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财经战线上的三大决策和实施① 周太和

1949 年至 1956 年,我们在半殖民地半封建旧中国经济崩溃的一片废墟上建立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经济制度,这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变革时期,当时我们党在经济战线上除了没收和改造官僚资本主义企业,完成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开展“三反”、“五反”运动以外,在财经方面作出并实施了三项重大决策,即(一)统一财政金融,稳定物价;(二)实行粮食等几种主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农业、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三大决策和实施,对于奠定我国社会主义初期的经济基础,起了重要作用。第一项决策实施完成后,毛泽东主席即作了高度评价,指出它的意义不下于淮海战役。下面就这“三大决策”的出台过程、解决的问题和它的现实意义作些说明。

一统一财政金融,稳定物价

1949 年 1 月底北京解放后,党中央即移驻北京市,准备全国解放和筹建中华人民共和国。4 月下旬中央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百万大军过长江, 先后解放了南京、上海、武汉,宣布蒋家王朝的覆灭,全国解放指日可待。中外一些反对派人土评论:“共产党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究竟如何统一治理凡亿人口的大国,恢复和整顿经济,是一个大的问题。3 月初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七届二中全会,决定进城后的经济工作方针。会后决定陈云同志主管中央财经工作,并决定统一全国的财政和金融。陈云同志从东北进关,当时财政经济十分混乱,面临严重的困难。有人问陈,“迸关以后怎么办?”他说:“安下地盘试一试,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办事。怎么办?碰到了问题,才能拿出新的观点机办法,一件一件事来做。”他当时考虑的是“军队向前进”,要支援战争,一切为了战争的胜利。正如陈云同志在《克服财政经济的严重困难》一文中所说的:“现在决定一切的是部队打胜仗,我们所有的工作部必须是为了战争的胜利。”而根本的解决财政经济困难,“要靠军事上的彻底胜利”。当时摆在财政经济工作面前的任务,一是支援战争, 二是解决新解放区内城市人民生活和生产问题。究竟怎么办?能不能搬用过去的经验或引用外国的经验?陈云同志肯定地认为不能照搬照套。他过去管理过财经工作,从 1914 年在延安主持西北财经办事处时就开始组织和领导根据地的财经工作。抗战胜利后到东北,在土改完成后又主持一段东北财经委员会的工作。他认为过去两个时期的财经工作,在抗战时期是以农村为主、在根据地分割状态中搞财经工作;抗战胜利后,在东北是以中等城市(如哈尔滨、齐齐哈尔、四平)领导广大农村的战时财经工作。与全国解放后以上海、天津、武汉,南京等大城市为中心统一领导全国的财经工作大不一样了。对苏联十月革命后的经验,既不熟悉,也不能套用。所以陈云同志到了北京以后立即去上海,到上海研究整顿和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方案。

7 月,正在人民解放军向华南和西南、西北国民党统治区大举进军,敌机还在铁路沿线轰炸的时候,他到了上海,主持统一财经工作会议。一方面了解国民党留下的支离破碎的乱摊子的情况,一方面研究支援大军,稳定市场,安定民心的方案。在上海蹲了两个月,工作很有成效。现在介绍以下几件大事:

① 本文原载《党的文献》1988 年第 3、4 期,此次采用,由作者作了一些修改。

  1. 统一财政金融关于上海财经会议

为什么到上海去研究统一财经工作?为什么去上海开会?这是因为上海是全国经济中心,是旧中国外国资本及官僚资本的基地,也是中国资产阶级的基地,上海经济稳定下来,可以稳定全国经济。加上上海领导干部了解全国的情况多,有全局观点,上海支援全国,全国各省支援上海,则全国经济就可以统一,就可以稳定下来。

陈云同志于 1949 年 7 月在上海主持召开了华东、华北、中南、东北、西北五个地区主管财经工作的领导干部参加的会议,这是一次很重要的财经工作会议。主要是调查了解上海和各地财经情况,研究恢复经济和整顿全国财经工作的意见。

从当时的上海看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的统治已经分崩离析。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恶性膨胀,使物价飞涨。从 1937 年到 1948 年发行金圆券为止,11 年间物价上涨了几十万倍几百万倍。金圆券发行不到一年,几乎成了废纸。国民经济遭受极大的破坏,生产萎缩或停顿,城乡交通阻塞,人民生活岌岌可危。由于几百万大军前进,都是在新解放区,后勤保障也是沉重的负担,加上接收的旧人员有几百万人要包下来,包袱很重。凡此种种, 都使我们在财政经济上遇到极大的困难,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还要看到有利条件。那就是全国即将解放,除少数边远省区和台湾外,全国即将统一。老解放区从各方面支援和帮助新解放区,加上中国共产党坚强有力的领导,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了政策的贯彻执行。当时的主要任务,一是支援大军前进,迅速解放全中国;二是安定民心,使广大人民感到“天下定了”, 共产党政府稳了;三是恢复破坏了的经济。为此,必须做到财政统一,金融和物价稳定,把国民党统治时期的 12 年恶性通货膨胀、民不聊生的危局转变过来。

