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兵制
公元 1036 年,元昊在彻底攻占河西地区以后,即着手完善改革各种军事制度。
西夏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实行带有氏族血缘色彩的部落兵制。这是一种征兵制。这种兵制的特点是以部落为单位,一个部落就是一支武装力量。征兵时以帐(一家为一帐,相当于一户)为单位派征。大体上男年满 15 岁叫做成丁,要服兵役。每 2 丁征取 1 人为“正军”,每 4
丁中抽 2 人随军服杂役,叫做“负担”,一个负担叫做“一抄”。每个
① 参阅拙作:《西夏蕃官刍议》,1985 年《西北史地》第 2 期。
② 《西夏书事》卷 12。
③ 《宋史》卷 486,《夏国传下》。
① 《西夏书事》卷 37。
正军需用二个“负担”。由“正军”与“负担”共同组成的“抄”,是军事组织的最小单位。所征之兵由各部落首领管带,“各将种落之兵, 谓之一溜”②。
西夏军队的装备,规定凡属“正军”,配给“长生”马、骆驼各 1
匹,死了要赔偿;团练使以上:配给帐 1 幅,马 1 副,箭 500 枝、马 1
匹,骆驼 5 匹。此外,还发给“旗、鼓、枪、剑、棍、棓(同棒)、粆袋(粆音 shā,粆疑为“■”之异体字。■即炒米、干粮之类)、披毡、浑脱(水上交通工具)、背索、鍬、钁(同镢 jué,刨土工具)、斤、斧、箭牌,铁爪篱等兵器和军需品;刺史以下:无旗鼓,每人骆驼 1 匹,箭
300 支,兵 3 人。无帐幕,住在用木架支撑覆盖着毛织物的“幕梁”之中。
一般士兵规定 3 人住一“幕梁”①。
元昊厘定军制之时,重点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除了组织由党项羌组成的“族内兵”之外,还增加了“族外兵”。所谓“族外兵”,指的在被俘掳的汉人中挑选勇敢善战者组成军队,取名为“撞令郎”,让他们在前面冲锋陷阵,这样可以减少党项军队的伤亡。
第二,健全军队指挥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驻军的领导。元昊为了便于对军队的管理和调遣,仿照宋朝“厢”、“军”的设置。以黄河为界,将全国划分为左、右两厢,共设立十二个监军司,各立军名,规定驻地。其军名和驻地如下:
左厢:
神勇军司——驻夏州弥陀洞(今陕西榆林县东南,一说在明堂川)。祥祐军司——驻石州(今陕西米脂西北确切地说早期应在绥州,后
期移至石州)。
嘉宁军司——驻宥州(今陕西靖边县东)。
静塞军司——驻韦州(即威州,今宁夏同心县境)。
西寿保泰军司——驻柔狼山北(在兰州的东北面,实际应在兰州南面的定西城)。
右厢:
卓罗和南军司——驻兰州黄河北岸喀罗川侧。
朝顺军司——驻贺兰山区克夷门(一说在天都山)。甘州甘肃军司——驻甘州(今甘肃张掖市)。
瓜州西平军司——驻瓜州(今甘肃敦煌)。
黑水镇燕军司——驻黑城(今内蒙古额济纳旗)。
白马强镇军司——驻娄博贝(今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泰兰,一说在盐州,即宁夏盐池县北)。
黑山威福军司——驻汉居延故城(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南)。
每个监军司都设有都统军、副统军和监军使各一员,由中央任命党项贵族充任。监军使之下设有指挥使、教练使、左右侍禁等官,分别由党项人或汉人充任。
第三,除健全军事机构外,还建置了如下兵种:
② 戴锡章:《西夏纪》卷 8。
① 《宋史》卷 486,《夏国传下》。
“铁鹞子”——又叫“铁林”,西夏最著名的骑兵。这种骑兵约有3000 人,分为十队,每队 300 人,队有队长,担任队长的“皆一时之悍将”①。这是一支战斗力很强的军队。元昊除了用它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护卫外,还用它来作为冲锋陷阵的“前军”。这支骑兵装备精良,乘善马、重甲、刺斫不入;骑士以索贯穿于马上,虽死不坠②。
“擒生军”——一种在战争中专门俘掠生口的军队,计 10 万人。“卫戍军”——由党项贵族子弟中挑选能骑善射者组成的轮番宿卫
的军队,计 5000 人。“另选豪族善弓马 5000 人,号‘御园内六班直’,
分三番宿卫”③。每人每月给俸米 2 石。
此外,还有泼喜军。此为西夏的炮兵部队,只有 200 人。“陟立旋风炮于骆驼鞍,纵石如拳”①。可知这种炮兵所发出的炮弹为石块。
西夏军队总数为 50 余万人,其兵力的具体部署大体上是这样:以首
都兴庆府为中心,面向四周邻国:自河北到午腊蒻(音弱)山驻兵 7 万以防辽;自河南洪州(今陕西省靖边县南)白豹、安(西安州)、盐州、罗落、天都山、惟精山一带驻兵 5 万,防备宋朝的环、庆、镇戎、原州
的军队;左厢宥州路 5 万人,防备宋朝的鄜、延、麟、府;这两地是专
一防宋的。右厢甘州路驻军 3 万人,专防西(吐)蕃、回纥(鹘)。
以兴庆府为中心,西北至贺兰山,南至灵州,各驻军 5 至 7 万人。
即贺兰山 5 万,灵州 5 万,兴庆府 7 万。从而形成了一条三角线的防御②。这是西夏兵力部署的重点。
此外,在边防部队中,几乎都配备了战斗力很强的横山羌兵,被称之为“山讹”,是边防军中的主力部队。
西夏兵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受过宋朝兵制的影响,但主要是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而定的。大体上有如下特点:
第一,实行征兵制。成年壮丁二丁抽一,并编入军籍。宋朝虽然实行过征兵制,但主要是募兵制。
第二,全民皆兵。正如宋人滕甫所指出:“无复兵民之别,有事则举国皆来”③。
第三,寓兵于农。西夏军队除了“铁鹞子”、“擒生军”、“卫戍军”、“侍卫军”、“泼喜”等为常备军队之外,还有大量的召之即来的军队。这种军队平时从事生产、训练,战时由部落首领点集出征。
第四,监军司分管民户。如左厢神勇分管民户 2 万余,宥州监军司
分管 4 万余,灵州监军司分管 1 万余①,等等。第五,军队训练有素,军容整肃。史载:
“西贼首领各将种落之兵,谓之‘一溜’,少长服习,盖如臂之使指,既成行列,举手掩口,然后敢食,虑酋长遥见,疑其语言,
① 周春:《西夏书》卷 3,《开国诸臣》。
② 范镇:《东斋记事》卷 2。
③ 《西夏书事》卷 12。
① 《宋史》卷 486,《夏国传下》。
② 《宋史》卷 485,《夏国传上》。
③ 《长编》卷 217,熙宁三年十一月乙卯。
① 郑刚中:《西征道里记》。
其整肃如此”②。
这同宋军“将愚不识干戈,兵骄不知战阵”③的状况成了显明的对比。第六,军队指挥机构严密,布防合理。在全国设十二个军区(监军
司),分区防守,而把重点放在贺兰山、灵州、兴庆府三角地带和四邻边界。既拱卫了首都,又加强了边防,可谓内外并重,布防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