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统治的加强与文字狱

清朝统治者在对各族知识分子进行笼络利诱的同时,还非常重视加强文化思想上的控制。清朝入关以后不久即恢复科举考试,并大力提倡尊孔读经,对程朱理学则尤其用力提倡。其用意,雍正帝说得很清楚: “若无孔子之教,⋯⋯势必以小加大,以少陵长,以贱妨贵,尊卑倒置, 上下无等,干名犯分,越礼悖义,所谓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

① 九卿包括六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

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其为世道人心之害,尚可胜言哉!”①。另一方面,清朝统治者对于不利于统治的思想言行,则进行严厉的钳制和残酷镇压。

乾隆朝编定《四库全书》,这是我国历史上最大的一部丛书。在编定过程中,清朝统治者对全国书籍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检查,查禁,销毁和删改了许多所谓“悖逆”和“违碍”书籍,据不完全统计,当时被销毁的书籍将近 300 余种,六七万卷以上,其种数几乎与《四库全书》现收书相当。

清朝统治者除了销毁、篡改不利于自己统治的书籍之外,还大兴文字狱,以达到消灭异端,钳制思想的目的。

所谓“文字狱”,是指因文字犯禁或借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文字狱是封建社会中没有政治民主和言论自由的必然产物, 也是专制皇帝用以震慑官吏和知识分子的重要手段。中国封建社会中, 文字狱屡见不鲜,而清朝的文字狱,次数之频繁、株连之广泛、处罚之残酷,都超过了以往历朝历代。

清朝文字狱是从康熙朝开始的,它是对清初十分流行的民族思想和反清意识的一种反应,是清朝统治者为了阻遏反清复明思潮而采取的严酷措施。康熙朝最有代表性的案件是庄廷■的《明史》案。浙江富商庄廷■请人增编《明史》,如实地写了明末天启、崇祯两朝的历史,如建州卫与明朝的关系,被认为有意反清,庄氏全族和为此书写序、校对以及卖书、买书、刻字、印刷的人等共 70 余人被斩杀,还有几百人充军边疆。此案发生时,庄廷■已死,但仍被剖棺戮尸。

雍正时,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激化,文字狱除用来作为镇压具有反清思想的知识分子外,还成了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工具。如 1726 年(雍正四年),江西考官查嗣庭,出题“维民所止”,被认为“维止”二字意在去雍正二字之首,“谓为大不敬”,将查下狱,查死于狱中,仍被戮尸。其亲属有的被杀,有的被流放。究此案的真正原因,是由于查嗣庭依附隆科多。

康、雍两朝文字狱主要打击的对象是具有反清思想的士大夫或政治上的反对势力,获罪的大多是官吏和上层知识分子。文字狱发展到乾隆时,更是望文生义,捕风捉影,获罪的人中又有很多是下层知识分子。很多人无辜被杀。文字狱就是要在知识分子中造成浓重的恐怖气氛,显示皇帝生杀予夺的专制淫威。如杭州人卓长龄著《忆鸣诗集》,因“鸣” 与“明”谐音,被指为忆念明朝,图谋不轨;“布袍宽袖浩然巾”被说成是反对清朝服制;“天地一江河,终古自倾泻”被说成是希望天下大乱等等。甚至为清朝统治者歌功颂德不得法,也会遭到杀身之祸。如直隶人智天豹编写《万年历》,祝颂清朝国运久长,其中说“周朝止有八百年天下,如今大清国运,比周朝更久”,可是万年历中把乾隆的年数只编到 57 年为止,被认为是诅咒乾隆短命,结果智天豹被处死。

文字狱是封建专制主义空前强化的产物,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树立君主专制的绝对权威。文字狱极大地桎梏了学术思想的发展,知识分子终日提心吊胆,不敢议论当代的社会问题,也不敢编写历

① 《东华录》雍正朝五年七月。

史,只有脱离现实,埋头于故纸堆中。

  1. 世纪 80 年代以后,由于阶级矛盾日趋尖锐,社会危机日益加剧,

文字狱趋于平息。即便如此,知识分子仍心有余悸。因此,到了 19 世纪初,龚自珍仍有“万马齐喑究可哀”的悲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