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新人民币的正确决策尚 明

1955 年 2 月 21 日国务院发布命令,责成中国人民银行白当年 3 月 1 日起发行新的人民币,收回市场流通的旧人民币。这次发行新人民币的决策, 是在国务院副总理兼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陈云伺志的直接主持下,从 1950

年起开始准备, 1953 年由中财委写出报告,后经中央讨论作出的。原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副秘书长、后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曹菊如同志,作为陈云同志的得力助手,参加了这项工作的全过程。

这次发行新的人民币,是人民币制度的自我完善,标志着我国货币制度进一步健全和人民币市值的稳定。在建立新中国货币制度时,中央就考虑要分两步走,即先实现货币统一,后实现货币稳定。1948 年 12 月 1 日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时发行的人民币,在统——全国的货币发行,支援人民革命故争的胜利进行,制止通货膨胀,稳定金融物价,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它是在解放战争尚在进行,城乡经济遭受严重破坏,市场物价不稳定的情况下发行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发生贬值问题。1950 年 3 月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后,实现了金融物价的稳定,而市场流通的人民币还保留有过去通货膨胀的痕迹,主要是票面额很大、单位价值很低,名义上以“元”为单位,实际上市场商品最低的标价也在百元以上,一元的价值在计算上已完全失却作用;同时由于印制的纸质不好,破损严重,这对国内人民心理和国际观感上都有不良的影响。因此, 发行一种单位价值较高、印刷质量更好的新人民币来收回市场流通的旧人民币,是势在必行的,各方面的舆论也是一致的。但在如何选择发行时机。确定新旧市比值,特别是应当实行怎样的兑换政策上,

曾有过一些不同的主张。在陈云同志的直接领导下,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反复比较论证, 1953 年 8 月 2 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向党中央。毛主席写了《关于发行新人民币的请示报告》,对这些重大问题给予了明确回答,为中央的正确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这个请示报告的内容,体现了陈云同志主管财经工作中一贯坚持的实事求是、按照中国实际情况办事的创造性精神。

一、兑换政策的制定

实行什么样的兑换政策,关系到社会各阶级和广大群众的实际利益,是这次发行新人民币必须考虑的重大政策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些国家解决通货膨胀问题,在以新市取代旧市流通时,曾采取按对象、按现款和存款数量不同而实行不同兑换比率的政策,以紧缩通货。例如,战后德国西部地区通货膨胀极其严重,经济陷于崩溃境地,外国军政府沿用战时经济管制政策,公布了冻结物价、工资和实行配给制等 100 多项法令,导致经济更加

混乱。为了抑制通货膨胀,紧缩通货,联邦德国于 1948 年 6 月 20 日强制实行了币制改革,以新马克(即德意志马克)代替旧马克(即帝国马克),规定居民持有的旧马克现款可按 1:1 的比率每人兑换 60 新马克,其余按 10: 1 的比率兑换;在信贷机构中的存款,均按 10:1 的比卒兑换,其中一半列入自由帐户自由支取,一半进入固定帐户予以暂时冻结。实行这个政策的结果,货币流通量急剧减缩,到 1948 年底,流通中的现款从原来的 700 多亿旧马克一下子降到 65 亿新马克,减少 90.7%,达到了预期目的。

苏联由于卫国战争期间发行了过多的货币,货币流通量与配给价衡量起来不相适应,而这些货币又多是掌握在少数投机者手里,因此在 1947 年 12

月进行货币改革时,采取了 10:1 的兑换率,即贬值 9/10 的办法,收回多余的货币,同时根据不同的情况实行差别兑换政策,具体规定是:从当年 12 月 16H 起,凡职工工资、农民向国家交售农副产品的收入和各阶层居民的其官劳动收入,均按原来教额折具为新币;居民、国营企业、合作社企业和集体农庄持有的现金,均按 10 个旧卢布兑换 1 个新卢布的比率兑换。居民在储蓄局和国家银行的存款,在 3000 卢布以内者,按 1:l 的比率折算;10000 卢布以内者,超过 3000 卢布的部分,按 3:2 的比率折算。合作社企业和机构以及集体农庄的结算户和往来户的货币资金,按 5:4 的比率折算。

我国 1955 年发行新的人民币,正处于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当时, 强调政治上“一边倒”,经济上全面学习苏联,因此不少人主张发行新市也应仿照苏联的做法。面对这样的情况,陈云同志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向中央的请示报告中明确提出:“我们认为发行新市时不宜采用苏联 1947 年的货币改革形式,而应采取等价划一的兑换方式(即换得新市后,仍一律保持原有价值)。”并且建议“发行新市措施,可名副其实地叫做‘发行新市,而不称之为‘货币改革’,以免引起误会。”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请示报告从四个方面对我国国情和苏联国情作了对比分析,并对实行苏联做法将会出现的结果进行了论述:一是,中国没有远离市场的配给价,因此也就不象苏联那样,有多余的货币必须收回。如果采取苏联办法,就要收缩市场必需的货币流通量而造成物价下降。二是,目前我国工农群众生活尚不富裕,而现钞持有者多为职工、农民、市民和小商人, 如采取贬值兑换方式,将使职工、农民、市民受到损失,势必引起他们不满。三是,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私人资本仍须存在,如采取苏联办法,其措施本身就会对私人资本打击过大,加上物价下跌的结果,将招致私营工商业萧条、倒闭、职工失业。四是,如采取苏联办法,对国家工资政策、物价政策、财政计划亦将引起很大变动,而采取等价划一的兑换方式,可以避免与发行新市同时调整物价和外汇牌价,使发行新市在风平浪静中进行。

