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优良传统,发展有中国特色的集体工业季 龙

我国手工业历史悠久,素称发达,有优良的民族传统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同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的关系极为密切。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是散漫的小生产占优势的大国”,需要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改造小生产的原理, 结合我国国情,及时制定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生产和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帮助他们克服规模细小、资金短缺、设备简陋、技术落后及封建保守、行会观念、生产盲目、自发倾向等弱点;采取从供销入手等积极措施, 启发和帮助手工业劳动者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逐步组织起来,发展生产,解放生产力,发挥他们固有的生产经营灵活,产品多种多样,能够适应人民不同需要和市场千变万化需要的优点,逐步变个体私有制为集体公有制,更好地发挥手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是用说服、示范、国家援助的方法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这是社会主义革命历史上的一个创举, 是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一个伟大的实践。陈云同志在指导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巩固发展集体工业的伟大实践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一、大力倡导和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动进”的方针。建国初期,我国从事小商品生产的个体手工业劳动者有 800 万人,加上为渔业、盐业、交通运输服务

和兼营农业的手工业者,共约 2000 万人。他们同亿万个体农民一样,犹如汪洋大海,要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改变其私有制,是非常艰巨复杂的社会工程。

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既充分认识到对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改造的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又充分估计到改造的艰巨性扣复杂性,强调要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也就是说,党的领导既不应当落后于群众的要求和国家建设的需要;又不能超过群众的觉悟程度和可能的条件,犯急性病, 陈云同志积极参与制订并大力倡导和认真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强调要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并通过典型试办等形式,让群众在实践中, 亲身感受到合作化的优越性,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从而达到逐步组织起来的目的。

建国后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陈云同志非常重视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生产,同时积极引导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他在 1950 年 6 月召开的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一届二次会议上的报告中,很强调《共同纲领》第 26 条所说的五种社会经济成份之间的关系,即:“国家应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份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 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强调《共同纲领》第 37 条所说的“国营

贸易机关应负调剂供求、稳定物价和扶助人民合作事业的责任。”1951 年 7 月,陈云同志在中共中央统战部讨论工商联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总结报告中说:“小城市以手工业为主”。“合作社,我也记它和国营经济列在一起来说,因为它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合作社必须发展,但发展的速度要符合于全国及各地经济发展和经济改组的进度。”陈云同志起草的《1952 年财经工作的方针和任务》中又指出:“合作社必须有计划地发展。”“我们对失业人员不论其失业时间是属于解放前或解放后,均应采取负责统筹的政策。”因此,三年恢复时期的手工业合作社工作,是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典型试办、摸索前进的。1952 年全国的手工业总产值基本上恢复到历史最高

水平。这个时期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工作是稳步前进的。

1953 年我国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包括陈云同志在内的党中央领导同志非常重视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陈云同志在《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几点说明》中提出:“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都只能做间接计划”,“计划带有控制数字的性质,需要边做边改。”又说:“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计划,可以完成,也可能超过。”还说:“合作化是花钱少、收效快的增产办法。国家在财力上应该给予更多的支持。”1954 年 7 月,他在《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一文中又指出:“各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产品,仍由合作社经营。”这时,各方面对手工业产品的需要大量增加,分散、落后的个体手工业同国民经济不断发展需要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由于前一时期手工业合作社的示范作用,广大手工业劳动者纷纷要求组织起来,参加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

1954 年 9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是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之一。陈云同志和其他一些中央领导同志坚持从实际出发,既明确指出改造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又充分估计到改造的复杂性、艰巨性。主张既要积极, 又要稳妥,反对急躁冒进,急于求成。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到当时存在的急于求成的主要倾向,特别要求各级领导要严格防止简单急躁、强迫命令的偏向。1954 年 12 月,陈云同志在《解决私营工业生产中的困难》的讲话中指出:“对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私营工业实行统筹兼顾、各得其所的方针,进行合理安排。”“对手工业合作社生产的发展,要加以管理和控制”。并指出:“手工业合作化宁可慢一点,使天下不乱。如果搞得太快了,就会出毛病。”事实证明,陈云同志指出的问题,正是当时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是非常正确的。

