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标志法

这是贯彻主导因素原则经常运用的方法。区划时,通过综合分析选取某种反映地域分异主导因素的自然标志或指标,作为划定区界的依据。并且同一级区域单位基本按同一标志划分。应该指出,每一个区域单位都存在自己的分异主导因素,但反映这一主导因素的不仅仅是某一主导标志,而往往是一组相互联系的标志和指标,人们可以从中挑选出具有决定意义的某一主导标志来。当运用主导标志和指标(如某一气候指标等值线)确定区界时,若不参考其他自然地理要素和指标(如其他气候指标、地貌、水文、土壤、植被等)对区界进行订正,那么所划出的区界可能存在较大的任意性,并且不能保证所划区域单位的内部相对一致性。可见,主导标志法并非只注意某一主导标志而忽视其他标志,标志的指标也并非千篇一律。这种方法实质上是综合性原则与主导因素原则相结合的产物。它被认为是当前最好的区划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