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乡土地理教学原则

地理教学为了正确处理教学过程中各种矛盾关系,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一方面必须贯彻中学各科教学通用的原则。另一方面也要执行根据地理教学任务和学科特点提出的,对地理教学起指导作用的特殊原则,例如:科学的“人地观”原则、运用地图的原则、发展学生学习地理的思维方法的原则等等。在乡土地理教学中,除应贯彻教学通用原则和地理学科的特殊原则外,还应有它自己特定的原则。我们提出以下几个原则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