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几点体会
陈云同志在落实钢铁指标的过程中是运用了辩证唯物论的观点、方法来解决问题的。
第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陈云同志在落实钢铁指标的过程中,广泛地听取了各部门、各方面的意见,有的是开会听取汇报,有的是找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座谈或征求意见, 有的还找计委有关这方面工作的同志进行谈话,例如:1959 年 4 月某一天晚上,他找了我和计委的重工业局和物资分配局的主管人到他家里进行座谈, 他说,你们每个同志都可以随便谈,有什么问题,有什么意见部可以提出来, 说话别受拘束。他躺在垫着棉被的藤榻上虚心听,虽然他身体不好,但始终精神贯注,一直谈到深夜一时多。在谈话过程中,我们感觉他不是先入为主, 先下定论,而是反复询问和反复交换各种不同意见,令人十分感动。他在研究钢铁指标时,还了解和研究了农业生产和基本建设情况,研究了市场情况, 运输情况、人民生活情况,同时也研究了钢铁工业内部的各个环节之间的平衡情况,最后再研究和确定钢铁指标的问题。对于“以钢为纲”、“一马当先,万马奔腾”的说法,他从来没有讲过,完全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种调查研究的立场、观点、方法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二,反复比较,弄清情况。
1959 年的钢铁指标,从 1958 年 8 月北戴河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确定之后,经过武昌会议讨论,后来又在上海会议讨论修改。为什么上海会议结束后又在北京再来一次指标落实呢?这就是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因为在上海会议期间,还不清楚 1958 年钢的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究竟如何。上海会议结束
后,贾拓夫同志向我们提出要将 1958 年钢、煤、粮、棉指标完成情况加以核
实,再考虑 1959 年计划安排。因此,从上海会议回北京后,我们与国家统计
局进行核实 1958 年完成计划情况的工作。经过反复核实后,钢的产量,好钢
只有 800 万吨,其中还有一部分不合质量标准的钢。铁产量为 1369 万吨,其
中还包括一部分小高炉炼出的土铁。煤产量为 3.7 亿吨,也包括一部分小煤
窑的产量。粮食产量为 4000 亿斤,因当年秋季后动员全民大办钢铁,丰产没
有丰收,实际收成并没有达到 4000 亿斤,棉花产量为 3938 万担,也是丰产没有丰收。国家计委和国家统计局将上述情况向中央和毛主席、周总理报告后,毛主席有鉴于此,才委托陈云同志再一次落实 1959 年钢铁指标问题。陈云同志接受这个任务后,仔细听取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计委同志的汇报,做了反复比较研究。根据英国资料,从 869 万吨达到 1655 万吨曾经花费了 17
年时间,美国从 976 万吨达到 1517 万吨也花费 5 年时间。我国 1957 年钢产
量为 535 万吨,经过一年大办钢铁达到 800 万吨,也不过增加 265 万吨。如
果按 1650 万吨指标安排,一年也要增产 850 万吨,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在这个时候,国家计委年度计划综合局写的一份《紧张形势从何而来》的报告, 也送给了陈云同志参阅,提出 1959 年钢产量经过多方面平衡,也只能安排
1200 至 1250 万吨;国家计委重工业局提出 1250 至 1300 万吨;经委冶金局
提出 1300 万吨,争取 1500 万吨;冶金部提出 1300 万吨、1400 万吨 和
1500 万吨。陈云同志经过上下左右各方面的比较,以及从国内外历史发展情况来研究,最后提出了落实钢铁指标的意见。
第三,综合分析和平衡。
陈云同志对于 1959 年钢铁生产计划究竟定在什么指标上,经 过反复综合分析和平衡,提出以下几个论点: (1)从钢铁内部有关方面平衡来看, 矿石(包括富铁矿),焦炭、洗煤,耐人材料,炼铁、炼钢、轧钢设备,运输能力(包括铁路和交通)等方面,完成 1650 万吨钢的缺口很大,只能与生
产 1300 万吨钢比较平衡,但还要做一些重要的填平补齐工作,才能实现。(2)
从钢铁生产进度来看,1959 年前 4 个月生产钢 330 万吨,今后 8 个月如按生
产 1650 万吨计算还要完成 1320 万吨,每日产量要达到 55 万吨,比前 4 个月
日产多一倍半。如按当年生产 1300 万吨安排,后 8 个月日产也要达到 40 万吨,数量可以勉强完成,关键是质量问题。 ( 3)钢材的品种问题,由于大轧机和重要轧机还没有制造出来,品种不齐全,即使按 1300 万吨钢的生产计划安排,还要尽快制造一些大型轧机和重要轧机出来。(4)同时,他申明这次对钢铁指标的研究,只限于钢铁工业内部各环节,还没有对钢铁工业同其他工业的关系进行综合研究,更没有对整个工业和国民经济其他各部门的关系全面研究,仅仅是就钢铁论钢铁,还不可能完全确当。上述这种分析比较和综合平衡的论证方法,对落实 1300 万吨钢的计划指标是很重要的。
第四,稳定阵地,瞻前顾后。
陈云同志受中央委托落实 1959 年钢铁生产指标的工作,是在“左”的错
误盛行时进行的,因此,在确定 1959 年生产 1300 万吨的时候,没有完全肯
定必须执行这个指标,而是向中央提供一个意见,即初步定为 1300 万吨,同
时也考虑冶金部提出的 1500 万吨的意见,准备再全面研究一下钢铁生产同整个工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这里有两点值得提出的:第一点,当时把钢产量初步定为 1300 万吨 也是比较勉强的,因为指标定得再低了,在当时形势下是难以被接受的,同时也研究过,经各方面努力是可以完成的。为此到了第四季度眼看完成 1300 万吨还有一定的困难时,就动员各部门、各地方为完成
和超过 1300 万吨而奋斗。执行结果,1959 年钢产量完成了 1387 万吨,比计
划多 87 万吨。第二点,当时把钢产量初步定为 1300 万吨,曾经提出需要着重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强调钢的质量,要生产好钢好铁,不能降低质量来完成数量,即要解决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二是既要保证重点叉要照顾一般, 既要保证钢铁、煤炭、电力、机械、运输能力的生产和建设,也要对石油、化工、重要建筑材料和市场迫切需要的轻工业产品的生产做好安排,也就是必须根 据有计划按比例的原则办事;三是既要照顾明年又要照顾长远。不能只想当前,不顾将来,当前与长远要结合。计划安排不论从当前来说还是从长远来说,都必须留有余地,不能超前发展。总的精神是稳住阵地再前进, 免得继续被动。
综上所述,落实 1300 万吨钢的计划指标,从表面上来看是一个数字问题,实际上是陈云同志对 1958 年“大跃进”存在不同观点和意见。由于对他
的观点、意见没有引起重视,虽然通过了他研究落实的 1300 万吨钢的指标,
但是“大跃进”和“左”倾路线并没有得到纠正,到了 1960 年又掀起了“开
门红”的“大跃进”高潮,结果还是遭到失败。这样,到了 1962 年,又不得
不再次委托陈云同志出来进行大调整。如果在 1959 年调整了钢铁生产指标, 按照实事求是、有计划按比例原则办事,“大跃进”就会及早结束,“大跃进”带来的损失也将大大减轻,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就会比较顺利地进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次大的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