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对外贸易机构商品购销存统计

对外贸易机构国内商品购进 对外贸易机构国内商品购进和对外贸易出

口商品收购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国内商品购进,有以下几个基本指标:

一、商品购进总额

商品购进总额,是指外贸企业在国内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作为转卖或加工后再转卖的商品的价值总和。这个指标反映外贸企业从国内市场上购进商品的总量,它是以外贸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统计的。商品购进总额,包括下列各项:

(一)从工农业生产单位和外贸生产基地及个人购进的商品;

(二)从出版社、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购进的图书、杂志和报纸;

(三)从各种经济类型的国内商业企业购进的商品;

(四)从外贸企业购进的商品;

(五)从物资共销业购进的商品(物资),如从各类供销公司购进的商品;

(六)从其他单位购进的商品,如从机关、团体、企业购进的剩余物资, 从饮食业、服务业购进的商品,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

但商品购进总额,不包括以下各项:

(一)为了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办公用品、储运、包装用品等;

(二)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收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收回的成品,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

(三)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手续费的业务;

(四)销货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

(五)直接进口的商品;

(六)为转口而进口的商品;

(七)来料加工和加工装配的出口商品;

(八)代理中央其他部门和省、自治区、市外贸部门的出口商品。二、国内纯购进

国内纯购进,是指各级对外贸易企业在国内从全民所有制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以及其他集体所有制商业、个体商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商品的行为。它包括:

(一)人工农业生产部门和外贸生产基地购进的商品;

(二)从其他部门(如国家物资分配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建筑部门) 购进的商品。

国内纯购进,不包括以下各项:

(一)从商业、粮食等全民所有制商业和销销合作社以及其他集体所有制商业、个体商业购进和调入的商品,以及以外贸滞销、积压的库存商品和全民所有制商业、供销合作社、其他集体商业、个体商业换进适销的商品;

(二)从外贸系统兄弟公司或本公司系统内调入或作价买进的商品;

(三)为转口而进口的商品;

(四)来料加工和加工装配的出口商品;

(五)代理中央其他部门和省、市、自治区外贸部门的出口商品。

为了进一步了解外贸企业国内纯购进的具体情况,还要列出其中:“农副产品购进”和“工业品购进”两项指标。

“农副产品购进”,是指各级外贸企业从农业(包括林、牧、副、渔) 生产单位、农民用各种价格购进的全部农副产品。

农副产品原则上按商品性质来划分,但有些商品(如草席、竹草纺织品等)确实难以划分时,可按生产单位来划分,如从农民购进的算农副产品, 而从乡镇办的工业、手工业企业购进的则不算农副产品。由于农副产品是城乡居民、工矿企业职工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如粮食、副食品等)和轻纺工业生产原料的主要来源;同时,又是外贸部门用来换取外汇的重要出口物资。因此,搞 好农副产品的采购工作,及时地反映农副产品的收购情况对于完成国家的农副产品收购计划任务,安排好城乡人民的生活,促进轻纺工业的发展,以及为了保证供应出口的需要,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业品购进”,是指各级外贸企业为了转卖或加工后再转卖而向工业生产者购进的工业品。物资供应部门虽然不是生产单位,但它所经营的商品来自工业生产者,目前不执行商业的商品流转报表制度,所以,外贸企业向物资供应部门购进的工业品,相当于直接向工业生产者购进,故应将向物资供应部门购进的工业品,包括在工业品购进总额之中。

三、从国内商业购进从国内商业购进,是指外贸企业从国内各种经济类型的商业购进的商品,它不包括从国内商业以外购进和从外贸企业购进和进口的商品。

四、从外贸企业购进

从外贸企业购进,是指外贸企业从其他外贸企业购进的商品。

对外贸易机构国内商品销售 对外贸易企业的国内商品销售,除外贸经营的茶叶、丝绸、畜产品以外,一般都是那些不合乎出口规格的商品,谷称: “出口转内销”。国内商品销售,有以下几个基本指标:

一、商品销售总额

商品销售总额,是指外贸企业在国内对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商品价值的总和。这个指标反映外贸企业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商品的总量,它也是以外贸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统计的。商品销售总额,包括下列各项:

(一)售给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用的商品;

(二)售给工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公用事业用为生产和经营用的商品;

(三)售给各种经营类型商业企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再转卖的商品;

(四)售给物资供销企业作为转卖的商品;

(五)售给其他外贸企业作为出口原料用的商品和安排国内市场的商品;

(六)售给本单位消费的商品。

国内商品销售,不包括以下各项:(一)出售本单位自和的废旧我装用品和其他废旧物资;

(二)未通过买卖而付出的商品,如随机构移交而交给其他单位的商品, 借出的商品,加工原料付出的赠送的样品等;

(三)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四)购货退出的商品;

(五)直接出口和代理出口的商品。二、国内纯销售

国内纯销售,是指外贸企业在国内向全民所有制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以及其他集体所有制商业、个体商业、外贸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商品的行为。它包括:

(一)售给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吕;

(二)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

(三)售给工农业生产部门以及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公共事业、饮食业、服务业作为生产和经营服务用的商品;

(四)售给科学研究单位用的仪器设备;

(五)以货币作价方式给工厂加工出口商品的原材料。国内纯销售,不包括以下各项:

(一)售调给商业、粮食等全民所有制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的出口(转内销)商品,安排国内市场的商品和奖售物资;

(二)外贸系统兄弟公司之间和本公司系统内调出和卖出作为出口原料用的商品,安排国内市场的商品;

(三)调入和收购商品的退回;

(四)以库存商品和其他全民所有制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以及其他集体所有制商业、个体商业调换而换出的商品;