1953 年到 1955 年上半年,在手工业合作社的普遍发展中,大家都很重视新中国建立以来各地群众创造的三种组织形式,即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生产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这是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的一种发展过程。但并不是都经过这个过程,而是因地制宜、因社制宜。这个时期的手工业合作化运动,始终是沿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前进,健康发展的。

由于农业合作化运动步伐加快,手工业者要求组织起来的情绪也十分高涨,建社速度也明显加快了。据统计,1955 年 6 月到 12 月半年内,全国手

工业合作组织从 4.95 万多个,发展到 6.46 万多个,社(组)员从 143.9 万

多人发展到 220.6 万多人,特别是 1955 年 12 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序言中批判了所谓“右倾保守思想”,并提出“中国的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应当争取提早一些时候去完成, 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更给手工业战线增加了压力。这时,虽然还想按已经加快了的 1956 年计划进行下去,但实际情况是控制不住了。全国掀起了一个又一个实现全行业合作化的高潮,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产生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偏向,把一些本来可以不组织起来的个体户,也组织起来了,遗留下大量的问题,不仅给人们生活带来不便,也给后来的调整、整顿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从总结历史的经验看,如果当时按照党中央开始提出的,用几个五年计划,而不是只用 7 年时间来实施过渡时期总路线,有秩序地、稳步地进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可以避免出现上述许多偏向而更有利于国民经济

发展的。

二、用满腔热情来纠正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及其以后出现的缺点错误,坚持稳定发展。

陈云同志对手工业合作化高潮中急于求成、盲目冒进的一套做法和想法是不赞成的,并在周恩来总理支持下,始终抱着满腔热情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采取积极的措施来纠正社会主义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及其缺点错误。1956 年初陈云同志和中央其他一些领导同志觉察到由于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要求过快、过急,过多地集中生产、统一计算盈亏而带来的供产销脱节以及社员收入下降等问题时,就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开会研究,由陈云同志主持起草了国务院《关于目前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若干事项的决定

(草案)》。决定规定: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在实行合作化后,要有一定时间,暂时照旧生产和经营,不要过早过急地集中生产和统一经营,不要轻易改变它原来的生产和经销规律,经营制度和服务制度,以便经过仔细研究和规划,再妥善地进行改组和改造工作。

为了解决手工业合作化高潮中出现的问题,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筹委会组织了 170 多人,由主任、副主任和局级干部牵头,分赴各地做了大量

的调查研究工作。1956 年 7 月 9 日,中央批转了中央手工业管理局、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筹委会《关于当前手工业合作化中几个问题的报告》。7 月 28 日,由陈云同志主持制定并由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对私营工商业、手工业、私营运输业社会主义改造中若干问题的指示》,对一些政策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同年 3、4、8 月,还分别召开了全国城市和农村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座谈会、汇报会,着重解决集中生产和分散生产、统一计算盈亏和分别计算盈亏等问题,并报请中央批转各地,解决了一些盲目合并和供销关系、协作关系割裂的问题。

1956 年 6 月 18 日,陈云同志在全国一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上作了题为

《关于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长篇发言,并于 1956 年 9 月 20 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新问题》的专题发言。他在这两次发言中深刻地指出:“我们国家对私营工商业、手工业、私营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获得了伟大的胜利。这是社会主义的胜利。这是我们国家和全国人民走向鳖荣、富强、幸福生活的胜利。”“在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由于形势发展太快,具体的组织指导工作不容易完全跟上,也产生了一些暂时的、局部的错误⋯⋯手工业在合作化的过程中,过多地实行了合并和统一计算盈亏,而这是不利于手工业的经营的。因此,比自营的时候,一部分手工业产品发生了质量下降、品种减少的现象;一部分服务性的手工业在合并经营的条件下,对于居民和手工业者自己都发生了许多不便。”“私营工商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出现的另一个问题,是人为地把工商业原来的供销关系和协作关系割裂了。”

