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性原则

培养目标是社会需要、教育规律和对象实际结合的产物,也是各要素有机结合的整体,不能片面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其它方面。找到三者的结合点、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形成的素质结构才是科学的。

从发生学意义上说,人的素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是人的身心素质从潜在走向现实的开发过程,也是从自然人走向社会人的过程。因而,我们在构建素质教育目标时,应当把注意力放在教育对儿童身心素质结构进行开发、塑造和完善的实践方式上。应当指出,这种实践方式的根本特征是以开发和塑造儿童素质结构为目的的内向实践,它与开发和改造环境自然为目的的外向实践相比,是一种更高级的实践方式。这就需要认真研究儿童心理发展规律, 这既是一个科学性问题,也是一个实践性问题。

儿童身心素质的发展是有规律的,违反客观规律,教育就要失败。主观地确立素质目标体系,对儿童素质发展的要求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素质的协同发展。教师必须全面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状况和素质发展的规律性。

  1. 儿童身心发展既有阶段性又有连续性。目标体系的确立应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提出不同的要求,同时又注意不同阶段之间的联系。

  2. 心理素质的发展具有关键期,在关键期内加强教育,效果最佳。

  3. 不同学生的素质发展的个别差异是很大的。对不同的学生应有不同的要求,要因材施教,不能模式化。要处理好素质目标体系的统一性和素质发展的个性化之间的辩证关系。在每个学生身上,素质发展应具有特色,要把素质全面发展与个性特长的发展统一起来。

  4. 学生素质的发展具有整体性和协调性。目标体系要体现身心的协调发展,德、智、体、美、劳全面和谐发展,知、情、意、行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