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与区域地理学

第三种范式从本世纪初开始统治英、美地理学半个多世纪。像环境决定论那样,它也是进行概括的一种尝试,但它的概括不具有系统的解释,因此与先前著述中企图建立定律的那些声誉日渐下落的尝试属于不同的类型。其早期发展主要在英国,包括两个尺度上的工作(弗里曼,1961,p.48;约翰斯顿,1984d)。大尺度工作,如赫伯森的研究(1905),将全球划分成若干个大自然区域,通常以气候参数为依据,与早期决定论有些联系。小尺度研究的目的是确认独具特征的各个区域:

基本思想是:通过研究小区域的所有地理特征——构造、气候、土壤、植被、农业、工矿资源、交通、聚落及人口分布,应当能揭示出它的某种独特性,即使不一定是整体同一性。如我们常说的,所有这些地理特征在可见的景观中统一起来,它们彼此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联系并构成一个整体。再者,每个区域,除少数无人居住的地方,都曾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开发和改造,所以,景观是终端产物,经过人类一代又一代的双手塑造成它现在的面貌。因此,实际操作时采用一种进化观点⋯⋯以试图重现景观在数百年或数千年前时的样子(弗里曼,1961,p.85)。

以赫伯森为代表的这类工作有一部分是生态系统概念的先驱(赫伯森, 1905)。

哈特向与美国观点

区域地理学的观点和方法在美国发展稍晚。20 世纪 30 年代末,两位非地理学家作者奥德姆和穆尔发表了关于美国区域的重要概述(奥德姆和穆尔,1938)。1939 年美国地理学家协会出版了 R.哈特向的一部专著《地理学的性质》。此书的观点很快被视为关于当代地理学原则的定论(参见斯托达特,1990)。如哈特向(1948,1979)后来所澄清的,本世纪 30 年代,美国地理学家对地理学的性质作过很多争论(其中大部分显然未予公布)。哈特向对争论的方式和内容两方面都很关注,并于 1938 年向《美国地理学家协会会刊》提交了一篇文章,作为参加哲学讨论会的论文。此后,他赴欧洲进行有关疆界问题的野外调查,这是他当时正在进行的政治地理学研究的一部分。这项工作由于政局变动而中断,于是把时间花在阅读欧洲(主要是德国) 的关于地理学性质的著作上。他利用这些文献资料扩展了他的 1938 年论文,

加上副标题,结果成了长达 491 页(约 23 万字)的“论文”,它成为当时已有的英文地理学文献中重要的哲学和方法论著作。

想全面概括哈特向的学术思想以及他对他人(主要是赫特纳)的学术思想的解释,以几段文字是不可能做到的,这里仅想着重介绍他的主要结论。哈特向极力主张,地理学的焦点是区域差异,即地球表面上各个景观的嵌合

(参见阿格纽<1990>关于将哈特向的焦点表示为“区域变异”而不是“区域差异”的讨论)。因此,地理学是

这样一门科学,它要对已发现的世界的区域差异的事实作出解释,所谓区域差异不仅仅是某些事物在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差异,而且包括每个地方上现象的总体组合与任何其他地方上现象的总体组合之间的差异(p.462)。

所以,地理学的目的是提供关于地球表面上变异特征的准确的、系统的

及合理的描述和解释(p.21),而且,它力图获得对世界的区域差异完整的认识,因此要从世界不同部分因地而异的各种现象中分辨出仅具有地理学意义的(亦即与区域总差异有关联的)那些现象。对区域差异有意义的诸现象具有地区表现。地区表现虽然不一定是就地面自然范围而言,但它的确是有其范围或多或少确定的某个地区的特征(p.463)。

按照这种观点,地理学研究的主要目的是综合,即将有关联的特征加以汇合,以提供关于一个地方即一个区域的完整描述;该地方或区域是可以根据这些特征的独特组合予以辨认的。哈特向认为,地理学和历史学有一极其相似之处:后者提供“现实的时间部分”的综合,前者则提供“地球表面空间部分”的综合(p.460)。

哈特向还指出了可供这门旨在提供关于地球表面的系统描述的综合性科学使用的方法论。他认为,“地理学的最终目的,即研究世界的区域差异, 在区域地理学中表现得最为明显”,而且,可接受的研究方法对于区域辨识是必不可少的。各种区域是以它们在规定特征上的同一性来表征的;规定特征的选择是以它们能否突出表现区域差异取舍的。有两类区域被认定:(1) 形式区域(或称均匀区域),在这类区域中,整个地区就所考察的一种或多种现象来说是同一的;(2)核心区域或功能区域,这类区域的统一性因其围绕共同核心的组织力而形成,这共同核心可能是一个国家的核心地区或是位于某个贸易地区中心的一座城镇。识别这两类区域