根据中央财经委员会的请示报告中提到的问题,国务院在《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中明确规定,“自发行新市之日起, 凡机关、团体、企业和个人的一切货币收付,交易计价和国际间的清算等均以新币为计算单位;所有在新币发行前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国家公债在内, 亦自同一日起,按法定比率折合新币计算和清偿,所有单位和个人手中的旧币均在规定期限内按法定比率兑换成新币。”实践证明,我国发行新的人民币,实行等价划一、无差别的兑换政策,完全符合我国的国情,受到了各阶层人士和广大群众的热烈拥护。

二、新旧币比值的确定

这次发行新人民币,不是货币制度的根本改革,也不是为了收缩通货、制止通货膨胀,更不是借此增发货币,搞变相的通货膨胀。它只是在人民币制度基础上改变价格标度,调整货币面额,提高人民币单位“元”的价值量, 使新的货币单位符合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更好地发挥人民币在计划、流通和支付中的作用。为此,中央财经委员会在请示报告中提出新市与现行人民币比值,以“新市一元比人民币一万元为宜”,并从三个方面申述了理由: 一是,货币价值习惯上都是以金银和外汇作为衡量的标准。以当时情况和抗日战争前(1936 年)的情况相比较,国际和国内金价约上涨 8000 余倍至 11000

余倍,银元价格上涨 10000 至 12500 余倍;按当时美金汇价计算,与抗日战

争前 1 美元外汇合法市 3 元相比,大体上涨 8000 多倍。因此,新旧市的比值定为 1: 10000 是接近于抗日战争前币值的水准的。二是,当时市场流通的人民币,其票面额最大的为 1000D 元,最小的一般是 100 元,恰好相当于新市最小单位 1 分,这样新市 1 元比旧币 1 万元,是符合当时国民经济情况和市场流通习惯的。三是,1951 年以人民币收回东北币时,按当时牌价以人民币 1 元兑换东北市 9 元 5 角,在折算上曾引起很大麻烦,不少群众因此受骗吃亏。接受这个教训,新旧市比值以 1: 10000 的整数为最好。

三、发行时机的选择

发行新的人民币,是全国人民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涉及的面很广, 需要有一个较长的准备过程,而且要抓住政治经济形势好的时机。早在 1950

年 3 月制止通货膨胀前后,中国人民银行就根据中央的指示,着手进行发行新人民币的技术准备工作。1950 年 5 月陈云同志在中国人民银行向中央请示新市印制计划的报告上曾指示:“此事应当准备,但仅仅是准备,不能草率。必须讲究纸币之统一,图案之适当,颜色之配备,秘密符号之拟制,这几点是为了防假。此外,票面尺寸,票额大小,均须慎重研究才能决定。”根据这个批示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组织技术力量,重新制定新市的设计印制方案。不久由于朝鲜战争爆发,发行新人民币不得不推迟,但准备工作没有停顿。

经过长时间准备,中央财经委员会在向中央的请示报告中,列举了各种票面新市的印刷情况,特别是对零售物价有直接影响的辅市准备数量;针对苏联专家提出的辅市占发行总额的比例还不足的意见,提出了解决辅市腿短的具体措施。通过仔细的计算,提出新人民币发行时间“可决定为一九五五年一月,不宜再延迟”,其理由是:现行人民币千元及千元以下的票子有 85

%是 1949 年印的。现已逐渐破烂,一年以后将全部破烂不堪。如不在 1955 年发行新币,明年必须用很大部分的印制力量来印旧票子,不但浪费很大的财力物力与印刷力,且纵使新市延迟发行半年或 1 年,仍对新市印刷的准备

工作无补。后来,考虑到 1 月份正处于节日期间和城乡物资交流的旺季,为

了避免影响生产流通和方便群众,新人民币改在谈季的 3 月 1 日起发行。

1955 年发行新的人民币,由于实行了正确的兑换政策,规定了适当的兑换比率,选择了良好的发行时机,同时提前公布发行时间,广泛组织宣传和周密部署各项准备工作,所以进展非常顺利。从 1955 年 3 月 1 日开始发行新

人民币,到 6 月 10 日在市场上已全部取代旧人民币流通,并且做到了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心安定。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国家,新政权刚刚建立几年,只用 100 天时间就顺利地完成了发行新币、兑换旧市工作,这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从 1955 年发行新人民币到现在,已经整整 36 年了。今天我们回顾往事, 回忆陈云同志在领导、主持发行新人民币工作中的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对于搞好当前的经济建设和改革,是会有很深的教益的。

陈云同志历来倡导“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和“全面、比较、反复” 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强调“我们做工作,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研究情况,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决定政策。所有正确的政策,都是根据对实际情况的科学分析而来的。”从 1955 年发行新人民币工作的过程,我们深深体会到陈云同志这种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例如,为了决定新人民币

的发行时间,一方面对新市的印刷情况,包括 4 种主市和 6 种辅市预计到 1954 年底可以交货的数量和实有可用的新市数量,掌握得一清二楚;另一方面根据实践经验对新市的需要量作了充分估计,并对解决辅币不足的问题提出了切合实际的、稳当的措施。为了确定新旧币的适当比值,把新市价值与抗日战争前的货币价值水准作了对比。更 为难能可贵的是,在 50 年代初期那样的政治经济形势下,能够从多方面进行比较论证,有说服力地提出不宜采取苏联办法的主张,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兑换政策,这充分表明陈云同志的科学态度和过人胆识。

毛泽东同志曾一再讲过:陈云同志所管的财经工作不是教条主义的,是按照中国情况办事的,有创造性的。这在 1955 年发行新人民币的工作中也得到了生动的体现。

陈云同志确实是实事求是的模范。我们要认真地向陈云同志学习做经济工作和金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