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制度创新的形式与应掌握的原则

1、形式

如前所述,国有外经寅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多数中小型企业应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筹资少,操作简便,易于过渡,改组成本低等特点。对于那些连续三年盈利,并具备规定条件的少数有限责任公司, 经批准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少数大型企业直接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或由定向募集转为股票上市的公司,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以对公众投资者负责。而对于某些特殊产品或属于特定行业的外经贸企业,如从事机密尖端技术研究、生产经营的企业、以生产或经营军工产品为主的企业等进行企业制度创新,应当采取国有独资企业形式,而且也应从公司制改组入手。

2、原则

国有外经贸企业进行企业制度创新应掌握的原则包括:

  1. 保障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害:

  2. 政企职责分开,依法确立出资者所有权和公司法人财产权;

  3. 按照规范化原则,实行有步骤、有条件改建;

  4. 有利于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优化企业组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