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企业家概念
一、企业家概念
“企业家”,英语为 Enterpriser,原意带有进取心强的冒险家,现在意指创建企业并担任经营管理职责的指挥者或干事业者。因此,并非所有企业的厂长经理都可称之为企业家,只有那些具有创新思想并有创新业绩的企业厂长、经理才能称为企业家。
什么是企业家?对这个问题至今尚有不同的答案。著名的美国管理学家彼得·杜拉克认为,从一般意义上说,企业家是为谋取利润,并为此承担风险的人;他们是能开拓新的市场,引导新的需求,创造新的顾客的人;他们是一批别出心裁、独具匠心、与众不同的人。而且,在厂长经理中,能称得上企业家的只是少数出类拔萃的人。
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总裁李·艾科卡则认为,企业家是这样一类人, 他们能洞察市场需求,有千方百计满足这种需求的创造性,又有探索新路子而敢于承担风险的勇气。
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则认为:企业家是有远见(能预见到生产中存在的潜在利润)、有信心(相信只要实现创新就能取得潜在利润)、有胆量(敢冒一定风险)、有组织能力(能够组织并实现这种创新)的创新青。
在国内,对什么是企业家,观点很多且说法不一。有人认为企业的厂长、经理就是企业家;有人说,企业家是经营管理企业的专家,是人类社会中的特殊阶层;有人说,企业家如同政治家、科学家,具有其特殊基本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有人说,只有能够创新的人才能称为企业家。即任何人在实现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创新)时都是企业家;而新组合实现之后,只需按照既定的规则,像一般商人一样经营已建立的业务,这时企业家的身份便告消失。
以上各种观点,都是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对企业家进行的陈述,都谈到了企业家的某个方面。严格地说,企业家的概念应该是指具有特定素质、精神和作用的,对企业负责经营管理的最高层次决策者,这里特定的素质是指企业家应具备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管理艺术和身体素质;特定的精神是指企业家精神,包括众多的意识、如人才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风险意识、战略意识等等:特定的作用是指企业家对企业和社会的作用,对物质和精神的作用, 对现在和未来的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