陈云同志的上述分析,切中当时问题的要害。他在科学地分析了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产生的缺点和错误以后,又提出了解决的正确措施和办法。他说:“工业、手工业、农业副产品和商业的很大一部分必须分散生产、分散经营,纠正从片面观点出发的盲目的集中生产、集中经营的现象”。“如果把许多小工厂合并成为大工厂,就他们适应市场需要来说,不会有小工厂分散生产的时候那样灵活。”“手工业的制造性行业中,有一部分是可以适当

合并的,但是绝大部分服务行业和许多制造行业不应该合并。为了克服由于百目合并、盲目实行统一计算盈亏而来的产品单纯化、服务质量下降的缺点, 必须把许多大合作社改变为小合作社,由全社统一计算盈亏改变为各合作小组或各户自负盈亏。这种改变不但适合于绝大部分服务行业,而且适合于许多制造行业。”

陈云同志还指出:“手工业一般地带有分散性、地方性,因此,335 在供销业务上,必须以基层社自购自销为主”。“我们的国家计划,无论长期计划或者年度计划,对于日用百货、手工业品、小土产,都只是把个别品种列入国家计划。此外,都不规定产品品种计划,”“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我们应该采取正确的方针指导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就是说,我们必须使消费品质量提高,品种增加,工农业产量扩大,服务行业服务周到,而决不是相反。⋯⋯就是要把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农业、手工业,改造成为这样一种有利于人民的社会主义经济。”

陈云同志还要求各有关领导部门要关心职工、社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帮助手工业合作社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指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运输合作社社员的工资收入,不应该低于他们入社以前的劳动收入,而应该在努力生产、改善经营的基础上,做到比合作化以前的劳动收入有所增加。如果有些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运输合作社因为提取公积金过多, 而使社员收入比加入合作社以前的劳动所得减少了的话,就应该减少公积金来增加社员的工资”。

1956 年至 1957 年,根据周恩来、刘少奇、陈云同志的指示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对手工业合作社进行了调整和整顿工作,中心是解决集中生产和统一经营、统一核算过多的问题,也就是解决合作化要求过急、改变所有制过快所遗留的问题,促进了手工业合作组织的巩固和发展。到1956 年底,除了一部分分散在农村的个体手工业者和 100 多万农民兼营商品性手工业从业人员参加了农业合作社,一部分同私营工业协作关系密切,而手工业从业人员很少的行业,随同私营工业一并进行改造,一部分半工半商、工商界限不甚分明,或商业性质很强的服务性行业随同私营商业一并进行改造以外,全国组织起来的手工业合作社(组),经过调整为 9.91 万个,社(组) 员 509.1 万人,占全国手工业从业人员的 92%,使合作化的当年特别是合作化后的第一年,手工业生产出现蓬勃的生机。1957 年全国手工业合作组织的产值(按 1952 年不变价格计算)为 149.2 亿元,比 1956 年增长 23.4%:社

(组)员全员劳动生产率 2194 元,比 1952 年提高 55.8%,是建国以来成效最显著的一年。事实证明,合作社比单干好,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好。

从 1958 年起,由于“左”的错误影响,大搞“升级过渡”,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的客观经济规律,造成大部分手工业领导机构被削弱或撤并,集体经济政策被打乱,大批手工业职工改行转业,造成日用工业品、小商品减产,市场供应紧张。担任中央财经小组组长的陈云同志及时察觉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1959 年 4 月,陈云同志在《给中央财经小组各同志的信》中提出:“要专门安排一下日用必需品的生产。在安排工业生产的时候,应该专门拨出一部分原料和材料,安排日用必需品的生产。原有生产小商品的工厂,如果已经改行,应该让它们‘归队’,恢复生产。特别是原有的手工业合作社,由于改变为地方国营工厂或合作工厂,统一安排生产任务,不能单独生产和经营,大量的小商品停止生产了,现在应该组织它们重

操本行,它们名义上可以仍然是地方国营工厂或合作工厂,但在地方工业部门领导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便发挥这些手工业者的积极性,增加手工业品的数量和品种。对于农村人民公社的原有手工业者,应该通过公社帮助他们解决原料和销路的困难,增加各种农村手工业品的产量。”同年七八月间,党中央在庐山会议上,研究、讨论了手工业问题,制订和颁发了

