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为“所有的人都是纳税人”

[简析]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所有商品中都包含了税收,而所有人都会不同程度地购买商品,所以所有的人都是纳税人。

首先,并非所有商品中都包含税收。例如市民在集贸市场上购买农民出售自产的鸡蛋,买卖双方都没有也不可能缴纳任何税款。这是因为,我国税法规定:此类交易,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农业税,也不征收所得税。可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是由税法的规定和单位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不同的税种会有不同的纳税人。所以不征收任何税款,即使购买了商品也不会成为纳税人。

其次,即使商品价格中包含着税收,也不能说购买者就是纳税人。因为纳税人是一个法律概念,通常是指负有法定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其内涵十分明确。如我国的增值税是将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增值额作为征收

对象的一个税种,其纳税人是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即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此时,在商场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并不需要办理增值税的登记、申报、纳税等手续。此时,如果发生了税负转嫁,消费者只是负税人而非纳税人。

第三,在正常情况下,商品价格中不仅包含着销售税金,也包含着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按照利润缴纳的所得税与其他税收,以及成本、费用等,这些税金、成本、费用也不是消费者缴纳的,因为消费者不负有直接纳税义务, 故不会成为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