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律与具体规律的区别与联系

首先,哲学上讲的规律是对千差万别的具体规律的共同特性的抽象和概括,它存在于所有的具体规律之中,并通过各个具体规律表现出来。而具体规律是对同类具体事物共同属性概括和总结的结果,它只存在于同类具体事物之中。如新陈代谢规律只存在于生物之中,而在无机界就不存在这个规律。价值规律只存在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领域,而在其他领域就不存在。但哲学上讲的规律既存在于自然界,又存在于人类社会,即存在于客观世界, 又存在于思维领域,并且通过一个个特殊的具体规律体现出来,可以说正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具体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才使规律这个事物运动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得以充分地展现。

其次,哲学上讲的规律是永恒的、不灭的,它不会因某一具体规律的消失而消失,这与物质不灭的原理是统一的。而具体规律则是随着客观条件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客观条件的消失而消失。如在无阶级社会,阶级斗争规律就不存在就不发生作用,但阶级斗争规律不存在并不等于其他规律也不存在,只要有其他规律存在,哲学上讲的规律就不会消失。可见,规律与具体规律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一般和个别、抽象与具体的关系。然而, 哲学上讲的规律与具体规律之间又有许多共同点。它们都具有客观性,都存在于物质运动的过程之中,都是事物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任何人不能任意地创造或消灭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