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汉字的形体演变和查考字词的工具书的源流
一、汉字的形体演变
在不断前进的历史长河中,人民群众的辛勤劳动,不仅创造了社会的物质财富,也创造了丰富多采的文化,我国文字的发明创造,就是我们的祖先对人类文化的一个贡献,也是我国古代社会从“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 的一个重要标志。
据考古发现,半坡、姜寨、柳湾、大汶口和城子崖的陶器文字,当是我国文字的雏型,算来已有六千年左右的历史。商周的甲骨文和金文,已经开始具备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等“六书”特征,若不经过长时间的发展过程,不可能达到那么高的水平。
秦始皇统一六国,“取史籀大篆”,“省改”、整理、规范成小篆,而“罢其不与秦文合者”。这种统一文字的政策,既符合文字发展的规律,也符合中央政府的政令贯彻和全国经济、文化交流的需要,在历史上是进步的。
秦始皇还命程邈对民间的简易书体——隶书,进行了整理,作为小篆的辅助字体。后人为了区别于汉隶,称它为古隶。因为这种字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容易写,到汉代就代替了小篆的地位,成为通用的主要字体。经过长期的使用和改造,汉末它就发展成“熹平一字石经”那样标准化的汉隶。汉代对这种字体还有一种草率的写法称为草书,又称章草,但基本上还是隶书的变体,与晋唐以来的今草、狂草迥然不同。顾炎武曾说:“盖小学家流, 自古以降,日趋于简便,故大篆变小篆,小篆变隶。比其久也,复以隶为繁, 则章奏文移,悉以章草从事,亦自然之势。故虽曰草,而隶笔仍在,良繇去隶未远故也。”(《日知录·草书》)
魏晋之际又将汉隶进一步改进成楷书,但最初的形体还近于隶书,如魏锺繇、晋王羲之写的字,结体方扁,不同于现行楷书。唐代欧阳询、虞世南等所写的楷书就变成长方型,又经规范才成为“开成石经”那样的写法,楷书才有了定型。在楷书的使用过程中,经过游移和简化成为行书,这两种字体一直通行到现在。
我国文字的演变,就总体而言,其数量是由少到多,而字形则由复杂到简易,这种变化是经过多次改革逐步实现的。除秦代的“书同文”是由统治阶级领导进行的一次文字改革外,此后都是在广泛的实用过程中自行简化, 以致约定俗成,改变字形的全貌。
直到本世纪初,又有了文字必需改革的呼声。如 1904 年王照的《官话合声字母表》发表,1907 年劳乃宣加以整理,改编为《简字谱录》。此后四十多年,推行注音字母给汉字注音。
1951 年,毛泽东同志指出:“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1958 年,周恩来同志在《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中,明确规定了文字改革的三项任务: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在毛泽东同志和周恩来同志的关怀下, 1956 年,国务院公布了《汉字
简化方案》,经过分批推行和广泛使用,至 1964 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印了《简化字总表》,共推行简化字二千 二百三十八个。同时,通过废除异体字,更换部分生僻地名字等,共精简了一千一百多个汉字。1977 年底,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规定《草案》第一表的二百四十八个字,即在图书、报刊上试用;在试用一个短时期
后,接受群众意见,又停止试用。第二表的六百○五个字,需经过广泛讨论, 征求意见,再公布《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此外,1957 年,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六十次会议还通过公布《汉语拼音方案(草案)》,1958 年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推行。
文字改革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既要积极,又不能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