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课内、课外教学形式相结合的原则

乡土地理教学是地理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学生在课外直接感知地理对象并进行实践,使学生获得最生动的感性认识,形成正确的地理概念,以加深对课堂教学内容的理解,并提高运用知识的能力。而乡土地理教学本身,也需要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这在前面乡土地理教学形式一节中已经谈到了。乡土地理教学,在课堂上讲授本县(市)地理, 同时也要到课外进行地理观察、地理调查、参观以及气象观测、物候观测等课外教学活动。这样,学生的乡土地理知识才是有形有色的、实际的,能够运用于实践,而不是抽象的了。如果乡土地理教学不贯彻课内、课外教学相结合的原则,只在课堂上讲授本县(市)的小区域地理;虽然可以利用学生在家乡生活中所形成的一些地理表象进行教学,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还是受到限制,这样乡土地理教学还是脱离实际的。而只有让学生走出课堂,亲自对家乡地理环境进行观察、调查等实践活动,才能掌握实际的乡土地理知识,并能增长实践能力,加强热爱家乡的情感。

另一方面,在课外进行的各种乡土地理教学活动,也都要有课堂教学相辅助。如在地理野外观察之前,要在课堂上一次准备课,讲清观察的目的和内容,进行观察技能的训练(如罗盘的使用、画路线图、采制标本等)以及宣布地理观察的组织和物质准备等。在进行气象观测以前,也需要在课堂上讲明气象观侧的意义、观测内容,特别是各种气象仪器的构造原理和使用方

法以及观测的注意事项等,都要一一交待清楚。这样才可减少在观测时出现差错,影响观测记录的真实性。总之,乡土地理教学必须课内、课外教学形式相结合,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