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拔斯一世统治下的伊朗

伊思迈尔在与奥斯曼帝国的争夺过程中,于 1524 年惨遭失败,他本人受伤落马,险些被俘,首都大不里斯一度被攻陷。为避开土耳其的袭击,国王太美斯普(1524—1576 年)于 1548 年左右迁都卡兹文。1555 年,伊土缔结和约,土耳其占领亚美尼亚和美索不达米亚,伊朗则保有南高加索的全部领土,格鲁吉亚由两国瓜分,应伊朗请求,土耳其对到麦加、麦地那朝圣的伊朗香客负责安全保护。

  1. 世纪 70 到 80 年代,伊朗发生人民起义,大不里斯城的平民和手工业者夺取政权达两年之久。1578 年,土耳其又乘机入侵伊朗,阿塞拜疆的部分封建主和土耳其人相勾结,背叛伊朗,使阿塞拜疆和伊朗西部一度被土耳其占领。同时,乌兹别克汗又侵入呼罗珊。伊朗正处于内外交困之时,阿拔斯一世(1587—1629 年)即位了。

阿拔斯统治初期,首先抑制大封建主的骄横和独立倾向。于建立萨非王朝有功的突厥部落首领,这时已经变成占地极广与王室抗衡的大地主。如七部落之一的祖尔卡达尔部落首领占有法尔斯和克尔曼的广大地区,征收赋税,蓄养私兵,私设法庭,俨然如独立的君主。另有一些拥有世袭土地的大贵族,不听中央指令,独断擅权。如吉梁的封建主就擅自派使节去土耳其。

阿拔斯依靠伊朗封建主和大商人的力量,打击封建主,没收半数以上大封建主的领地,限制封建割据势力,充实王室的土地,加强中央政权。

阿拔斯采取积极措施加强中央集权。中央设最高会议(爱米尔会议), 由国王指定 7 个突厥部落的军事贵族、官吏与伊斯兰教长老的代表组成。最高会议仅是国王的咨询机构,国王是绝对的统治者。行政方面由首相总理政务。地方设州,由地方的大贵族担任州长。为了限制州长的军政权力,又派出直接受制于中央的官吏监督州长的行动。1598 年,阿拔斯把首都由卡兹文迁到伊斯法罕。伊斯法罕地处伊朗中心,受突厥部落影响较小。阿拔斯选用大量伊朗人担任政府重要官职,逐渐抑制阿塞拜疆和突厥部落贵族的势力。伊朗人在国家机关中的地位显著提高,有利于中央集权。

为了削弱突厥部落的军事力量,阿拔斯把突厥部落兵的人数由 8 万减为

3 万,并将一些部落军队分为两部分或三部分,分别派驻不同地区,同时建立正规军,编制步兵和骑兵两个兵种,另组建由国王统辖的近卫军。军事改革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加强了对外扩张的力量。伊朗内部局势稳定后,阿拔斯又开始了对外扩张战争。1597 年从乌兹别克手里夺回赫拉特地区和呼罗珊全境。1607 年,他对土耳其宣战,收复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库尔德斯坦等地。萨非王朝达到鼎盛时期,伊朗一跃成为西亚的强大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