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要求的确定

这里所谈的知识要求,指的是对知识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要

求。中学物理知识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重点知识,一类是重要知识, 一类是一般知识。对于不同类别的知识在教学中应有不同的要求。

凡属重点知识都应该达到牢固掌握、熟练运用的程度。所谓掌握, 应当包括领会和巩固两个环节。教师即使把知识都讲给了学生,但它并不一定能成为学生的,必须经过学生自己的领会,经过思维加工,才能理解和消化,变成自己的。但仅有领会这个过程还不够,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知识还可能得而复失,因而必须经过巩固的环节。巩固就是要针对人的遗忘规律,不断地对知识进行强化,向遗忘作斗争。只有经过了领会和巩固这样两个环节才可能达到掌握的程度。知识的运用体现了知识的应用价值。在应用知识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用知识来分析和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应用也使知识得到深化和强化。

重要知识有的也要达到掌握的程度。它和重点知识相比存在着程度上和定量要求上的差别,有的只要求领会或理解。重要知识和重点知识在教学处理中要统筹安排互相配合。

一般知识具有开阔学生的视野、扩大知识面或者为重点知识提供背景的作用。它要求学生了解或知道。一般没有定量要求,也不强调知识的系统与完整。

划分这三类知识的主要根据是什么呢?

首先,要考虑知识在整个物理学中所占的地位。一般来说重点知识应该是物理学中那些主干的、关系全局的、有生命力而活跃的知识。从大的方面来看,力、能、场、波等概念在整个物理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因而由此所派生的概念,如浮力,功和功率等,在具体章节中往往也处在重要的地位。从某部分教材来看,最基本的概念和规律往往形成重点。如力学部分中力的概念、惯性和惯性定律、密度、液体压强公式、阿基米德定律等就是重点。

其次,要看知识应用的广泛程度。有些物理知识,在整个物理学的知识体系中虽不处于重要地位,如直流电的知识,但它们有较高的应用价值,跟日常生活和生产联系很密切。考虑到这类知识对学生毕业后参加四化建设有较大作用,因此,有时也可以划为重点知识。

第三,要看学生的知识基础。物理教学需要在学生具有一定的数学水平和准备知识的基础上进行。这一点,物理教学比起其它某些学科更为突出。因此在确定知识的分类上也要考虑这个因素。如原子物理学在整个物理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由于它研究的是物质的微观属性,深入学习需要较多的基础知识,中学生不具备这些基础知识,因而中学阶段无法展开,只能做些简单的定性介绍。动能和势能的概念本身是物理学中的很重要的基本概念,但初中不可能展开,因而只作初步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