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巴的改革

1556 年 1 月,恢复王位才 7 个月的胡马雍意外地从德里图书馆屋顶上失足坠楼致死。他的儿子阿克巴继位。这是印度自戒日王以后又一个光辉的时代,史称大治。

阿克巴即位时,年仅 13 岁,由他父亲的挚友巴伊拉姆汗摄政。这时的莫卧儿政权尚未巩固,除了德里、阿格拉和桑巴尔等地区外,北印度的大部分地区还在阿富汗首领和苏尔王朝的贵族手里,加上连年的征战和饥荒,阿克巴面临的形势是相当严峻的。更严重的是苏尔家族的摄政王黑姆率骑兵 5 万、战象 500,攻陷了德里、阿格拉和桑巴尔,在德里即位,自称超日王, 是莫卧儿政权最强大的敌人。黑姆率领一支有 1500 战象的大军向旁遮普进

发。于是,由巴伊拉姆汗率领的莫卧儿军与黑姆率领的军队于 1558 年 11 月在帕尼帕特展开决战。黑姆在激战中被流矢射中而受伤昏倒,军队溃散,阿克巴又占领了德里和阿格拉,建立了巩固的莫卧儿政权。

1560 年,已年满 18 岁的阿克巴开始亲自掌握政权。阿克巴统治初期四

出征讨,到 1576 年,形成了一个北起中亚南境,包括阿富汗和克什米尔,南

达文迪亚山脉,东抵阿萨姆,西到 700 年来不属印度的信地的统一的北印大帝国。为了巩固帝国的统治,阿克巴在政治上实行了一系列改革。

首先,阿克巴采取许多措施加强中央集权,消除地方割据。在中央政府, 阿克巴将君主的权力推向至高无上的地位,实行封建专制主义统治。他规定皇帝(帕德沙)对伊斯兰教法律有争议的问题拥有最后裁决权。皇帝是法律的制定者,又是最高法官,军队最高统帅。皇帝的主要职责有三:一是保卫国家(贾汉巴尼),二是拓展疆域(贾汉吉里),三是为百姓谋幸福。在中央官僚机构里,名义上宰相(瓦济尔)是最高官职,实际上只有在阿克巴统治初期摄政巴伊拉姆汗才拥有过宰相的权力,此后的宰相便没有真正的相权。除宰相外,阿克巴还设置了四个主要大臣:迪万,掌管税务和财政,并监督从省督到帕特瓦里各级地方官吏的行动;米尔·巴赫斯,统帅军队,负责制订作战方案;汗—伊—萨曼,掌管宫室、国库、帐务等;萨德尔—乌斯

—萨杜尔,掌管宗教、慈善事务。这四个大臣被形容为“帝国的四根支柱”。此外,中央政府还设有:首席卡济,掌管司法;穆赫塔西卜(监察官),管理全国度量衡和市场物价,并监督伊斯兰教规和道德规范的执行;达罗格— 伊—达克·乔基,管理驿邮和传递情报,由达罗格(巡官)协助;米尔·阿尔兹,负责向皇帝呈递请愿书;还没有火炮长、审计长、森林总管等等。

在地方,阿克巴将全国分为 15 个省(苏巴):孟加拉、奥里萨、比哈尔、阿拉哈巴德、阿瓦德、阿格拉、马拉瓦、坎德什、贝拉尔、古贾拉特、阿吉摩尔、木尔坦、德里、拉合尔、喀布尔。以省督为最高行政长官,并设有财务、军事、司法等官职协助省督。省督一般由皇帝委派王室成员担任,其职责由中央规定。地方官一律归中央统管,以分散地方的权力。省以下设有县, 县下设乡,乡以下是村庄。

与政府机构相适应,阿克巴设计了一套分封制度,称为曼萨卜达里制。莫卧儿的官员分 33 级,凡为帝国提供军役服务的政府官员都有一个级别,即曼萨卜,而得到这个级别的官员称曼萨卜达尔,级别的高低以指挥多少骑兵区分,从最低“十夫长”到最高“万夫长”,七千以上的官阶仅限于王室成员。官阶实行终身制,儿子不能继承。每个级别的官阶都有一份固定的薪水, 而实际上各级曼萨卜达尔被分配相应的扎吉尔封地,以地税代替薪水。曼萨卜达尔实际提供的骑兵数目与其官阶应统辖的人数不一定相等。曼萨卜达尔的任命、升迁与解职没有形成制度,而完全取决于皇帝的意志。把官员编入军籍,对整顿吏治,实行封建专制主义统治有一定的作用。

其次,阿克巴采取许多政策来协调外来统治者和印度本地统治者、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的关系。他极力怀柔印度封建主,任命他们为高官,娶信奉印度教的拉杰普特王公的女儿为妻。在阿克巴即位之初,军官几乎全是来自中亚、伊朗、阿富汗的伊斯兰教徒。到 16 世纪末,这种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在 200 多名最大的扎吉尔达尔(军事封建主)中,外来人只占 39%,其余的基本上是印度人伊斯兰教徒和印度教徒。地方官吏的任命也采取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相间杂的方式。阿克巴还实行宗教宽容政策,对所有宗教一律平等看待,常常抽出时间同不同教派的教徒讨论各种教义,并综合各种宗教教义,创立了一个没有上帝、没有先知、没有教条的“神圣宗教”,自任教长, 企图以此统一各宗教,消除矛盾。

阿克巴也实行了一些社会改革。例如下令禁止军队将俘虏当奴隶去使用,禁止买卖奴隶,禁止妇女违背本人意愿跳入火堆为自己丈夫殉葬,禁止阉割儿童、犯人等,禁止童婚,禁止近亲婚配,禁止不许妇女再嫁,禁止神灵裁判等。

此外,阿克巴还在经济、军事等方面实行了一系列改革,如推行统一的度量衡制度,重新丈量土地,按产定级,以作为征收地租的标准,取消包税制,改由财政官征收。对军队采用定期检阅制度,建立曼萨卜达尔的花名册, 恢复“军马烙印制度”等等。

阿克巴的改革,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了地方的割据,改善了国家的财政状况,缓和了国内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宗教矛盾,政治局面比较稳定。阿克巴统治时期(1556—1605 年),是莫卧儿帝国强盛和繁荣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