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语言概念

二十世纪“语言”概念是在不断探索中逐渐形成的。语言是什么?人们普遍赞同美国语言学家萨丕尔给出的著名定义:

语言是人类独有的、用任意创造出来的符号系统进行交流思想、感情和愿望的非本能的方法。转

这个定义强调语言是供人类交流的符号系统。但事实上,在实际运用中, 语言往往具有更丰富的含义。这主要有两层:(1)语言符号。语言直接指人的说、写、听、读行为及其产品,即狭义“语言符号”(linguistic sign)。文学正在这一意义上是“语言”。

(2)非语言符号或拟语言。这是二十世纪特有的“语言”概念。狭义语言的特性被类比和扩展地去概括种种“非语言符号”(nonlinguistic sign)。这样,“非语言符号”就被看作“语言”。正如法国结构主义大师列维—斯特劳斯所说:整个文化现象正是一种“拟语言”(quasi—language)。不仅文学,而且音乐、电影、电视、绘画、建筑、舞蹈等各种艺术形态都是“语言”,甚至时装、香水、广告、亲属关系、汽车系统等也都是“语言”。

“把婚姻的规则和亲属关系当作一种语言看待。”(列维—斯特劳斯) “绘画是语言。⋯⋯画中有语法和辞书。”(小松左京、高阶秀尔) “电影是一种语言活动。”(巴赞) “电影是没有语言的言语。”(麦兹)

伊 格尔顿:《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陕西师大出版社 1986 年版,第 76 页。

转 引自:《语言与语言学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1 年版,第 189 页。

“艺术必须是语言。”(柯林伍德) “神话是语言。”(列维—斯特劳斯) “心理分析学把所有症候都看成是语言。”(克丽丝蒂娃)正是借助语

言概念的这种尽情扩展,语言学或符号学才找到大显身手之地。

可见,在二十世纪,语言已不仅仅指狭义语言,而是被扩展指人类的各种符号表达方式。但这并不是说:一切都是语言,而只是说;一切都宛如语言,都能被看作语言,也正由于此,都能用语言学模型去掌握。这显然是一种“大语言”或“拟语言”概念。正是基于这种语言概念,语言学才敢如此堂皇地进军文学(以及整个文化)领域,也才有语言论诗学的兴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