当时已经解放的老解放区虽已连成一片,但除了政策上的统一以外,财经管理工作完全处于分散状态,各有货币,各管收支,解放区之间只能做到少数军用品和少数物资可以进行调拨,这是远远不能适应支持人民解放军的胜利进军和即将诞生的新中国统一管理全国财经工作的要求的。所以在上海会议上着重地研究了三个问题:一是统一财政收支;二是统一金融管理;三是统一重要物资的调拨。这三件事不是一次可以做到的,有的问题请示中央后即开始实行,有一些事还需要做许多协商说服和组织准备工作。曲于各地情况不同,因此实施有先有后,实施的程度也有不同。

关于统一货币统一财政,首先要统一支出,在支出上加以集中控制。统一支出,要以统一货币为前提。当时,除东北外,决定以人民币作为全国的通货。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财政支出大大增加。靠老解放区的物资支援毕竟有限。斩解放区仅有一部分开始征收公粮。而且铁路交通尚未修复,城乡交流也未打通,城市税收很少。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收入远远赶不上支出需要。支援战争,保证一千几百万人员和军政费用开支,就不能不主要靠发票子。因此,统一财政支出,就必须统一货币,统一货币发行,统一建立金库。对于东北,由于解放较早,又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为了给它创造一个稳定的条件,尽快恢复生产,更好地支援全国,所以东北仍保持原有货币。关内各地区则实行货币统一。用人民币为国家通货。由于主要靠发票子保证支出,当时货币印刷、发行是一件很繁重紧张的工作。而重要的是货币发行多少和物价波动的情况。当时,陈云同志几乎每天计算和掌握人民币的发行量

并观察市场物价的反映。

各个解放区从多年各有货币、各管收支到统一货币、统一支出,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为了使这一工作顺利进行,陈云同志当时的作法是,先给各地区一部分人民币,作为周转金,保证各地支出的需要,然后才统一货币。这种周到的安排,使货币统一工作平稳地走过来了。

在新解放区,由于多年来人民遭受通货膨胀、物价飞涨的痛苦,所以一开始对人民币缺乏信任,人民币刚刚发出去,很快就回笼了。在新解放区农村,大多还实行以物易物或流通银元。当时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主要是指定人民币为国家唯一通行的货币,到处可用。控制发行数量,稳定物价,以粮、布作后盾,提高人民币的信誉,打击投机,使人民币逐步占领城乡市场。同时采取一些辅助和过渡的办法,稳定人民币的信用。在发行公债时,并采取了折实公债和发放工资采用工资分(工资与主要生活品物价指数挂钩)的办法,以稳定人民生活。

关于统一财政收支

上海会议提出统一财政,只是做到统一支出,并未规定统一收入的办法。因此财政收入当时还未集中统一。1949 年底,陈云同志明确地提出实行财政、税收、公粮、贸易等主要经济手段的基本统一。过去公粮、税收均在省市县地方手里,收入多少、早迟,中央无法掌握,如果遇到金融物价风潮, 手中无实力,危险很大。因此决定,国家的主要收入,如公粮收入、税收中关税、盐税、货物税、工商税(即国民党时代的关盐统三税)及仓库物资的全部,公营企业的利润和折旧金的一部分,统归国库。没有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的支付命令不能动支。同时规定了军政机关、学校、团体的编制、供给标准,全国贸易机构的资金,物资的运用调拨等集中于中央贸易部。一切军政机关、学校、团体和公营企业的现金,除留若干近期使用的部分以外,一律存人国家银行。对现金调度、贸易管理等都作了严格的规定。

在统一财政收入时,向各他讲清楚了统一与分散的利害得失,说明革命者的责任要服从全局,当然也要保证地方的开支。有些收入采取分成或实行按比例提成的办法,预防和克服地方的局部观念、消极和抵触情绪,由于各地领导同志能以大局为重,积极支持,勇于负责,财权按规定上交,所以共同度过了难关。

关于重要物资的统一调拨

在上海会议期间,在一次少数领导人的会议上陈云同志提出,目前财政困难很大,但这是胜利中的困难。上海是个好地方,但暂时是个包袱,进来的东西多,出去的东西少。当时运进的是“两白一黑”即大米、棉花和煤炭, 而上海因为生产没有恢复,运往外地的工业品不多。怎样稳住上海呢?陈云同志认为,“上海的问题,是有无大米,有无棉花,而其关键是有无运力, 把大米和棉花运进来。”在稳住上海,占领全国最大的经济中心的工作安排中,开始实行了全国重要物资的统一调拨,做到互通有无。

由于全国财政、金融、物资调拨的统一,中财委即可对各项问题作出统一的规定,统一计划和管理。比如税种、税目、税率,国营工业的生产计划、原料来源、产品推销;外销物资、外汇使用;内地物资的调拨:物价管理, 铁路、轮船的合理使用;邮电的管理等等。到 1950 年第一季度都陆续作出了统一规定。之后,国家财政收入急剧增加,支出相对减少,而且国家收入都集中到中央金库。整顿财政不到半年,在 1950 年 4 月,财政收支出现了接近

平衡的局面。

  1. 稳定物价的斗争

开国前后与私营工商业在市场物价方面的斗争,几经反复,斗争激烈, 才稳定下来。这场斗争,是关系人民币的信用,关系城市上亿人民的生活, 关系社会主义市场与资本主义市场谁胜谁负的斗争。经过四波三稳四次较大的斗争,稳定物价才打下了基础。

第一次,1949 年 5 月北京市场上的银元斗争。北京刚解放不久,当时财政收入很少,物资不足,主要靠货币发行。人民币开始发行(发行量按每人30 斤小米计算),黄金、美钞、银元一齐出笼,不法私商手持银元,叮叮◻

