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治和军队的腐败

与广大下层劳动人民苦难生活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以皇帝为代表的地主阶级过着骄奢淫侈的生活。乾隆帝好大喜功,曾 6 次南巡,所到之处,

极尽奢糜。乾隆还大兴土木,修建宫殿、苑囿,将北京的圆明园从 28 景

扩建至 40 景,又在圆明园东南修建长春园、绮春园。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户部尚书福长安的一座花园就有房 674 间,

游廊楼亭 282 间;阿克当阿任淮关监督 10 余年,搜刮大量民脂民膏,人称“阿财神”,仅鼻烟壶就有不下二、三百枚,其“过客之酬应,至少无减五百金者”①。道光时的闽浙总督颜伯焘罢职回乡时,其随从夫役之

① 《清朝野史大观》卷六,《阿财神》。

多,比得上一支军队。路过漳州时有人目睹,10 天之内,每日有六、七百名杠夫过境,扛抬细软财物。这支队伍所到之处如蝗虫过境,白吃白喝,骚扰得当地鸡犬不宁,“县中供应,实不能支”,后来,通过贿赂才送走了这尊瘟神②。

与贵族官僚们的奢侈生活相伴随,政权机构中吏治败坏,贪污公行。乾隆后期,各级官吏粉饰太平,对朝廷报喜不报忧、隐瞒真实情况;办事不负责任,因循苟且,得过且过,甚至玩忽职守。对来自下面的诉讼案件,主管官吏拖延塞责。1818 年(嘉庆二十三年),山东巡抚积压案件 1374 件,按察使司积压案件 6080 件。其他各省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类似的情况。

吏治腐败的另一重要表现是贪污腐化,贿赂公行。清代官员的俸禄很低,一个七品知县岁俸银仅 45 两,即便是总督、巡抚这样的封疆大吏,

每年的俸银也只有 155 两至 180 两①,在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清代,这样的收入甚至不足以维持官吏本人和家属的生活。另外,地方上的办公费用数额很低,而且经常被克扣。康熙帝说:“从前各州县有存留银两,公费尚有所出。后议尽归户部,州县无以办公”②。这一制度无疑逼迫各级官吏另寻他途,因此,贪污受贿便开始盛行起来。清代官吏贪污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耗羡”。政府征收赋税、交纳钱粮时,总会出现一些合理的损耗,如熔铸银两时会发生零星损失,收放粮米时也会有一些亏损。因此,清政府允许地方官在收税时每两银子加征二、三分, 称为“火耗”或“耗羡”。这本来是为了抵补合理亏损而增收的附加税, 但地方官在实际征收时,每两银子常常加至一钱以上,重者每两至四、五钱③。加收的“耗羡”一向由地方官支配,所以弊端很大。为清理财政, 杜绝贪污,雍正时采取了“耗羡归公”的作法,规定每两加耗五分,作为政府的经常税收,统一征收,从中提取“养廉银”,发给官吏作为生活补贴和办公费用。养廉银的数额大大高于官员的俸禄,如七品知县的养廉银为 1000 两,而巡抚、总督则高达 10000 至 15000 两④。“耗羡归公”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贪污腐化是封建官僚机构的痼疾,养廉银也无法满足清代各级官员的贪欲,因此,乾隆以后,贪污之风又恶性发展,和珅就是一个典型。和珅任军机大臣 24 年,贪赃枉法,无所不为。嘉庆时查抄其家私,

抄出的赃物和私财有赤金 580 万两、生沙金 200 万余两、元宝银 940 万

两,还有当铺 75 座、银号 42 座、土地 80 万亩。另外,还有手串 200 余, 绸缎毛皮等珍贵衣物数逾千万,其他各种古玩、玉器、珍品不计其数。总计约合银 10 亿两。嘉庆抄了和珅的家,其财产全部没收,当时民间就有“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谚语。

上梁不正下梁歪。从乾隆的奢糜、和珅的贪婪上不难看出清代吏治

② 张集馨:《道咸以来宦海见闻录》,第 56 页。

① 张晋藩:《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7 年 2 月版,第 695 页。

② 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卷十二,《陈宾》。

③ 《清实录》雍正朝,卷三,雍正元年三月。

④ 张晋藩:《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7 年 2 月版,第 695 页。

的败坏程度了。乾隆时发生了不少大贪污案,如 1768 年(乾隆三十三年), 两淮盐政以筹措乾隆的南巡费为名,私自规定每一盐引交银 3 两,此项

银两的征收、支用从未向朝廷奏明。据以后调查,历年所提盐引银达 1090 万两,除供南巡费用外,大部分被曾任两淮盐政高恒、普福和盐运使卢见曾等人侵吞。再如王亶望以捐银做官,因其在甘肃任市政使时,上下串通,冒领赈粮,又互相勾结,贪污监粮银。他在浙江巡抚任内被处死。案发后,抄其家得金银数百万,此案牵连的官吏有 60 多人,杀了 22 人。负责查抄其家的闽浙总督陈辉祖,竟以银换金,隐藏玉器,抽换朝珠, 将王亶望的赃物窃为己有,事发后被赐令自尽。

军队是政权的组成部分,随着吏治的腐败,军队也十分腐朽。清朝入关以前和入关之初,八旗兵是一支能征善战的军队,但仅仅过了一代人的时间,八旗兵的战斗力便大大减弱。到康熙平定“三藩”之乱时, 八旗兵“不思安民定难,以立功名。但志在肥己,多掠占小民子女。或借名通贼,将良民庐舍焚毁,子女俘获,财物攘取”①。这样一支军队自然在作战中屡战屡败,以致于清政府不得不依靠绿营兵将,经过长期作战,才把“三藩”平定下去。此后,八旗兵越来越腐败,八旗高级将领养尊处优,玩忽职守,把训练武艺、处理公务等置之脑后,“居家弹筝击筑,衣文绣,策肥马,日从子弟宾客饮”②。而一般士兵则由于长期居住城市,脱离了农业、游牧和采猎等生产劳动,安逸的生活使他们丧失了吃苦耐劳的精神,“竞尚鲜华,多用绸缎,以穿着不如他人为”③,不仅战斗力大大减弱,而且军纪废弛,成为一支徒有虚名、不能打仗的老爷兵。绿营兵也是宿娼窝赌,甚至盗卖兵器或公然抢劫,而“一遇贼匪攻扰,即纷纷散失”④。各营将领还领吃空额,克扣军饷,往往册上有名, 实际无兵,所发饷银,均被将领所侵吞。再加上清廷财政困难,常常拖欠饷银,士兵生活无着。以至许多地方有营无兵,有的士兵甚至不事操练,而以做买卖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