《中共中央关于迅速恢复和进一步发展手工业生产的指示》。但是由于庐山会议后期的“反右倾”, 1959 年一度复苏的手工业生产又退了下来。

1960 年冬,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左”的错误,并且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随后,在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等同志的主持下制定和执行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果断措施,使整个国民经济开始出现新的转折。李先念同志主持起草的《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讨论稿),于 1961 年 5 月 26

日和 6 月 10 日,两次经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批发给参加由毛泽东同志主持

的中央工作会议的各中央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讨论,同年 6 月

19 日,《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简

称手工业 35 条),作为正式文件发到全国各基层单位。这个文件是克服当时手工业急于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和集中过多、合并过大、限制过死的弊端,以调整手工业所有制为中心的重要文件。它的制订和颁布实施,对于巩固和发展我国集体工业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经过初步调整,国民经济出现了迅速恢复的好形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工作重点的转移,工作中的“左”的错误逐步得到纠正,党和政府强调大力发展消费品生产,对集体所有制经济也进行了重新认识和评价,充分肯定了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1979 年 4 月,党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并按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先后制订了有关发展集体经济的一系列专门文件,促进了集体工业持续、稳定、协调地健康发展。

三、提倡继承和发扬手工业的优良传统,并不断创新。

我国手工业历史悠久,行业多,品种多,分布面广,生产灵活多样,适应性强,具有优秀的技艺传统。在数以万计的产品中,很多是具有独特风格的传统名牌产品,特别是工艺美术品,精致美观,丰富多采,为国内外人民所喜爱。还有历史形成的著名行业和集中产区、适应群众需要的经营方式和传统合理的供销关系。所有这些,都是手工业固有特点的反映,也是手工业生产经营上的优良传统。

陈云同志和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党中央领导同志一样,非常重视继承和发扬手工业的优良传统。

在 50 年代,陈云同志多次提出,我国手工业劳动者,历来就有关心市场、关心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优点,有勤劳刻苦的钻研精坤,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手工业生产形成了许多重要的有利生产与方便群众的优良传统。他强调在手工业合作化运动中,要特别注意保持手工业的好的生产经营特色,不论工业、商业,都要想尽一切办法保持原来好的品种和质量,并加以发扬光大,已经失传或即将失传的名牌产品要注意恢复。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为继承和发扬手工业的优良传统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经过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许多优良传统已经逐步恢复和发展起来, 产品质量一般都有提高,花色品种也不断有所改进和增加,饱经沧桑的老师

傅、老艺人受到了党和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纷纷公开了自己的祖传技艺和生产上的独特专长,过去那种“教一手、留一手”,怕“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情况已经为“尊师爱徒”的新风尚所代替。在合作化的同时,党和政府对传统名牌产品,特别是对工艺美术品,还采取了“保护、发展、提高” 的方针,并且根据这一方针,进行了一系列挖掘、恢复和提高的工作。大部分改行转业和流散在外的老师傅、老艺人归了队,很多已经停产的行业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不少失传的名牌产品得到了新生。在充分发挥广大技艺人员的智慧和才能的条件下,钻研了许多新的技艺,创造了许多新作品、新产品。

在 60 年代初期贯彻调整方针的时候,陈云同志很注意“大跃进”和“反右倾”给保持手工业优良传统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和当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在“升级过渡”中对手工业的优良传统重视不够,对手工业生产原有供销关系的安排,缺乏足够的注意,出现了一些不适当地集中生产,或者盲目追求机械化的情况。挤掉了一些小商品和修理服务业,使原来分散、灵活、适应性强等特点受到了削弱,也影响到花色品种的增加和某些传统名牌产品特色的保持和发扬,这些缺点,虽然是暂时的、局部的,但确实应当加以重视。党和政府及时通过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出要重视继承和发扬手工业的优良传统。