  • ,自由买卖,扰乱市场。在北京特别是王府井、大栅栏一带,他们摆摊设站,招摇撞骗。宣传禁令不起作用,不法资本家化整为零,分散买卖。因此,

    政府不得不采取行政办法予以取缔,公布黄金、美钞、银元不许自由买卖, 不许流通,用行政命令作了第一次打击。

第二次,1949 年 7—10 月的物价风潮。几个主要大城市物价猛涨,7 月底到 10 月中旬,物价上涨一倍半,除上海、天津等因粮食、棉花影响外,根本原因是人民币发行大量增加,3 个月增发 5 倍。其中有一部分是流通领域扩大,如工商业恢复、人民币下乡等。拿上海来讲,解放两个月,物价不但没有控制住,反而一月、一周成倍地增长。一方面是因为财政收支赤字大, 货币发行量多,一方面是市场需要的物资调度不及时。当时为了制止物价涨风,发放工资按折实单位计算,每人每月相当一袋面粉,以保证工人的最低生活。陈云同志到上海后,认为能不能抑制上海物价的涨风,主要是靠粮食和纱布,一个是吃,一个穿,“是市场的主要物资,我掌握多少,即是控制市场力量的大小”。“人心乱不乱,在城市中心是粮食;在农村主要靠纱布。” 资本家手中的重要物资,除黄金、白银外,也是粮食和纱布。所以 1949 年底

1950 年初要打好粮食和纱布这两仗,这是稳定物价的关键。

当时在上海(天津也有类似情况),资本家看到粮食紧张,于是囤积居奇,据估计,当时上海存粮不到 1 亿斤,要保证在冬季以前存粮达到 4 亿斤, 需要多方设法,一方面组织江苏、浙江、安徽运粮接济上海,一方面从东北、华中、四川赶运大米到上海。除此,为了对付上海的投机商,还安排在杭州、南京间(嘉兴至常州一带)集积

6 亿斤至 8 亿斤大米作为后备力量。实际上是布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杭嘉湖、苏锡常一线;第二道,江苏、浙江、安徽急速运粮;第三道由东北、华中、四川组织抢运。这样,我们就可以和粮食投机商争夺粮食阵地,掌握住粮价。上海刚解放时,我们手里只有两千万斤粮食,到 1950 年上半年,由

国家掌握的粮食最高达 17 亿斤,够一年半的周转。

这里还要提到的,当时从四川运粮到上海,运价等于粮价或者超过粮价。为了稳住上海的粮价,运费由国家负担,这在国民党统治时是不可想象的事。

这种在粮食战线斗争中的周密调查、详尽的计算和安排,以及设三道防线的布置,在同一个时间抛售,打垮了大投机商,是取得这场斗争胜利的稳妥可靠的保证。

第三次,1950 年春节前后,上海资本家估计我们掌握的纱布不多,从而囤积了大量纱布,要同我们进行最后的较量。陈云同志在做了双方力量分析以后,作了紧急安排。隐蔽地从几个城市调进了相当数量的纱布。另外,他精确地计算了货币投放数量和物价上涨的指数,预测纱布可能上涨到什么程

度,什么时候可以稳住。为了让资本家把纱布吐出来,先放后收。当物价涨到一定程度,估计资本家的钱抛出的已差不多了,他们手中只有物资没有什么钱了,于是我们就采取以下办法:一是收税,二是收公债,三是要他们发工人工资而不准关厂,四是规定所有国营企业的钱一律存入银行,不向私营银行和资本家企业贷款。而且还规定税金不能迟交,迟交一天,就得罚税金额的 3%。陈云同志说,不这样,就天下大乱。这样资本家吃不住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只有吐出大量纱布。这时,我们再把纱布的价格压低下来,一直使物价水平跌到原来价格的一半以下,我们再把价格稳住。这一仗把资本家制服了。原来资本家嘲笑我们,说“共产党军事是一百分,政治是八十分, 经济是零分。”经过这一次较量,他们不得不服输了。某大资本家说:“六月银元风潮,中共是用政治力量压下去的,这次则仅用经济力量就能稳住, 是上海工商界所料不到的。”群众则大为赞赏,从而安定了社会秩序,大大提高了人民币的信誉。

第四次,1950 年 5 月,继续稳定物价。经过三四月份物价平稳之后,多数人对物价平稳还不相信,因为经过 12 年通货膨胀之后,也决不能希望几个月内人心即可转变。于是,陈云同志又作了进一步安排,继续保持稳定物价, 所采取的办法是:(1)掌握足够数量的纱布,要求把掌握纱布的力量增加70%;(2)在金融上,扩大流通范围,吸收定期存款;(3)增加和抓紧税收; (4)推迟军政费用发放的时间(包括职工工资)。打了三仗,又采取财政、金融、税收及劳动工资紧缩的办法,陈云同志在当时估计,今后金融、物价波动的时间不会拖得太久了,估计只要再有一两个回合应付过去,物价风波即可平息。而实际情况是不到一年时间就把物价稳定下来了。据国家统计局计算,各大城市批发物价指数,以 1950 年 3 月为 100,到 1950 年 12 月为 85.4,1951 年 12 月为 96.6,1952 年 12 月为 90.6。基本稳定下来,再没有上涨。这是陈云同志在中央领导和各地区支持下,精心细致的调查研究, 摸清市场物价的内在规律,提出准确的针对性方案,加上各方面都能以全局为重,同心协力,步调一致,经过艰苦努力所取得的重要成果。这件事牵涉千家万户,每天都要接触到的问题,对打击投机,安定民心,提高党的威信, 与军事上重大战役的胜利,具有同等重要意义。

