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地方是限区有规律地组合成的高级土地单位。每一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一套限区,因此其内部结构复杂,具有复区的特点,相当于特别复杂的初级地貌形态单元组合,在其范围内无统一的物质迁移方向。
地方通常表现为几种初级地貌形态单元在其范围内典型地重复出现或彼此叠置分布。例如,一个沙丘带具有沙丘和沙丘间凹地两种限区的重复分布, 便可划分为地方。一个遭受多级切割的阶地或黄土梁地,也可视为一个地方。与地方相应的土壤和植被是土壤种和植物群丛的复域。
地方的空间划分,起主导作用的是地貌形态和新构造运动,它们决定着限区组合的特点,使每一个地方都具有自己独特的结构格局。
三、土地分级单位的相互关系
我们把土地划分为相、限区和地方这样三个不同级别的土地单位。显然, 各级土地单位在综合自然特征一致性以及内部复杂程度等方面存在着差异。除了相这一级内部结构较为简单一致以外,随着级别提高,土地单位内部复
杂程度逐渐增加,差异性逐渐明显(表 7.2)。
表 7.2 土地分级单位自然要素比较(据陈传康)
土地级 |
地形 |
气候 |
水文 |
土壤 |
植被 |
---|---|---|---|---|---|
相 |
地形面 |
小气候 |
土壤水性质相同 |
变种 |
群丛 |
限区 |
初级地貌 |
小气候组合 |
排水条件和潜水条件相同 |
变种组合 |
群丛组合 |
地方 |
初级地貌组合 |
地方气候 |
小流域 |
复区 |
复区 |
另一方面,土地分级单位是土地组合的结果。这种由简单的单位组合为较复杂的单位,进而组合为更复杂的单位的基本根据是土地单位之间密切的地域联系,各不同土地单位必须在地域上相互连接才能进行组合,相是最小的土地单位,通过相组合成限区,限区又组合为地方。地方是土地分级的最高单位,倘若把综合自然特征较为一致的土地地方作进一步组合,还可得出一个更为高级的个体单位——自然地理区,即狭义的景观(图 7.2)。从
图 7.2 土地分级单位的相互关系
狭义上理解,景观区别于土地。后者可以看作为前者的组成要素,因此有的原苏联学者把土地单位称之为“景观形态单位”。事实上,景观已超出土地分级的范畴,而属于区域分级(即自然区划)单位。我们把土地分级单位和区域分级单位合称为地域分级单位或者地域人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