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师在乡土地理教学和研究中的作用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是大家所公认的。应当把教学过程看作是信息的传递和学生接受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的过程。教师的主要作用除按照规律作好调控信息传递,保持良好状态外,还在于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精神,爱护和保持学生主动学习的意向和愿望,不断排除负担过重、学而不思以及各种不良倾向的干扰。

教师的主导作用在乡土地理教学和研究中,同样是显著的。而且对教师的主动性、灵活性、示范性和组织能力、实践活动能力以及热爱学生的情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乡土地理教学和研究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