  1. 初步调整私营工商业和打通城乡交流

经过一年多的工作,财政收支基本平衡,金融物价基本稳定,但是私营工商业界发生了困难,由于商品滞销,引起了工厂关门,商店歇业,失业增加,并且由大城市波及到许多中小城市。据工商管理局统计,1950 年上半年14 个城市有 2945 家工厂关门,16 个城市有 9347 家商店歇业。当时分忻商品

滞销和生产过剩的主要原因。是 12 年通货膨胀所造成的虚假购买力的迅速消失,加上人民购买力下降,通货紧缩,公债发行,银根抽紧了,资本家都叫起来。1950 年下半年,开始工商业的调整,谓之“两统一调”。前面实行了“两统”,统得过头,还需要作一定的调整。调整工商业的实质,就是调整公私关系,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由国家给以适当的照顾和安排,使得五种经济成份各得其所。也就是树立起国营经济强有力的领导地位,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当时为什么这样做?主要是因为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不仅可以增加生产,而且可以解决广大职工的就业问题。调整工商业采取的具体措施,一方面放松银根,由银行给以贷款支持;一方面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商品的办法,对私营商业,主

要是调整经营范围和批零差价等,使具有利可图。当时私商有 275 万户,共

有 2000 多万人。陈云同志在 1952 年 10 月讲过,“资本家并不可怕,到实行社会主义时,最后一二年就可以解决,现在不必着急”。

在物价斗争中,由于资本家对物价波动估计过头,贪心太大,因而造成负债过日子,厂商周转不灵,叫苦连天。对上海的大资本家我们采取借款的办法收购商品,并用贷款的办法维持其资金周转,解救了上海工商界的危机。天津的商人在物价风潮中经过四波三稳,不敢过分冒险,因而他们的损失不大。

私营工商业困难解决了,还需要调整城乡关系,促进市场繁荣。在这一段时期内,由于人民币下乡,逐步占领了阵地,并采取多种办法鼓励城乡交流,重点把农村土产品收运出来,供应城市需要,同时积极组织出口,这对活跃城乡经济起了很好的作用。陈云同志说,扩大农村上产品的购销不仅是群众问题,而且也是目前活跃中国经济的关键。城市的繁荣是农村经济运转的结果,农村土产品卖出去了就增加了农民的购买力,促进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减少城市的失业现象,城市购买力也跟着提高。工商业繁荣,又增加了国家的税收,减少了财政上的困难,物价更趋稳定。

“两统一调”这一战役打胜了,在建国初期,对于提前恢复经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国民经济体制起了重要的作用。陈云同志曾经说过,统一和调整,“只此两事,天下大定”。“当然,这些工作中毛病还很多”(见1950 年 6 月在七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毛泽东同志当时立即插话,说“第一条是功劳很大。”现在回顾一下这一段工作,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从 1949 到 1952 年,仅仅两年多的时间,取缔了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没收了官僚资本较为国营,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大大加强了,这是一个很大的胜利。在工业中, 1949 年国营工业的比重为 26.3%,公私合营占1.6%,合作社工业为 0.4%,私营工业为 71.7%。到 1952 年,则变为国营工业占 41.5%,公私合营工业占 4.0%,合作社工业占 3.2%,私营工业占51.3%。就是说国营工业的比重有大幅度提高,私营工业由 70%降到 50%。这是指全部工业(包括手工业)中的公私比重而言,如以现代工业来说,则1952 年国营工业占 61%,公私合营工业占 6%,合作社工业占 3%,私营工业占 30%。在商业中,1952 年国内市场商品零售总额中,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比重占 34.4%,零售方面,京、津、沪等八大城市的商品零售总额中, 国营和合作社约占 32%。陈云同志一再提出五种经济成份要统筹兼顾。国家政权在我们手中,骨干工厂由我们管理,金融贸易机构都在我们手中,我们的力量强大,已经起了领导作用,如果我们不能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兼顾其他,私营企业就要垮台,工人就会抱怨我们。根据这个指导思想,我们一方面发挥多种经济成份各自的积极性,同时对当时的社会生产的无计划性试行有计划的领导,对私营工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对私营商业运用价格政策,合理地掌握批零差价、地区差价。这些政策的决定和实施,显然都是正确的和有效的,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二)实行集中统一财政金融,避免了两大危机,使国民经济顺利地得到恢复。建国以后,中央在财政经济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是我们的经济基础很差,还很脆弱,物资储存也很少。如果敌机窜扰,随时可以引起物价风潮。银行储备空虚,手中没有物资,平抑不了物价涨风,政治上很不利,而且会影响军事。当时最担心的是可能出现两种危机:一是财政危机,具体表

现为恶性通货膨胀,物价飞涨,人民币失去信用,军需无法保证,工资津贴难以开支;二是粮食危机,搞不好,城市居民没有粮食吃,走上苏联十月革命后配给黑面包实行余粮征集制的局面。1950 年 3 月,中央下决心首先统一了货币,统一了财政,统一了物资调拨。使财政收支接近平衡,金融稳定, 工商业得到了恢复,税收增加,市场物价稳定,工人不需要救济了,工商业家又喊“毛主席万岁”了,加以秋后农业丰收,农民的购买力也提高了。从而避免了两大危机,保证了两个 900 万人口(部队近 900 万,城市脱产人员

