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学原理的几个基本概念

学习统计学原理,要掌握一些基本概念。一、统计总体与总体单位

凡是在同一性质的基础之上,由许多个别事物结合起来的一个整体,就叫做统计总体,或简称总体。而构成总体的每一个单位,就叫做总体单位。例如,全国的对外贸易企业是一个总体,它是由许多经营对外贸易业务活动

(同一性质)的企业所组成,而构成总体的每一个企业,就是总体单位。统计总体有三个基本特征:

(一)同质性。

所谓同质性,是指总体所有单位必须具有某一共同性质的标志属性或数量特征。

(二)大量性。

所谓大量性,是指抽样总体的单位数目,要达到足够的多数。

(三)差异性。

所谓差异性,是指总体单位必须具有一个或若干个可变的品质标志或数量标志。

统计总体和总体单位的概念不是固定不变,而是随着研究目的的不同可以变换的。例如,某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所属企业是一个总体,而每个外贸企业是这个总体中的一个单位。如果我们把研究的对象扩大到全国,则全国的对外贸易企业是一个总体,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贸委又可能变成为总体中的一个单位了。

二、标志与指标

标志是说明总体单位特征的名称。统计上的标志,有品质标志和数量标志的区别。品质标志,只能说明事物的质的特征,如外贸职工的性别、民族、籍贯、文化程度等都属于品质标志;而数量标志则说明事物的数量特征,如

外贸职工的处龄、身高、体重等都属于数量标志。也就是说,前者只能用文字来表示,后者蛤能用数值来表示。

统计指标是用来反映社会经济现象总体数量特征的科学概念或具体数值。统计指标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数量性。

统计指标反映的是客观现象的量,而且是一定可以用数字表示的。也就是说,不存在不能用数字表现的统计指标,即使是不包括数值的统计指标, 也具有这个特点。

(二)综合性。

统计指标说明的对象是总体而不是个体,它是许多个体现象的数量综合的结果。一个人的年龄、许多人的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才能叫做统计指标。

(三)具体性。

统计指标不是抽象的概念和数字,它总是一定的具体的社会经济现象的量的反映,不存在脱离了一定量的统计指标。

统计指标和标志,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联系是:(1) 有许多统计指标的数值是从总体单位的数量标志值汇总来的;(2)指标与数量标志之间存在着变换关系。

两者的主要区别:(1)指标是说明总体特征的,而标志则是说明总体单位特征的;(2)标志有不能用数值表示的品质标志与能用数值表示的数量标志两种,而指标都是用数值来表示的,没有不能用数值来表示的统计指标。

三、变异、变量与变量值

统计上的标志和指标都是可变的,所以,通常把可变标志和指标的差异称作变异。例如,性别是男女的差别,年龄有大小的差别,进出口总额也有大小不同的差异,等等。

统计上的变量,是仅指数值的差别而言,它不包括品质标志的差异。所以,通常又可以把它叫做可变的数量标志和指标。而变量值则是变量的具体表现。例如,工资是一个变量,而甲工资 50 元、乙工资 60 元、丙工资 70

元、丁工资 80 元是四个变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