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语言同质

巴尔特对文学的语言学—符号学研究,是与他对文学与语言的关系的认识密不可分的。

在他看来,文学代表着语言的“至福境界”或“乌托邦”。他充满信心地说:

文学的写作仍然是对语言至福境界的一种热切的想象,它紧忙地朝向一种梦想的语言,这种语言的清晰性借助于某种理想的预期作用,象

参 见杰姆逊:《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陕西师大出版社 1986 年版,第 127—132、140—141 页。

参 见张寅德编:《叙述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9 年版。

征了一个新的亚当世界的完美,在这个世界里语言不再是疏离错乱的了。写作的扩增将建立一种全新的文学,如果这种文学仅是为了如下的目标才创新其语言的话,这就是:文学应成为语言的乌托邦。巴只有在文学中,并通过文学,语言才能结束“疏离错乱”的苦难时代,而达到理想的清新与纯粹境界。同理,也只有从语言角度,文学对人类的特殊的“乌托邦”意义才能被发现。

巴尔特对文学与语言的这种关系的认识,是他从结构语言学立场获得的:

结构主义本身是从语言范例中发展起来的,却在文学这个语言的作品中找到一个亲密无间的对象:两者是同质的。巴

对这位结构主义者来说,文学与语言的本质是彼此互训的:语言的本质在文学中,而文学的本质在语言中。

这种文学与语言同质的观点固然具有启发意义,但也会带来疑难;文学与普通语言是完全等同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