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凡四世与沙皇专制制度的确立

伊凡四世(1533—1584 年)是伊凡三世的孙子,他即位时年仅 3 岁,由其母叶琳娜·格林斯卡娅摄政。她采取断然措施镇压了伊凡四世两个皇叔的叛乱,于 1538 年猝然去世。大贵族利用伊凡四世年幼无知,结党争权,相互倾轧。以叔伊斯基为首的贵族集团主张分权,保护大贵族的利益;以贝尔斯基为首的贵族集团主张集权,加强中央贵族的权力。政权最先落入叔伊斯基手中,由于叔伊斯基骄横跋扈,后来被格林斯基推翻。格林斯基当政期间, 尽废以前一切有利于中央集权的措施,把部分城市和土地分封给自己的亲属党羽,俄国又重新出现割据的局面。小伊凡四世就是在大贵族争权夺利、相互残杀的环境中长大的。1547 年,17 岁的伊凡四世以拜占庭礼仪举行加冕典礼,登基执政。伊凡四世不满足于莫斯科大公的称号,自称为沙皇①,表明自己要像罗马皇帝那样地行使权力。

1547 年是俄罗斯大动荡的一年。这一年,伊凡四世加冕后,格林斯基派继续掌权,莫斯科和全国各地人民起义反对大贵族专权。6 月 21 日,莫斯科

① 波诺马廖夫主编:《苏联史》第 2 卷,莫斯科 1966 年版,第 142 页。

① 俄文“Царъ”意即帝王、皇帝,是古罗马皇帝凯撒(Caesar)的音译。

大火,使大批居民流离失所。群众中流传说是格林斯基家族纵火烧城。6 月26 日,愤怒的群众在维彻广场集合,然后向克里姆林宫圣母升天大教堂进发。格林斯基家族的住宅被洗劫一空,格林斯基也被起义群众打死,大贵族的政权被推翻。莫斯科起义得到全国响应。伊凡四世一面镇压群众起义,一面进行一系列改革。

为了加强皇权,从 1549 年起,伊凡四世在政治、军事、司法等方面进行改革。首先,国家设立“缙绅会议”,由大贵族、高级教士、各政厅高级官员和莫斯科小贵族代表参加,召集权属沙皇。它的决议只是建议性质,沙皇可采纳也可不采纳。伊凡四世利用“缙绅会议”颁布新法典和实行其他方面的改革。在中央国家机构方面,伊凡四世废除世袭领地机构,建立分掌各部门事务的中央国家机构,主要有外交衙门、大度支衙门(管理财务)、领地衙门、军务衙门、军械衙门和警务衙门等。这些机构的首脑由大贵族选任, 由小贵族出身的官员管理日常事务。国家管理机构的规模已基本完备。在地方管理机构方面,1555 年废除总督制,在全国各地普遍设立司法机关,任命小贵族担任法官,审理重要刑事案件,以此削弱地方长官的权力。

在军事方面,颁布兵役法,规定世俗封建主每 150 俄亩土地必须出全副武装的骑兵一人,取消了大贵族在这方面的特权,大大增加了骑兵的力量, 从而使封建家兵变成替沙皇服役的军队。为了提高小贵族在军队中的地位, 实行限制按门第选任军官的制度,并把莫斯科和附近各县土地分给 1000 多名小贵族。建立常备军,有步兵、骑兵、龙骑兵三种,由国家供应装备,发给薪饷,配上新式火器,并加强炮兵组织。伊凡四世的军事改革加强了俄罗斯的军队力量,为后来大规模的侵略扩张提供了条件。

在司法制度方面,1550 年颁布新法典,公布惩治贪污的条例,统一全国各地不同的法律。法典规定农民每年只准在尤利节离开主人。在诉讼程序方面,加强国家机构和政府官僚的作用,削弱地方长官的司法职权。

伊凡四世的改革,巩固了皇权,加强了封建专制制度。但是,大贵族并没有受到重大的打击,他们仍然拥有大块领地,拥有自己的武装,在自己的领地俨然十足的国君,他们极力反对加强中央集权的种种措施。1564 年,库尔布斯基亲王利用受命在立窝尼亚主持军务之机,背叛伊凡,投奔立陶宛, 使争夺立窝尼亚的战争失败。封建割据残余势力与中央集权化的矛盾,促使伊凡四世裂土分疆,实行“沙皇特辖制”。

大贵族的叛变和立窝尼亚战争的失利,说明消除大贵族封建割据势力刻不容缓。1565 年,伊凡四世实行新的政策,将全国土地分为沙皇直接管理的特辖区和由“杜马”管理的普通区两大部分。土地富饶、商业发达、具有军事意义的中部地区划为特辖区,凡在特辖区以内的过去属于大贵族的世袭领地,一律收归沙皇所有,由沙皇分封给服军役的中小贵族。土地荒凉贫瘠的西部、西北部及南部和东南部边境地区划为普通区,被剥夺世袭领地的大贵族从普通区得到土地作为补偿,大贵族移居边区后便失去了自己的臣民。为了贯彻此项命令,对付大贵族的反抗,伊凡四世从中小贵族中挑选亲信 1000

人组成特辖军团,不久扩大到 6000 人。沙皇依靠特辖军对敢于违抗的大贵族施行极其残酷的恐怖手段,无情镇压大贵族的反抗,重者诛灭全族,甚至血洗整个大贵族的村庄,妇女和儿童也未能幸免。总主教菲利普因袒护大贵族被革职处死。1570 年,伊凡四世还亲率大军去讨伐诺夫哥罗德的一次反沙皇阴谋,对该城进行大屠杀长达六个月之久。由于伊凡四世手段狠毒,杀人如

麻,因而历史上称他为“伊凡雷帝”或称“恐怖的伊凡”。

伊凡四世的这些措施,沉重地打击了大贵族的割据势力,加强了沙皇的中央政权,确立了沙皇的专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