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的语言结构和语法

弗洛依德本人在梦的语言结构和语法方面作了开创性探索,从而为文学研究中无意识语言学的运用制定了理论模型。

梦的语言结构和语法,在这里指梦的拟语言性质的层次构造和相应的规则系统。弗洛依德把梦的语言结构分为两个层次:梦的显意和梦的隐意。这与结构主义关于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的划分颇为类似。梦的显意(manifest dream-con-tent )指梦的表层意义,它是明言的意识部分。梦的隐意

(latentdream-contewt)指梦的深层意义,它是隐言的无意识部分。显意是明白地被言说的,隐意则是那不曾被明白言说而又隐含着的。无意识语言学的主要使命是透过显意而探测隐意。这种探测工作意味着揭示显意与隐意间的语法关系。

“化装”(distortion),是弗洛依德对这种语法关系的集中概括。“化装”指梦总是以“面具”隐藏起“真身”,即以显意掩盖隐意。弗洛依德说:

梦的显意是用另一种表达方式来体现梦的隐意的翻译,我们只有把这个译本与原文相对照,才能了解它的构成符号和构成法则。⋯⋯梦的显意仿佛是种象形文字,它的符号必须逐个地被翻译为梦的隐意的语言。弗

显意好比“译本”,而隐意则是“原文”,重要的是把二者相“对照”, 发现其“化装”的语法规则。这种规则主要有四条:

弗 洛依德:《梦的释义》,辽宁人民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319-320 页。

霍 夫曼:《弗洛依德主义与文学思想》。三联书店 1987 年版,第 32—33 页。

弗 洛依德:《梦的释义》,辽宁人民出版社 1987 年,第 260 页,术语有改动。

(一)凝缩(condensation)。这是指无意识在梦中变得简约或浓缩, 即显意好比隐意的高度缩写本。如果梦的叙述只占半页纸,那么,阐释所得的隐意则需要它的若干倍。凝缩的具体方法大致有:(1)隐意元素完全消逝;

(2)隐意元素只露出片断;(3)多种隐意元素形成复合物。

依凝缩规则而构成的梦境是模糊而怪异的,这正是二十世纪西方现代主义文学(超现实主义、后期明征主义、意识流、存在主义等)的一个主要特征。

(二)移置(displacement)。指隐意在显意中被其它东西替代或移位。移置方式有两种:(1)一个隐意元素不是以自己的一部分为表征,而是以不大相关的其它事物作替代。这类似于“隐喻”。(2)重点由一个重要元素向另一不重要或次要元素移动,使中心偏移。所以,显意与隐意的关系更加扑朔迷离。弗洛依德关于一个年青姑娘的梦的分析具有一定说服力。这姑娘梦见姐姐的次子查尔斯僵卧小棺材内,两手交叉平放,周围插满蜡烛,宛如当年她姐姐的长子奥托死时的情境。单从显梦看,似乎她巴望姐姐唯一的儿子死去。其实不是。她小时便在姐姐家结识一位使她一见倾心的男子,而且发展到商谈婚事了。后因姐姐反对而破裂。她在姐姐的长子死后离家自谋生活, 始终没有忘记那位男子,但又碍于自尊而不便找他。他是文学教授,哪儿有他的学术讲演,她总是去听,因为可以见到他。她做梦的第二天,他将有一个演讲会,她已买好票。另外一个重要证据是,她姐姐的长子死时,他突然赶来吊丧,使她得以在长子的小棺材旁与他重逢。这样,梦的隐意就清楚了: 如果另一个男孩子又死了,她就又会获得与教授在小棺旁重逢的机会。可见, 这梦要表达的是与男友相逢的迫切愿望和焦躁心情。而为了掩饰自己的爱情的热狂,故意相反选用悲哀气氛(丧事)相置换。参

(三)将思想化为视觉意象(visual images)。这是指在梦里思想(语词)往往化作视觉意象露面。由于思想在其原初地产生时总是具体的,只是后来原义渐失,所以,思想的视觉化就等于是“回溯这些字原有的具体涵义”

弗。这种视觉化既可能使相反意义化为相同意义,也可能兼表相同和相反两

义,这应视具体语境而定。这里,弗洛依再次求助于语言学:“梦的工作的这种奇怪现象,幸而在语言发展上可以找到类比”。例如,原始语言的“两歧现象”(antithetical sense of primalwords )。古埃及语“ken”就兼有“强”和“弱”两义,拉丁文词“altus”既含“高”义又有“深”义,“sacer”兼表神圣和邪恶。弗这种现象进一步证明梦与语言、释梦与语言学分析的密切联系。

(四)再度修饰(secondary elaboration)。指将梦的工作的直接成果加以润饰,形成连贯有序的整体。这时,梦的材料往往排列次序与隐意相背, 令人难知究里。

弗洛依德对梦的显意和隐意结构,以及化装规则的语言学研究,为文学研究提供了无意识语言学这一新视界。与“内容”和“形式”的二分法突出两者之间的决定与被决定的确定关系不同,梦的“显意”与“隐意”之间的“化装”关系却是含混、模糊的即不确定的。这种不同可以从基于理性中心

参 见弗洛依德:《梦的释义》,第 143—144 页。

弗 洛依德:《精神分析引论》,商务印书馆 1984 年版,第 133 页。

弗 洛依德:《精神分析引论》,第 135 页。

的“认识论”与基于语言中心的“语言论”的不同去说明。从理性中心出发, 必然认为内容(理性)与形式的关系是决定与被决定的等级关系,这是确定的;而从语言中心出发,则会发现显意与隐意之间的错综复杂性。不是隐意简单地决定显意,而是两者形成近乎平等的“化装”关系。这不是中心与边缘的等级关系,而是表层与深层的语法关系而已。这种变化对文学研究的启迪是显而易见的。它提醒人们,追问文学作品中显意与隐意的语言学关系比之研究其内容与形式的认识论联系,具有更广阔的前景。确实,尤其是二十世纪受心理分析学影响的那些文学现象,如劳伦斯、托马斯·曼、黑塞、茨威格等,更能证明这一点。

当然,弗洛依德对文学研究的启示也含着偏颇。在我们看来,无意识的语言性就不应等同于语词性。这种语言性实与现实权力关系复杂地“纠缠” 在一起。重要的是透过语词结构触及其“背后”之物。弗洛依德的学说对此就无能为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