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符号

巴赫金(MikhaiL Bakhtin,1895—1975)本是主要活动于这个世纪上半叶的苏联诗学家,他的独创性著作大多写于或出版于二十至四十年代。但是,由于他的生世和学术性格的特殊性,他的影响和声誉主要是在五十年代以来才逐渐确立的。尤其是近二十年以来,西方以一种“重新发现巴赫金” 的势头,出版和阐释他的著作和思想。一时间,“对话”、“复调”、“异声同啸”、“狂欢节”、“未完成性”等巴赫金术语,汇入到加达默尔、拉康、福柯、德里达、巴尔特、利奥塔尔等的术语的激流之中,使得西方美学“对话”由于注入新血液而愈益活跃。许多人惊奇地发现,当今诗学热门话题中的不少精妙构想,其实早已为巴赫金探索过了。纽约白银纪出版社在关于巴赫金的《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出版说明中甚至说:“当代符号学的许多理论原理同巴赫金早期著作中表达的思想非常接近”。巴这话不无道理。巴赫金的语言观和超语言学研究,同当今超语言学的符号学诗学潮流具有惊人地一致而又独特的联系。

说到巴赫金,首先碰到的疑难就是有关几部著作的署名问题。本书采纳如下一种说法:以他和梅德韦杰夫 ( P.Medvedev )及沃洛希诺夫

(V.Volosinov)署名的几部重要著作均出自巴赫金之手。(包括与人合写)

巴 赫金:《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漓江出版社,1989 年,第 1 页。

这些著作是:《弗洛依德主义批判》(1927)、《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

(1928)、《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哲学》(1929)等。巴赫金继托洛茨基之后, 与俄国形式主义展开正面交锋。正是在这种不是回避或简单否定而是正面的交战中,巴赫金给予语言和语言学以中心地位。问题在于,既要以语言为中心,而同时又要仍然是马克思主义的,巴赫金的思路该如何铺设?这就意味着,采纳语言学和形式主义的语言中心主张,但却不能蹈其形式主义覆辙;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但又须调整和发展其总体战略,例如,重新审视内容决定形式的模式,给予形式以新的重要地位。这样的进展在马克思主义诗学史上是没有先例的,这就要求巴赫金提供出一系列能充分体现上述战略意图的新的独创性概念,而他也正是这样做了。他做得怎样呢?我们不妨来看看其中的几个:“意识形态符号”、“艺术话语”、“对话、”“异声同啸”“超语言学”。

巴赫金把自己的诗学建立在如下基本假设上:语言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社会离不开语言,语言与社会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值得注意的富于独创性的概念则是“意识形态符号”,以及由此而引伸出的观点:文学及其它艺术是“意识形态符号。”

在此之前,人们一般是在“意识”或“观念体系”的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的,相信它可以反映物质关系。巴赫金鲜明地提出:凡是意识形态的都是一种符号,而且这种符号属于现实的一个“物质部分”或“物质中介”。

巴这显然是对意识形态概念的首次大胆的语言学阐释。由此出发,巴赫金强调

文学作为意识形态符号,是社会中人与人相互作用的物质性体现,这就既抛弃了索绪尔关于语言是抽象语言系统的观点,也赋予传统的意识形态概念以物质实体含义。“意识形态创作的全部产品—艺术作品、科学著作、宗教象征和仪式等—都是物质的事物,是一人周围的实际现实的各个部分”。而文学的这种物质性也就在于它的符号性,即文学的社会意义只有“在某种一定的符号材料中才能实现”。巴也就是说,“不管词的意义是什么,它都在具有某种广度的社会环境中的个体之间建立联系,这联系客观地表现在人们的联合反应之中—表现在通过语言、手势、事情、组织等作出的反应之中”。巴这就使关于文学特性的几种不同观点在此达到了综合:

意识形态性=符号性=物质性=语言性这里我们已看到对卡西尔及后来的海德格尔、加达默尔等的观点在意识形态视界上的某处程度的新的综合。

对巴赫金而言,文学这种意识形态符号的物质性并不意味着象机械唯物论那样“忽视意识形态事物同自然界物体的区别”,《或象享乐主义那样使其“完全等同于个人消费品”,《而是表明:文学作品是“社会沟通”的客体。这里的“沟通”,指人与人之间通过文学作品(意识形态符号系统)而建立起特殊的社会联系和相互影响。巴赫金说:

不了解社会的联系,亦即不了解人们对特定符号的反应的联合和相

参 见巴赫金和沃洛希诺夫:《弗洛依德主义批》,附录,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7 年版,第 142—183 页。

巴 赫金(沃洛希诺夫):《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哲学》,纽约,1973 年版,第 9、11 页。

巴 赫金:《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漓江出版社,1989 年版,第 8、10 页。

巴 赫金:《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漓江出版社,1989 年版,第 8、10 页。

《 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第 11、14、10 页。

《 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第 11、14、10 页。

互协调,就不存在意义。沟通—这是意识形态现象首次在其中获得自己的特殊存在、自己的意识形态意义、自己的符号性的环境。所有意识形态的事物都是社会沟通的客体,而不是个人利用、直现、感受、享乐主义的享受的对象。《

这样的描述显然已带有人与人相互沟通的社会乌托邦色彩。分别注重艺术符号的沟通性与物质性已不新鲜。但把这两种观点综合在意识形态符号这一新概念中,认为文学符号是一种社会沟通的物质性形式,或物质性社会沟通形式,这在意识形态诗学的发展史上是一种独特创造。

如何理解意识形态符号的这种“物质性”呢?巴赫金把它归结为文学特有的内部符号系统—“物质现实”或“物质实体”。“物体—符号的创造本身,在这里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在艺术中,意义完全不能脱离体现它的物体的一切细节”。《这种追寻艺术符号的物质存在方式的意向诚然有益, 但对“物质性”的开拓仍过于素朴和狭隘。这还有待于同后来的“文化工业”

(阿尔多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阿尔都塞)等联系起来思索。同时, 社会环境的作用在符号系统内部是如何转换的?巴赫金并未提供出可借以把握的理论模型。这也许须等待后来杰姆逊对“符号矩阵”的改造加以推进。尽管如此,巴赫金的“意识形态符号”概念毕竟是具有首创性意义的。

在《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哲学》(1929)里,巴赫金更强调意识形态符号的“社会冲突”内涵:“每一个词⋯⋯都是一个小小的竞技场,不同倾向的社会声音在这里展开冲突和交流。一个人口中的词是各种社会力量活生生的交流互动的产物”。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