1961 年 5 月,陈云同志在外贸专业会议的讲话中指出:“不论出口的或内销的商品,只要是名牌货,过去都有自己的基地。”“张小泉的剪刀,苏州的檀香扇,杭州的绸伞等等,都有比较固定的原料供应基地。基地出产的东西,生产稳定,产量大,质量好,成本低。我们现在把这一套都打乱平分, 是不合乎经济原则的。这种办法是不能持久的,如果不迅速恢复,出口就做不到既经济又稳定。”“要保证出口,就一定要搞商品基地。”“我们的出口商品一定要保证质量,对外国做生意不能出门不认货,要包换包退,建立信用。要树立这样的硬牌子。过去的商人为了创牌子,建立商品信誉,开始赔本也卖。现在我们有些商品不合规格,质量又差,在国际市场上名誉不好。因此,对出口的产品,一定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不合标准的一律不准出口。”事实证明,这样做,不仅对当时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方针,做好外贸工作有好处,而且对巩固发展集体工业、扩大出口创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记得 1961 年 5 月底 6 月初,在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的一次会议上,陈云同志到会就先念同志主持制订的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说了他的看法,着重提出需要注意补充继承和发扬手工业优良传统的内容。概括起来,主要讲了四个方面:(1)传统名牌产品和集中产区。名牌产品是手工业产品中的精华,是活跃市场的绚丽花朵,著名行业和传统名牌产品的集中产区,是手工业产品的生产基地。(2)传统的合理生产方法和精湛技艺。传统名牌产品,是传统优秀技艺的集中表现,其中包含着许多合理生产方法、精湛技巧和丰富的生产经验。(3 )灵活多样的生产经营方式。各行各业的手工业产品,特别是小商品的生产经营,灵活多样,适应性强,能够利用地方资源,结合人民生产生活需要,因地制宜地进行生产,(4)传统的合理供销关系。许多手工业在供销关系上有自己向产地采购原料、利用大工业的边角下料、社会废弃物资、各种农副土特产原料,接受来料加工、用旧换新, 以及前门设店、后边设厂等产销直接见面的传统习惯。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

了商品流通的客观规律。此外,勤俭经营,也是手工业合作社的一个重要优良传统。成立合作社以后,根据党所提出的民主办社和勤俭办社的方针,进一步发挥了这种优良传统。因此,勤俭办社和民主办社已成为手工业合作组织的重要优良传统。这样,陈云同志关于继承和发扬手工业优良传统的思想就更加理论化、系统化了。当然,在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手工业生产经营上的传统,并不都是合理的,这里讲的是可资继承和发扬的优良传统,是主导的、积极的方面,也有不少是消极的方面,是需要淘汰的糟粕。陈云同志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发文件,写成书,广为宣传和发扬。需要继承和发扬的手工业优良传统,在《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中作了比较充分的反映。

1961 年到 1966 年的手工业集体经济,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方针的指引下,经过调整生产资料所有制,整顿经营管理制度,基本上消除了“大跃进”和“反右倾”带来的消极影响,贯彻陈云同志关于恢复和发扬手工业优良传统的指示,保持了手工业在生产上和经营上关心产品质量和市场销路等优良传统,符合人民需要的传统名牌产品及其集中产区,基本上都得到了恢复,并有新的发展,如杭州张小泉剪刀,山西阳泉钦锅,安徽径县的宣纸,湖南益阳的竹器,江苏扬州的三把刀(厨刀、脚刀、匠作刀)等等, 都已达到或超过历史的最好水平;传统合理的生产方式和精湛的技艺,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发扬;受群众欢迎的经营方式和传统供销关系,得到了合理的保持并有新的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按照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强调恢复按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办企业,脚踏实地,循序而进。结果,不仅较好地恢复和发展了手工业生产,继承和发扬了手工业的优良传统,而且逐步发展了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等新兴行业和产品,加快了体制改革和集体工业的稳定发展。现在我国的集体工业已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一样,同属社会主义经济,同属公有制主体地位,具有共同的本质特征,而且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我们要进一步学习陈云同志的经济思想,结合改革开放的新情况,把集体工业推向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