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派执政——革命第一阶段(1)大资产阶级执政和八月法令

巴黎人民攻陷巴士底狱后,各地的大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都成立了新的市政厅和地方自治机构。他们建立了地方国民自卫军,维护社会秩序,巩固新建立的统治。至此,大资产阶级在法国执掌了政权,他们主要是巴黎的银行家、包买商、包税人、大工场主以及和他们结合在一起的资产阶级化的贵族。

各省农民反封建浪潮的高涨,迫使制宪议会不得不停止宪法的讨论,立即处理农民问题。8 月 4 日夜,制宪议会召开紧急会议。在会上, 贵族代表诺阿伊子爵提出,应该通过赎买的方式废除封建权利并无偿取消人身劳役,维里欧伯爵、夏尔特主教等原特权等级的代表都纷纷表示应当废除各种恶政和特权。会场上的情绪十分激昂,会议持续了一夜, 成为历史上著名的“八月四日之夜”。根据这一夜提出的各种动议,制宪议会陆续通过了相关的正式法令,历史上通称其为“八月法令”。八月法令的第一句话就是:“国民议会现将封建制度全部加以废除。”法令规定无条件废除的有:残存的农奴制、农民的人身劳役、领主的狩猎权、鸽舍权、司法特权、免税权、教会的什一税、买卖官职的制度、各级地方政府及各种区域的特权,等等。八月法令还规定,一切公民,不论出身如何,都可以在教会和政府中任职。关于土地的贡赋,即农民每年缴纳的地租以及部分地区加收的实物地租,法令规定也要废除,但要由农民通过赎买的方式解决。

大资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以法令的形式承认了农民在反封建斗争中取得的胜利果实,是应值得肯定的。另外,八月法令中规定需要通过

赎买的形式来解决地租问题,在当时新政权刚刚成立的情况下,作为一种缓和的方式,也是稳妥的。恩格斯在谈到无产阶级政党在夺取政权后应立即剥夺大土地所有者的问题时说:“这一剥夺是否要用赎买来实行, 这大半不是取决于我们,而是取决于我们取得政权时的情况,尤其是取决于大土地所有者老爷们自己的行为。我们决不认为,赎买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容许的;马克思曾向我讲过(并且讲过好多次!)他的意见: 假如我们能用赎买摆脱这整个匪帮,那对于我们是最便宜不过的事情了。”①既然无产阶级都可以通过赎买来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我们就更不能苛求 200 多年前法国的大资产阶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