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大型国有外经贸企业制度创新形式的选择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点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设立的,将全部资本分成若干等额股份,股东仅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包括:1.资本募集具有公开性。股份有限公司将全部资本分成若干等额的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在社会上公开募集资本; 2.股票买卖具有自由性。因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资合性公司,股东间的相互制约关系较松散,所以,公司的股票可以依法自由交易、买卖,而不受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约束;3.财产具有相对独立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相分离的,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对公司的财产主张债权,而不能对股东的财产主张债权;4.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公司的所有者——全体股东并不直接参予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活动是由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班子负责进行的。为了保证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不至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法律规定,公司的所有帐目必须公开,供全体股东检查、监督;5.资金来源具有广泛性。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能够吸收社会大量零散资金,因而公司的股东人数众多,资金的来源十分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