时期由克拉克等医生奠定了基础;瑜伽术的基本原则和术势初步形成;一些重要的体育运动项目在此时问世。然而,这一时期形成的种姓制度和根据这一制度产生的宗教观念都使印度正在形成中的体育受到了至今仍然难以根除的消极影响。

  1. 种姓制度、宗教与体育

印度的种姓(瓦尔那)制度,是在印度进入阶级社会后形成的。种姓共

分 4 个等级:婆罗门(祭司贵族)、刹帝利(军事贵族)、吠舍(农工商业者)和首陀罗(被奴役者)4 个种姓,土著的达罗毗荼人被当作不可接触的“贱民”,不属于 4 个种姓。以后,《摩奴法典》又以法律和宗教的形式把这种制度固定下来。

从《摩河婆罗多》可以看出,由于种姓的不同,人们在体育活动中的职司也不一样。负责宗教事务的婆罗门通常是传授“普拉纳耶摩”、“桑德希亚什”等有卫生保健作用的宁心静志术。刹帝利则主司战事,因而平时必须学习射箭、骑术、剑术、攻防等作战技术。吠舍命里注定是干粗活,其身体可在劳动中间接得到锻炼。另外,也允许他们从事某些项目的娱乐活动。首陀罗充任仆役,社会并不重视他们的身体训练问题。对于谁能参加什么样的活动和训练,都深受种姓偏见的支配,例如,骑马、保证军事训练的带武器的练习以及瑜伽术,都是非雅利安种姓不可接触的。同时,刹帝利也不屑于参加吠舍种姓中间流行的舞蹈练习、假人游戏、积木活动及圆环操等竞技项目。不同种姓之间也不进行比赛。

与种姓制度密切联系的是宗教。公元前 7 世纪出现的为种姓制度提供神学理论依据的婆罗门教,宣传人来世转生的等级,得由其现世造“业”的好坏来决定。这种思想为后来耆那教、佛教所继承,成为往后 2000 年一直束缚人们的精神枷锁。

这种思想渗透到社会生活中,导致人们把眼光从现世转向遥远的未来, 将人生视作未来轮回的一个准备阶段。人们为免受来世的轮回之苦,情愿翦灭自己的欲望,放弃自己的爱好。于是,吠陀时代生机勃勃的体育,因宗教的消极影响,而呈衰退之势。在整个社会的体育活动中,以古老的瑜伽术为其主要手段的修炼方式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甚至出现了弃绝红尘,朝夕虔修,乃至为克制欲念而采用自我摧残的极端修炼行为。具有宗教神秘色彩的修炼方法成为这一时期以及以后印度体育的特殊成分之一。

  1. 体育的主要内容

经济的发展和大城市的出现,为这一时期体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罗摩衍那》描绘了这一时期充满浪漫情调的城市生活。人们经常在城里各处的花园寻欢作乐,衣着入时的少女也乐于来这些地方消遣散心。从古老的耆那教和佛教文献中还可以看到这时期盛行体育运动的社会风气。在一般的日子,特别是节日庆典期间,人们都喜欢参加赛车、赛马、摔跤、射箭等各种比赛,观看各种精彩的杂技、魔术表演,在集市上,音乐、舞蹈、戏剧的演出也十分引人。在村舍,从事实际生产活动的吠舍姓人们,也经常去丛林或旷野唱歌,跳舞,进行拳击、打斗以及其它各种娱乐活动。

妇女在体育活动中也十分活跃。虽然,《摩奴法典》仅仅把他们当作男人的附属品,对她们参加体育娱乐活动持否定态度,但是,耆那教和佛教典籍中却有她们经常出没娱乐活动场所和进行摔跤比赛的记载。在耆那教盛行时期,妇女除学习男性所学的全部文化课程外,同时也接受军事训练。当时把使用长矛和棍棒的妇女分别称作“沙克蒂克”和“拉斯蒂克”。可见,妇女在军事活动中已经有了较为固定的地位。

狩猎在这一时期已经同生产实践活动分离。刹帝利用它进行军事训练, 贵族、王室把它作为娱乐活动。从希腊作家的记载中可知,国王每次出猜总由全副武装的女骑手陪伴。她们或骑战马,或乘战车,或乘大象,鱼贯而行, 俨如出征。

摔跤,拳击比赛的广泛开展也推动了比赛场地的建设。其中有个运动场竟有 94 米长、79 米宽,看台最高处为 4.5 米,这在古代世界是出色的体育建筑。从后来出现的多种《往世书》中可以看到有关摔跤和拳击的开展情况。不同种姓、教派的男女教徒热衷摔跤比赛。当时的摔跤有些类似现代的自由式摔跤,比赛中已有了裁判。当时常有著名选手专门举办邀请赛。观众的座位是按其地位编排的。

游泳是举国上下都十分喜欢的项目。王宫和一些贵族的住宅都设有游泳池,国王还时常在宫妇的陪同下去河里游泳。跳水也开始流行,这时已经出现助跑跳的跳水动作。

各种体育活动、娱乐活动项目的发展十分明显。舞蹈在这一时期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这从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北部城市阿姆拉瓦蒂的石雕上的女舞蹈者优美复杂的舞姿反映出来。这时涌现出一批舞蹈高手,如曾经邀请过佛陀舞蹈的阿姆加帕蒂,便能歌善舞,精于乐器,每晚的演出收入可达 50

卡拉哈帕拉(古印度货币),而沙瓦蒂则更负盛名,他每晚都可获得 100 卡拉哈帕拉的演出费。由此可见当时舞蹈的发展盛况。

棋类游戏也在这一时期有长足的发展。从《罗摩衍那》反映的情况看, 棋类游戏已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引入了高等数学的原理。棋类活动中包括象棋、围棋等。象棋在耆那教经典中已经被提及,其它一些古代文献,包括稍近一些时候出现的《往世书》已经提到一种名为“阿期塔帕达”的棋盘。

