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适宜性
土地的适宜性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土地类型对某种经济利用的适宜程度。可以按土地的现状或按改良后状况加以考虑。衡量土地适宜程度的主要指标是看土地能否长期的、最有效的得到利用和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潜力。
在农业生产用地中,土地的适宜性一般分为:①多宜性,即同时适宜于农、林、牧等多种生产;②双宜性,即同时适宜于农、林、牧中的各两种生产;③单宜性,即只适宜于农、林、牧的其中一种生产;④不宜性,即在目前的经济技术条件下还不具备经济价值的用途。
对于某一种用途,土地适宜性又有最适宜、中等适宜和临界适宜的差异。例如:
农地或宜农地,最适宜的,适合于多种作物生长,尤其适合经济作物和蔬菜种植,产量高、质量好;中等适宜的,对农作物有一定限制,尤其是不利于经济作物和蔬菜发展,产量不高或质量不好;临界适宜的,对农作物生长的限制因子增多,产量低,质量差。
林地或适林地,最适宜的,适种树种广泛,生长快,产材量高;中等适宜的,对树种有一定限制性,产材量不高或木质不好;临界适宜的,对树种的限制性更多,仅适于耐瘠薄、抗旱性强的少数树种生长,木材产量低,木质差。
牧草地或适牧地,最适宜的,草地适合多种牧畜饲养,草丛茂盛、营养丰富、适口性好、产量高;中等适宜的,草地仅适于某几种牧畜饲养,草质中等,产草量不高,或草质虽好,但产草量低,或产草量虽高,但草质差; 临界适宜的,草质差,产量很低,草场退化,载畜能力小,牧畜种类受到很大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