900 万)的供应,打垮了投机资本家的扰乱,打破了敌人的封锁。人心安定, 社会稳定。这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协力同心作出的巨大成果。

(三)在战争中边稳边建,走上有计划恢复和发展经济的轨道。1949 年、1950 年人民解放军向全国进军,接着 1950 年 10 月下旬抗美援朝开始。这时必须首先考虑我们的财经基础如何承担战争的重担,研究财政工作放在什么基础上,财政工作的部署应该如何分别轻重加以安排。陈云同志当时担负全国财经工作重担,他从全局出发,支持毛主席抗美援朝的伟大战略决策。对财经工作安排的顺序第一是战费,一切服从战争,一切为了战争的胜利;第二是稳定市场,求得金融物价的稳定;第三是各种经济和文化建设的支出。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边抗、边稳、边建的三边方针。这三大任务同时承担,而且是在经济十分薄弱的基础上进行,所以当时不少民主人士(包括一些党内干部)是摇头和抱怀疑态度的。但是实践结果,经过全党全军全国人民节衣缩食付出很大代价,不仅保证了战争胜利和市场的平稳,而且使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物资交流得到了恢复和发展。随着国民经济的提前恢复、好转,使我们有可能进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所以从 1953 年起,我们即开始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设。陈云同志根据党中央的决定,把工作重点转到“拟定建设计划,准备干部,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到来”,和周恩来、李富春同志一起,主持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向苏联引进了 156 项重点项目,这都是大家知道的。陈云同志对有计划按比例和综合平衡提出了英明的具体说明。他指出,“计划中最薄弱的部分是农业生产”。“按比例发展的法则是必须遵守的,但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具体比例,在各个国家,甚至一个国家的各个对期,都不会是相同的”。“唯一的办法只有看是否平衡。合比例就是平衡的;平衡了,大体上也会是合比例的。”当时他还提出,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降低工业品价格,提高工资,这三条必须量力而行,审慎从事。陈云同志的这些意见,都被党中央采纳了,因而保证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今天我们在进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认真总结我们自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

粮食问题是我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极为重要的问题。陈云同志自开国以来就抓紧处理粮食问题,稳定了市场物价,安定了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保证了解放大军在全国的胜利。虽然做了许多有效的工作,避免了旧中国造成的粮食危机,但是在一个时期内粮食难以大量增产,生产和需要之间的矛盾,一直是紧张的。如果安排不好,分配不当,随时可能发生问题。1953 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城市和工业对粮食的需要大量增加, 农民生活也逐步改善,食用量增多,商品量减少,加之自由市场的存在和投机商的捣乱,反映到粮食供销方面,国家收购计划难以完成,而销售计划却

大大超过,造成供销之间的严重不平衡,市场供应紧张。1952 年,国家征购粮食 660 多亿斤,扣除返销部分只有 560 多亿斤,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这种情况的发生不是偶然的,问题的本质正如当时中央粮食决议中所指出的,它反映了国家计划经济与小农经济和自由市场之间的矛盾,反映了工人阶级领导与农民自发势力和资产阶级反限制的立场之间的矛盾。归根结底,是反映了社会主义因素与资本主义因素之间的矛盾。所以,在粮食战线上,不从根本上找出办法,将会出现一个更加严重的供销脱节的混乱局面,以致形成牵动全局的物价波动,将影响整个社会主义建设计划。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矛盾,把粮食供销放在长期稳定的基础上,陈云同志广泛地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反复深入地作了周密系统的调查研究。陈云同志认为要解决粮食问题,集中起来一定要处理好四种关系:即国家跟农民的关系;国家跟消费者的关系;国家跟商人的关系;中央跟地方和地方跟地方的关系。这四种关系最难处理的是国家同农民的关系,也就是与农村所有余粮户的关系;其次是国家同消费者的关系,也就是与城镇居民和农村缺粮户的关系。并且认为,如果解决好同农民的关系,天下事就好办了;只要收到粮食,分配忧比较容易办了。但是处理好同农民的关系是非常困难的。陈云同志将其比作挑着一担炸药,前面是黑色炸药,后面是黄色炸药。如果不从农民那里征购粮食,整个市场就要波动;如果采取征购的办法,农民又可能反对,甚至于打扁担,闹大乱于。两者中间要选择一个,都是危险家伙。陈云同志反复考虑,提出八种方案,逐个比较,从改良主义想起,一直想到彻底解决的办法:(1)又征又配,农村征购,城市配给,硬性办法;(2) 只配不征,可能买不到粮食;(3)只征不配,结果会边征边漏;(4)原封不动,自由买卖,结果必乱无疑;(5)临渴掘井,到最困难时才想办法,还不如现在下手好;(6)动员认购,政策有明令,比强征好,没有把握;(7) 合同预购,有一个数量问题,还有一个时间问题,今年来不及了;(8)各行其事,办法可以试一试,要考虑影响,考虑结果。权衡利弊得失,还是要用彻底办法,只能实行又征又配办法,其他办法部不可行。最后下了决心,向中央建议,一定要采取彻底的办法,对农民实行粮食征购,对城镇消费者实行粮食配售,即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从长远和总体来看,彻底解决办法利多害少。这个重大决策,当时即得到周恩米、邓小平等同志的大力支持, 并得到毛泽东同志的赞许和中央的批准。国庆之夜,在天安门城楼会见厅里怕板定案,小平同志代中央起草决议,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实行。同时采取了四大措施:(一)在农村向余粮户实行统购政策;(二)对城市人民和农村缺粮户实行统销政策,也就是实行适当的定量配售政策;(三)实行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对私营粮食工商业进行严格管制,并严禁私商经营粮食的政策;(四)实行在中央粮食管理之下,由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粮食管理政策。这四项政策是互相关联的,缺一不可的。中央号召全体党员和各级干部,深入农村和城市基层,把这项工作作为极端迫切的经济任务和政治任务担当起来。这件事在我国经济战线上是继开国以来统一财政金融,稳定物价以后的第二项重大决策。又一次严重地打击了城乡资本主义势力,扶植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力量,真正巩固了工农联盟,在一个方面把广大农民引上了社会主义轨道,同时为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的顺利进行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经过宣传教育和实践,继粮食统购统销,又实行棉花、纱布、食油等计