《布哈维西阿往世书》已将这时出现的棋称为“恰图兰格”,即“四角”或“四方阵”。从记载着,这种棋盘分 4 边,每边 8 格,全盘共 64 格,每方棋子各 8 个:王、马、船、象各 1,兵 4,马、兵走法与现代国际象模无二致, 王则直斜行 1 格,象斜行 2 格。每着之前,先掷骰,按骰点数字确定每着动子。后来,“船”子改为“车”。印度也是棋类活动开展最早国家之一。

印度著名的卫生保健术也是在这一时期初具规模,形成特色的。《摩奴法典》以法律形式对人的沐浴问题作了规定。它提倡讲卫生,勤沐浴,反对随地大小便,暴饮暴食,认为“过食伤身、减寿”,教世人“不要将残食给任何人,早晚两餐之间,不要吃任何东西,不要吃得太多,也不要在饭后不漱口就到任何地方去”。迦腻色伽王的御医克拉克(印度古代名医)对当时的卫生保健原则和方法进行了总结。他正确地认识到人的健康较之人的地位和财产更为重要,因而人必须十分珍视自己的身体,并应当善于通过体育锻炼来增进自己的健康。他还联系到饮食、季节、年龄、方法等问题,提出了不少至今也未丧失作用的体育锻炼原则:

①身体锻炼应当持之以恒;

②锻炼应根据人的年龄、力量、体质特点来安排;

③从事身体锻炼应考虑饮食合理、气候条件;

④锻炼不可过劳,用能力一半则可(以鼻、腋下、额部、关节部出微汗即止);

⑤锻炼后进行按摩、然后酣睡;

⑥饭后不宜进行体育活动;

⑦16 岁以下的少年以及老人不宜进行剧烈运动。

克拉克对摔跤运动员的按摩术进行研究后认为,人要想精力充沛,长健不衰,便应经常进行按摩。他把按摩分为 3 类:

①摩达纳姆(运动按摩);

②沙特窝哈纳姆(医疗按摩);

③乌特沙德纳姆和克沙马达纳姆(卫生按摩)。克拉克的卫生保健术原则在卫生和体育理论和实践中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古老的瑜伽是印度文化的又一典型代表,传说为公元前一世纪中《瑜伽经》的作者钵颠阇利所创。瑜伽包含对世界和人生的一整套认识。瑜伽哲学认为:世界是由梵天创造的,人是一个小宇宙,由昆达里亚蛇的活动所代表的普拉纳(生命力、呼吸),是生命的基础。人们按照瑜伽方法控制意念活动,就可以使昆达里亚蛇逐级越过人体内的七级法轮(阶梯),最后脱离躯体,达到与梵天的结合,使生命得到升华。瑜伽的本义就是“结合”。

这一时期,瑜伽术已经形成了一些流派:吉纳纳瑜伽,强调知识和智慧, 提倡反躬自省,沉思冥想,自我克制。其操术者多是有学问的苦行僧。

卡尔摩瑜伽,即行为瑜伽,提倡行为不图报答,以作出牺牲为目标。巴特克瑜伽,倡导博爱、虔诚和献身。

罗贾瑜伽,公元二世纪时由罗坦伽蒂收集。绝对禁止欲念,其理论和技巧常用于哲学和生活实践之中。

坦蒂克瑜伽,公元四世纪时产生,它尊崇象征宇宙神力、创造力量和人的圣洁的女神夏克蒂。该瑜伽后传到国外,对伊斯兰教义的形成起了一定作用。

哈塔瑜伽,认为身体活动会影响精神,采用身体运动和呼吸方法,可进入自我忘却的所谓“沙马德赫”境界。虽然该流派的一些手法古老,但成为体系却是公元后最初几个世纪的事。它的术势能产生惊人的效果,可将人活埋数日、数周而不死,吞服剧毒而无伤。

上述各派瑜伽虽然理论、原则不尽相同,但在实践中都采用了基本一致的手法。不外是控制呼吸、克制感官、静坐沉思等。

瑜伽的练习方法有 5 种:格尔玛(意为“业”,指人的行为)瑜伽,强调清心寡欲和明智地生活;杰恩(意即知识)瑜伽,强调悟性和洞察世界, 主张读《吠陀本集》;帕克(意为虔诚、崇拜)瑜伽,印度教大师称为最高境界的瑜伽,主张舍己为人,把一切献给神;哈特(意即手)瑜伽,主张除打坐,调息外,还可加上手和肢体其它部位的动作,现代流行的瑜伽体操即由此发展而来;拉贾(意为王者)瑜伽,有人认为这是所有瑜伽的基础,其修炼方法主要有守意(克制)、持禁(限制行为)、打坐、调息(调节呼吸)、制感(制止感官活动)、执持(专注)、禅定(静虑)和神昏(高超无我境界)八支,其中打坐,调息最受重视。瑜伽练习中还包括沐浴、按摩等。

瑜伽哲学和瑜伽术不仅对古印度各种宗教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而且对一般人的生活和娱乐也有广泛影响。例如,按照《吠陀经》的要求,医生、武士、建筑师和舞蹈家,在开始工作前都要先集中精力的练习;各种形式的绕环跑和舞蹈中的蛇形动作,也是为灵魂转世开辟道路;身体的洁净被看得同灵魂的纯洁一样重要,因而沐浴成为婆罗门教、佛教和印度教共同的重要宗教性活动。总之,一切身体活动都被从宗教的角度加以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