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资源流动性与国有外经贸企业资产封闭性的矛盾
党的十四大指出:“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
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市场经济要求以市场为基础对资源实行优化配置。但由于现实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性,以及人们文化、教育、宗教、环境、价值观的差异,现实经济过程中处处存在磨擦。因此,无论在哪种社会形态或运行机制下,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水平总会低于”帕累托最佳状态”水平。同时,由于市场情况瞬息万变, 在消费需求和消费嗜好不断发生变化、企业技术创新不断涌现、新型产业不断崛起以及企业经营状况不断转换饱锗种已案作用下,“帕累托最优状态” 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均衡态,而是一个动态均衡,因此,它要求社会资源以市场信息为寻向,进行持续的不断调节,从收益低的企业和行业流向收益高的企业和行业,这就要求企业的资产具有“开放性”,这种开放性有两重含义, 1.投资主体的多重性,即同一企业中可以容纳不同投资主体的财产;2.资产存量和增量可以在不同企业间横向流动。
但是,在传统体制下,国有外经贸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制经济,其资产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封闭系统。在这一系统中,不仅国有外经贸企业的财产具有直接性,即采取“直接国家财产”的形式,而且资产来源也具有纵向性,即国家通过行政手段把资金集中起来,又通过行政手段把资金无偿地划拨给企业作为投资。这种财产关系具有三个方面的封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