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力与心理健康

健康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健康不仅仅指没有疾病,而且还包括具有完整的生理、心理及社会适应能力。其中, 个体良好的心理适应能力是使个体行为与外界相对和谐一致的主要因素,也就是说,心理健康是健康的一个重要方面。

关于心理健康的标准,心理学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许多探讨。虽然观点不尽相同,但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智力水平处在正常范围内;

  2. 心理与行为特征与生理年龄基本相符;

  3. 情绪稳定,情感丰富,与情境相适应;

  4. 心理与行为协调一致;

  5. 能适应社会,主要是指人际关系的心理适应与协调;

  6. 行为反应适度,不过于敏感,也不迟钝,与刺激情境相适应;

  7. 不背离社会行为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能实现个人动机并使合理要求得到满足;

  8. 自我意识与自我实现基本相符,“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差距不大。

从上述诸标准可以看出,心理健康的实质是个体的各种心理机能的协调和完善,是各种心理机能的充分发展。而创造力是人类的一种普遍的心理能力,是人类心理机能的最高表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个体创造力的发展水平是其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同时,个体创造力的发展也必须建立在其一定的心理健康的水平之上,即心理健康是个体创造力发展、发挥的基础。对于个体心理健康与其创造力发展之间的关系,心理学家进行了大量的

研究。托兰斯的研究表明,富于合作精神、心理健康的儿童与一般儿童处于同种智力水平时,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更高。这是因为,这些具有合作精神的儿童更善于吸收其他儿童的建议。吉尔福特的研究表明,尽管每个儿童具有巨大的创造潜能,但由于心理健康水平高的儿童比其他儿童善于对待他人的批评和社会的压力,对他人的批评和社会的压力采取更为合理的取 舍,因而,他们在创造力的测验中成绩更高。研究还表明,各种负性情绪如

偏见、担心、焦虑、妒忌、违拗、冷漠、自满等都会妨碍个性创造力的发展。而在心理健康者身上这些负性情绪一般较少。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一些个案分析和调查研究的结果表明,个体创造力

的发展水平与心理健康之间没有相关,甚至有负相关,即认为高创造性的个体在某些方面心理健康水平较差。但是,仔细分析这些研究便可发现,这类报告的数量在有关心理健康与创造性关系的所有研究的总量中所占的比例极小。而且,这类研究多采用个案分析或历史文献分析的方法,通常样本中资料可靠性差,因而得出的结论的可靠性、可推广性难以保证。事实上,许多调查表明,历史上高创造性的伟人其心理健康程度是很高的,他们的生活很有规律,对新事物有敏锐的感觉能力,对生活、对社会满怀爱心,只要分析一下他们的年龄便会发现,他们大多都是同时代的长寿者。当然创造性人才也是常人,如果他们中某些人身上存在某些方面的心理疾病,那也是正常的。也许,这些心理疾病还妨碍了其创造力的进一步的、更高水平的发挥。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心理健康指某人行为独立,能完全地接受自己,乐于工作,并能从工作中获得满足,和现实环境保持良好的接触,有良好的人际适应能力,但并不是必须从众、服从社会压力。创造性人才一般都是高度独立的,他们充分地接纳自己,接纳生活,对所从事的创造性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并从中获得极大的满足。他们对社会环境有清晰的认识,并不因环境的压力而情绪起伏。有时,由于他们所进行的创造性活动超越了所处时代和社会,因而有可能违反当时的社会准则,有可能遭受社会的冷遇、排斥,甚至迫害,但这并不成为其心理不健康的理由。历史上,这样的创造性人物是很多的,如提出“日心说”的哥白尼,坚持科学反对宗教的布鲁诺,向亚里士多德传统挑战的伽利略等等。

我们认为,心理健康的水平为个体创造力的发展,特别是儿童创造力的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心理条件。儿童只有在其认识能力稳步发展、社会性发展正常、各种心理机能发育协调的前提下,才能发展其创造力这种高级的心理能力。对于一个患有多动症或精神分裂的儿童,我们是很难将其培养成一个具有高度创造力的儿童的。另一方面,创造力发展的水平也是衡量儿童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