(五)商品消耗及损失。

为了进一步了解外贸企业国人纯销售的具体情况还要列出其中:“对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零售额”和“对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零信额”两项指标。

“对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零售额”,是指外贸机构售给居民生活消费和社会集团公用的消费品。

“对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零售额”,是指售给农民作为农业(包括农、牧、林、副、渔)生产用的各种生产资料。但不包括售给乡镇工业和村(队) 办工业的生产资料。

三、对国内商业批发销售

对国内商业批发销售,是指外贸企业售给国内商业企业(包括全民、集体、合营和个体)作转卖或加工后再转卖的商品。但它不包括:

(一)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作为生产用的消费品;

(二)集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

(三)售给国民经济各部门用于生产或经营用的商品;

(四)售给其他外贸企业作为转卖用的商品;

(五)出口的商品。四、对外贸企业销售

对外贸企业销售,是指外贸企业售给其他外贸企业作为在国内市场销售和作为出口的商品。

对外贸易机构全部商品库存 对外贸易机构全部商品库存和对外贸易出口商品库存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现分述如下: 一、什么是对外贸易机构全部商品库存

对外贸易机构全部商品库存,是指对外贸易机构已经取得商品所有权, 并可用于出口、内销和奖售用的全部库存商品。

从上述定义中可以看出,对外贸易机构全部商品库存,它既包括出口商品库存,又包括专门用于安排在国内市场销售的商品(如丝绸、茶叶、畜产品等)和收购农副产品时用的奖售物资(如化肥等)。它们之间的关系,可

用公式表示职下:

对外贸易机构 = 出口商品+ 内销商品 + 奖售物资

全部商品库存 库 存 库 存 的 库 存

二、对外贸易机构全部商品库存的范围

对外贸易机构全部商品库存,包括以下各项:

(一)存放在口岸和内地各级外贸单位的仓库、货场、加工厂和其他场所的商品;

(二)寄放在其他部门的商品;

(三)挑选、整理、包装中的商品;

(四)已记入购进而尚未运到本单位的商品(即“单到货未到”);

(五)委托其他单位代销,而尚未销出的商品。对外贸易机构全部商品库存,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所有权不属于本单位的商品(如已作销售但对方尚未提货的商品, 代理其他单位保管、运输的商品,代理其他单位销售础的商品等);

(二)包装材料和物料;

(三)用于生产出口商品和国产或进口的原材料和铺料;

(四)进口尚未拨付给订货单位的商品;

(五)国内外的样品及展览品;

(六)寄放在国外或香港、澳门的寄售商品。

对外贸易机构购销存统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为了反映对外贸易部门直接向全民所有制国内商业(包括商业、粮食、外贸、医药、水产等部门)和供销社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商品购进、销售的情况以及外贸部门库存商品的情况以便国家计划统计部门全面掌握社会商品的购、销、存情况,为各级党政领导决定政策、安排市场、指导工作提供统计资料,各级对外贸易行政机构应按期向当地统计局和对外经济贸易部报送“对外贸易机构商品购、销、存总额月(年)报表”和“对外贸易机构主要商品购、销、存数量月(年)报表” 两种定期统计了表。现将其编制方法介绍如下:

一、登统卡片的设置

对外贸易机构商品购、销、存总额统计登记卡片

项目

一、商品购进总额

(一)国内纯购进

其中: 1.农副产品

2.工业品

(二)从国内商业购进(三)从外贸企业购进

二、商品销售总额

(一)国内纯销售其中:零售额

1.对居民和社会集团零售额按销售对象分:

  1. 对居民零售额

  2. 对社会集团零售额按销售地区分:

(1)市的零售额(2)县的零售额

(3)县以下的零售额

(二)对国内商业批发销售(三)对外贸企业销售

各外贸基层企业应根据定期统计报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统计登记卡片,以便用来经常地登记对外贸易机构购、销、存的全面情况。其格式一般如下:

(一)总值卡。(请参见卡片 16-6)

(二)商品卡。(请参见卡片 16-7)

对外贸易机构主要商品购、销、存数量统计登记卡片

卡 片 16-7 商 品 名 称 : 计 量 单 位

月份

国内纯购进

从外贸企业购进

国内纯销售

对国内商业批发销售

对外贸企业销售

期末库存

合计

其中:零售

二、登统的方法

(一)按月将收购凭证的金额加以汇总,登记入总值卡的“商品购进总额”行内,并分别计算国内纯购进(交应按农副产品和工业品进行分组)、人国内商业购进和从外贸企业购进的金额,登记入总值卡的各有关行内;然后,再把它们按主要商品分为若干小叠,分别计算出该种商品的国内纯购进

量和从外贸企业购进量,登记入该商品卡的有关栏内。

(二)按月将销货发票的金额加以汇总,登记入总值卡的“商品销售总额”行内,并分别计算国内销售(并应按销售对象、销售地区进行分组)、对国内商业批发销售和对外贸企业销售的金额,登记入总值卡的各有关行内;然后,再把它们按主要商品分为若干小叠,分别计算出该种商品的国内纯销售量、对国内商业发销售量和对外贸企业销售量,登记入该商品卡的有关栏内。

(三)根据实际盘点结果或有关帐卡,把主要商品月末库存量的数字, 登记入商品卡的有关栏内。

根据以上卡片记载,各外贸基层企业应按时编报“对外贸易机构商品购、销、存总额月(年)报表”和“对外贸易机构主要商品购、销、存数量月(年) 报表”。

三、对外贸易机构商品购、销、存统计报表的一般编报程序

根据上面所讲,现将对外贸易机构商品购、销、存统计报表的一般编报程序图示如下:

第三节 对外贸易机构商品购销存统计 - 图1

各级对外贸易行政机构应按时汇总所属企业的报表,上报当地统计局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