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办法。并在农村实行了粮食三定,即定产、定购、定销。城市粮食定量供应办法也由粗到细,不断改善。但是这件事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利益,有相当大的一部分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对改变他们的长期习惯和局部利益有抵触,加上社会上地主、富农和城市粮食投机商的捣乱和破坏,到1955 年春夏之间,粮食的供销情况又紧张起来,当时几乎是“人人谈粮食, 家家谈统销”。有相当大一部分人并不缺粮,却叫喊得很凶。有些心怀不满的人,乘机攻击党和人民政府,曲解和诬蔑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个别地主、富农的代言人甚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捏造材料,散布谬论,恶意攻击, 叫喊农村购了过头粮,逼死了人,城市供应不足,饿死了人,企图迫使停止粮食统购统销的政策。陈云同志亲自派人去有关地区作实地调查,经过全面的分析研究,认为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必须坚持,不能改变,停止统购统销政策是错误的。如果停止下来,不仅不能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而且影响对城镇消费者的供应,引起工业品价格上涨,对出售粮食的农民也是无利有害的。陈云同志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发言中,作了严正的答复。指出这些反对粮食统购统销的人中间有各种不同的情况,绝大多数是善意的人们,他们想不通,不理解,要加以教育,听取他们正确的意见,指出他们错误的看法,说明情况,弄清问题,以便共同努力,改进工作。对于地主、富农分子的叫嚣和报复行为,必须给以驳斥和制止。对于反革命分子的阴谋活动,则要号召全国人民提高警惕,加以揭露和打击。同时, 提出了坚持和改进粮食统购统销的具体办法,经过这一场严重的斗争,使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得以继续贯彻实行。

粮食以及棉花、纱市和食油的统购统销,无论是从保障人民生活的逐步改善,或者从社会主义实行计划经济的角度来看,都是正确和必要的,这是在我国农业比较落后的条件下实行计划经济的一个重要政策措施。现在我国的粮食生产还没有过关,特别是在农村发展多种经营和经济作物的情况下, 粮食的计划收购政策不能一下子完全改变,而且在一定的时期内还需要坚持下去。陈云同志在 1982 年初的中央会议上指出:“农业经济是全国经济重要的一部分,农业经济必须以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所以提出这个问题, 是因为实行各种责任制以后,似乎农业中可以不要计划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这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只有农业以及牧副渔业全面发展,粮食供应比较充分,才能考虑改变粮食统购统销的政策。

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初期,存在着五种不同的经济成份,即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农民、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1949 年在工业总产值中,国营工业占 26.3%,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占 71.7%。在商业中,1950 年国家经营的占 6.9%,私人经营的占 88.3%,国家资本主义和合作社经营的只占 0.1%。1950 年参加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农户占 10.7%,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者只占 0.5%。从建国初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到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直到制定第一部宪法,都规定了对两种所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一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二是对个体手工业及农业实行半社会主义(集体化)的改造。在三年恢复时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提出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1953 年规定资本家的利润实行“四马分肥”,所谓“四马”,即上交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基

金和留给资本家的利润(包括股息和红利)。这中间又经过“五反”运动和粮食、棉花的统购统销,打击了资本家的不法活动,割断了他们与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经济联系等一系列的斗争。从 1953 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 加快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

(一)两种改造形式

在我国,对于官僚资本毫无疑问应当采取没收的办法。但是,对民族资本究竟采取什么形式呢?是“没收”还是“和平赎买”?在当时是一个议论的中心。党中央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认真研究了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历史特点。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具有两面性,在经济上也具有两重性。毛泽东同志指出:“一方面——参加革命的可能性,又一方面——对革命敌人的妥协性,这就是中国资产阶级‘一身而二任焉’的两面性。”并且指出:“在我国的条件下,用和平的方法,即用说服教育的方法,不但可以改变个体的所有制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而且可以改变资本主义所有制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因此,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国家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 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限制它们的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汲作用,鼓励和指导它们转变为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执行这种政策,也就是列宁在苏联十月革命成功后提出的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

