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是竞争的手段

长期以来,不少人历数高考的种种“罪恶”,其实那并不是考试的“罪恶”,而是竞争的后果。有的人也承认“竞争”,也承认“择优”,却不愿见到“淘汰”,幻想保留“择优”而消灭“淘汰”。正像马克思在批判普鲁东的唯心史观时说的那样:“他们全都希望有竞争而没有竞争的悲惨后果。”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539 页)

恢复高考后,由于录取以总分为准,在中学开始出现“重智轻德”和抹

煞个性的现象。对此,国家教育领导部门十分重视并采取了一系措施:

①1981 年,教育部发文,要求高等学校招生必须参考考生在中学的表现与成绩。但很快档案里出现了假象: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贴金”,平时成绩拔高。

②1982 年开始,教育部又规定地区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奖者、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可以降分录取。但很快,有的地方地区级运动会一年开几次, 三好学生比例越来越大。

③1986 年,国家教委决定对少数全面发展或特长突出的学生实行保送入学。但不过几年便发现,被保送的往往是中等的,有的差生因为父母有权势也被保送了。1997 年国家教委曾试图取消保送生而未成,于是不得不于 1998 年决定,在五省、市试行保送生必须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的综合考试,以考试来甄别保送的真假优劣。

总之,恢复高考 20 年来,为了弥补考试的不足,为了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国家教育领导部门在高校招生中曾采取过各种措施,力图把实施“素质教育”的权利交给中学,但遗憾的是,这些措施或被迫取消,或流于形式而不起作用,或不得不再举行一种考试来甄别。这是为什么?这说明, 在存在三大差别、特别是脑体差别的条件下,在激烈的竞争中,上述种种由人的主观因素决定的东西,最终都可能变成假的,没有用的东西,甚至流弊丛生。唯有考试这种科学的方法,除了考生本人的努力之外,任何客观因素都难以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