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思维原则

积极思维原则是指在创造性教学过程中教师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和精湛的教学艺术,创造良好的条件,促使学生的思维处于积极的活动状态,使他们在积极的思维活动过程中发展智能,掌握知识。

心理学研究表明:学生智慧活动的逻辑性、深刻性、敏捷性、灵活性、独立性和创造性,是在积极的思维活动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学生的智能发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不断学习、积极探索的结果。可见,积极思维原则是学生智能发展规律的客观反映。“积极思维”既是实现教学目的的心理条件和手段,又是教学的目的和结果。学生的智能只有在积极的思维活动中才能得到锻炼,不断发展。同时,也只有通过积极的思维,学生才能真正有效地掌握基础知识和形成基本技能。

在教育过程中学生只有集中注意、积极思维时,他们才会主动地去探索

知识,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有意识地设计能引起学生热烈讨论的问题,创造一个“愤”、“悱”的情景,把学生的思维由潜伏状态导入活动状态,使全体学生都积极思维。这样,才能有助于教学过程最优化。因此,在创造性教学过程中,我们反对把基础知识当作教条, 教师滔滔不绝地讲授,而使学生的思维处于睡眠状态;反对教师强迫学生死记词语解释、课文的段落大意和中心思想,数理化中的公式、定理等等,被动地接受现成的结论。因为这样做,学生成了接受现成知识的“受纳器”, 记忆代替了理解、探索和创造,损害了学生的探索精神,束缚了他们的思维发展。

教学实践证明:教学目的实现不是主要决定于教师的讲授,而是取决于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思维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教育过程是学生自觉地、能动地掌握基础知识、发展智力和创造力的过程。抽象的概念、公式、定理不能当作现成的东西,由教师向学生灌输,人为地移植到学生的头脑中去。理想的教学应当是教师积极创造条件,启发学生的学习自觉性,促使他们主动学习、积极思考,通过亲自动手动脑去获取知识,发展智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