对于手工业和个体商业,既不能没收,也不能赎买,只有组织他们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逐步实行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开始搞合作小组,再发展到合作社,由低级社到高级社。并且把这部分个体经济与公私合营的工厂实行统筹兼顾,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对于商业,由于它比工业更复杂,商业中有批发商,有零售商还有批零兼营的,因此采取了和工业不同的方式, 一般是实行经销代销的办法。对个体商户、夫妻老婆店,因为它遍布居民点, 对群众生活有利,对社会经济也无损,因此允许保留一个长时期,同时加强市场管理,使它们遵守政府的法律和管理条例,逐步进行改造。

(二)改造的两个步骤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分两个步骤进行的。即第一步,由资本主义经济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第二步,再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又可以区分为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

初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在工业中主要的有加工、订货、统购和包销。在商业中,主要是经销、代销等形式。1954 年以前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的政策,由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发展到个别企业的合营。在这中间存在着相当复杂的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有时紧张,有时和缓。由于政府采取的办法适当,有紧有松,有进有退,因此始终没有发生公开的对抗。国营和私营工商业部得到发展。到 1954 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和个体户的改造,采取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办法,并且和企业改造、企业改组互相结合,上下左右一齐动,造成普遍改造的浪潮。在这个时期,政府又宣布和平赎买的政策和办法,动员工商界头面人物、统战工作者、民主人士,召开各种形式的协商会议,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在各种行业、各条战线上规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进行广泛的有理有节的斗争,推着资本家走上改造

的道路。资本家的代表人物就讲过:“你们把肥肉吃光,把骨头剩下来,不干不行。”这些代表人物以后的观点都有了改变。经过这段时间,做了不少工作,才走到这个地步,看来,主要还是大势所趋,不能不改了。

对于手工业和个体商户的改造,是由各地根据情况逐步进行联合改组的。由合作小组到合作大组,到自负盈亏独立经营的合作社。对零售商业的经销代销,则由国营商业批给原料和适销商品。规定在中央商业部门统一领导下,加以管理。在改造的步骤 上,对私营零售商尽量采取慎重的办法。对有些商品,由私营改为国营或合作社经营。国家根据当时情况采取有迸有退,或者不进不退的办法,保持个体商户在市场中发挥辅助作用。

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是公私合营。到 1955 年冬,随着农业社会主义

高潮的出现,城市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 1956 年一季度也出现了所谓高潮。由几个大城市首先是从北京开始,私营工商业者张灯结彩,敲锣打鼓, 宣布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在 1956 年内,共有私营工业 11.2 万户、职工

120 万人转变为公私合营工业;私营商业有 40 万户实行了公私合营,另外 144

万个体商户组成合作小组。还有 4.8 万户个体手工业组成合作社或公私合营企业。据统计,1956 年工业总产值中,国营工业占 54.5%,公私合营工业占27.2%,私营工厂已经所剩无几了。在批发商业中,国营、供销社经营和公私合营的比重达到 97.2%,私营不到 1%。在社会商品零售额中,国营、供销社经营和公私合营的占 92.4%,私营的只余下 7.6%。个体手工业也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合作社手工业的产值占手工业总产值的 91.7%,个体的只占 8.3%了。这一步由于准备不足,走得太快了,当时有的地方是形势所迫, 有的地方是顺着潮流走,许多工作没有跟上去。陈云同志指出,这些工厂、商店很多是盲目合并,生产经营过分集中,有些小商贩合并太多、太快,很不妥当。尽管如此,不到半年时间,在 1956 年上半年全国已基本上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任务,除了实行全行业合营外,手工业和小商贩都随着组织起来了。

(三)改造中三项重要政策的规定

究竟如何对资产阶级私有的生产资料进行逐步赎买政策?当时只有原则概念,没有具体内容,没有经验。为了摸索和探求具体的办法,当时集中经济学家、法律学家以及各方面有代表性的干部、工人、工会领导人、资本家代理人、民主人士,分列各种专题,进行研究,经过反复讨论、争辩、磋商, 提出了几项重要政策。

所谓赎买,是以一定的代价赎回生产资料。资本家所占有的生产资料, 无非是资本化了的剩余价值,是工人无偿劳动创造出来的。党和政府采取赎买的政策,从政治上说,是工人阶级对于革命同盟者的照顾,为了换取革命的和平转变所付的代价;从经济上说,资本主义生产是以追求利润为闰的的, 我们既然在一定时期内允许资本主义存在和争取他们和平转变,就应允许他们占有一部分剩余价值。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以后,资本家原有的生产资料已经转归国家使用,由国家统一调配。同时,国家对资本家进行了经济上的优待和政治上的安排,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 )核定股金——定股。首先要核定资本家的固定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民族资本家中,中小的偏多,而且经过抗战,设备、厂房已经落后、破旧,很难按照原有固定资产核定他们的资金,只有采取评议的办法。而且“赎买”和“购买”意义是不同的,赎买的价值不完全决定于生产资料的价值,

还决定于社会主义改造的发展进程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定股以后,资本家保存了他的资产价值,这个资产所有权是资本家的,但是他不能买卖,只能拿定额利息。这样,工厂的实际权力就转到了国家手里。资方人员只能参加一部分象一个普通工作人员那样的管理,而不能象从前那样的身份来管理工厂和商店了。在评议股金的过程中,资本家想方设法讨价还价,我们与之经过一场复杂的斗争才定下来。定股的数目,当时估算,全部资本家的资产为 34

亿元人民币,其中工业 25 亿元,商业 8 亿元,交通运输及其它 1 亿元。经过赎买之后,全部转移到国家固定资产中,从而改变了所有制。

  1. 定息。定息即每年根据资本家资产付给一定的利息。就是保持私营工商业家在一定时期内的定额利润。这件事在建国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时就实行过。把原来分给资本家的利润,改变为按照固定资产付给定额利息。在公私合营银行、电讯等行业,大都实行了定息的办法。上海有几家私营银行,仍挂原来的牌子,可以吸收侨汇,利润不采取分红的办法而实行定期付给定息。定息规定多少呢?一般讲要比银行利息略高一点。当时工商界有人提出,先定高一点,以后慢慢减下来。定息反正就是那么多,也可以先多后少。至于大的资本家利息很多,可以采取纳税的办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超过一定的限度为国家所得。这也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一种手段。定息共同商定年息为

    5%,自 1956

年 1 月 1 日起算,国家全年为定息付出的资金力 1.65 亿元。先定 7 年,到时再议。用这些钱便把中国的资本家统统包下来了。这种光明正大、合情合理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做法,不能不说是一大发明。

  1. 对私营工商业者的安排。私营工商业者是包袱还是财富?可以说,

    除了一部分“五毒”之徒以外,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是有文化、有知识,能经营、会管理的有用之人。列宁就曾经说过要对那些“能聪明练达地组织真正用产品供应千百万人民的最大的企业而对无产阶级有益的资本家谋求妥协”。所以我们当时采取的政策是把资本家(包括企业职工)全部包下来的办法,人数约 114 万人。工资照旧保留。能当经理的还可以当经理,我们派公股监督。当时政府提出“双重改造”的政策,一是改造私营工商业,一是改造资本家。按照他们每个人的技术、经验、能力等情况作适当的任时和安排。

陈云同志直接主持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工作,除了动员经济管理部门、宣传教育部门以及私营工商业者中的进步人士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外,还十分重视资本家的家属工作。陈云同志在一次党代表大会上举了一个例子说, 工商联座谈会上反映,好多资本家说“我们通了,但是老婆不通。”也有人讲“两位副总理讲了几个钟头,但是回去还不抵老婆一席话。”因此,陈云同志自己专门召集资本家的家属开会,向家属做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从而使这场伟大的改造工作能够比较顺利地完成。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及个体手工业的改造,也是经济战线上一项重大决策。我国用和平方法取得的成功,是社会主义革命史上的一个刨举。马克思考虑过在革命成功后对资产阶级实行赎买的办法,列宁提出过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设想,我们党创造性地把这些设想同我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使其得到了实现。当然,在这一决策顺利实施以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在统一计划下,生产的统一安排,企业内部的改造,改进全行业伪公私合营,改善定股定息办法,组织专业公司等等,都有待进一步去完成。

陈云同志在以后的多次讲话中,既肯定了当时的成就,也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弊病,加工厂、商店盲目合并,生产经营过分集中等等,以及其它应该解决的问题。我们认为基本完成这一重大改造任务,确是一件大事,但应当有所分析。毕竟是操之过急,时间短,步子快,遗留问题多。如果按照原来中央提出的过度时期总路线,完成三大改造,需要几个五年计划的时间, 可能更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这个改造完成以后,我国市场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工业、商业部门成为全国工商业的领导机关;城乡市场根据经营范围分工负责,城乡交流,互相支援:工商业内销和出口得到了统一安排; 各级党委都加强了领导。所有这些,对以后稳定经济,调节市场,都有着重要指导意义。

建国以来经济战线上的这三项重大决策和实施所取得的胜利,加上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划和建设的成功,社会主义工业化初步基础的建立,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奠定了基础。今天,回顾这段历史,学习这一时期内成功的斗争经验,研究不足之处和存在问题,对于四化建设,振兴中华,是有很多借鉴之处的。我认为最重要的一条是坚定不移地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辩证方法,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建国初期经济战线上的胜利,正是依靠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一切从国情出发,因而指导思想正确,能够慎重从事, 力求在工作中不犯或少犯错误。怎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呢?用陈云同志的话来说,就是要“全面,比较,反复”和“不唯上,不唯书,要唯实”。所谓全面,就是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还要看到反面,不但要听正面的意见,也要听反面的意见。比较,就是要作前后、左右异同的比较。所谓反复,就是重要决策拟定以后,可以摆一摆,想一想,听一听不同的意见,也就是反复研究,弄清情况。全国解放后,陈云同志在主管财经工作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之所以能够运筹帷幄,就是因为他坚持实事求是,处理每个问题时,总是进行大量的、认真的、周密的调查研究。深刻分析事物的本质,找出它的规律性。弄清楚合理的、有利的质量上和数量上的界限,作为制定实施政策的科学依据。陈云同志说:“我们做工作,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研究情况,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决定政策。所有正确的政策,都是根据对实际情况的科学分析而来的。有的同志却反过来,天天忙于决定这个,决定那个,很少调查研究实际情况。这种工作方法必须改变。要看到,片面性总是来自忙于决定政策而不研究实际情况。”

以上重大的决策之所以能够得以正确和顺利的实施,除了决策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可行性外,重要的是执行者坚决始终地加以贯彻,既不敷衍塞责,更不变通行事、貌合神离。因此,使得这些重大决策在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并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我认为今天在四个现代化的建设中,学习和研究陈云同志的经济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于切实执行党中央制订的四个现代化总目标和总任务及其方针、政策,是有重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