首先并主要依赖于比较地图上描绘的个别现象或相互关联的若干现象的地区表现⋯⋯在知识界,地理学主要是以使用地图的技巧来展现自己(pp.462

—464)。

哈特向强调使用地图。虽然懂得如何编绘和制作地图对于地理学家很有 用,但是测量学和地图投影对于他们则是次要的;地理学家的主要任务是解释地图,大约自 1940 年以来日益需要解释各种各样的航空摄影。有待解释的信息大部分可能已被地理学家在野外调查期间标记在地图上,而当哈特向正在形成他的观点时,野外调查的作用和性质备受美国地理学家们的关注。

进行区域综合需要来自如下两方面的资料:一是专门研究某些现象(尽管通常不是区域模式)的其他科学;二是地理学中从事部门、系统研究的专门学科,它们补区域地理学之不足,并最终归属于区域地理学。在哈特向撰写《地理学的性质》一书的时期,自然地理学、经济地理学、历史地理学和政治地理学被公认是地理学中属于系统地理学的主要分支,虽然后来严格按区域范式进行的调查认定了许多其他冠以限定语的地理学,包括人口地理学、聚落地理学、城市地理学、资源地理学、市场地理学、娱乐地理学、农业地理学、矿产地理学、制造业地理学、运输地理学、土壤地理学、植物地理学、动物地理学、医学地理学、军事地理学,再加上气候学和地貌学(詹姆斯和琼斯,1954)。然而,上述这些分支学科有些并不重要,尽管当时地理学家们的兴趣明显分化,“经典”区域研究通常仍遵循由地形、气候、植被、农业、工业、人口等组成的序列(弗里曼,1961,p.142),通过对各种专题地图的综合而得以概括并产生一组形式区域。

对于时跨二战的多数地理学家来说,特别是那些为詹姆斯和琼斯(1954) 所编之书的供稿者来说,区域地理学是整个地理学的前沿,系统研究则为区域地理学提供信息。因此,詹姆斯认为,“传统意义上的区域地理学力图将在部门地理学分散探讨的各种问题集中于区域背景上加以考察”(1954,

p.9)。城市地理学家之所以研究城市,是因为按照区域概念城市“构成特征分明的地区”(迈尔,1954,p.174);政治地理学家研究一个地区的功能和结构,此地区是“作为在政治组织上同一,在其他方面非同一的一个区域(哈特向,1954,p.174);在界定社会地理学的“新”领域时,沃森(1953,p.482) 认为它是“按照与整个环境有关的社会现象的组合对地球表面的不同区域作出辨认”,每一种这样的部门研究都产生了自己的区划(在这方面值得一提的是以 O.E.巴克为代表的农业地理学家们的工作,他们在本世纪 20—30 年代在《经济地理学》杂志发表的一系列论文划分出世界各部分的农业区域), 而且这些部门地理学都与各自的相关系统科学有联系,例如,社会地理学与社会学。二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地理学家关注的焦点在于区域,包括专门的单一特征区域和综合的多特征区域。

既然区域成了关注的焦点,所以地理学文献中包括许多讨论这种同一性区域的本质和划定的论著,这不足为奇。因为,究其实质,每一个区域实际上都是一种概括,须知完全同一性区域,除非在小区域,是非常罕见的。如前文已经指出的,英国地理学家早期在界定大尺度区域方面十分活跃,通常以气候参数为基础。他们花费许多精力用来研究确定多特征区域的方法,以农业地理学为例,由韦弗(1954)研究出的统计法是诸方法中最完善的。但是,在小尺度区域上,普遍认为区域的划定应根据个人对景观组合的认识。法国地理学家维达尔·白兰士及其追随者关于他们国家的 pays(区域)的工作就是这方面的典范,他们的 pays 是一些小尺度区域单元,具有显著的自然特征,特别在土壤、水系和相关的农业专门化方面(布蒂默,1971,1978a)。有一种系统专门学科与其他系统专门学科稍有不同,它就是历史地理

学,这门学科根据这样的论点:要理解区域目前的格局需要研究起源。历史地理学从本世纪 20 年代起产生了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被认为是英国方法, 与达比的研究工作紧密相联,涉及过去地理的详细研究(佩里,1969)。这是一系列横断面研究,其时代的确定几乎总是以可以得到的原始资料为根据,如在约于 1986 年成书的《末日裁判书》(Domesday Book)中,达比和他的同事们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完善于达比,1977;佩里,1979)。这些横断面分析在许多情况下最终被区域化,而各个断面则由关于所研究各时期之间的变化的叙述联系起来;但多数侧重于断代研究,对资料可分析而不可解释(见达比,1973,1983a)。

第二种方法主要起源于美国,以索尔及其同事们的工作为代表。(关于哈特向和索尔的差别,见卢克曼,1990;巴策,1990。)他们的研究焦点是导致自人类出现以前到现在(包括现在)景观变化的过程(米克塞尔,1969); 工作的大部分或是在美国以外的地区(特别是拉丁美洲)或是在美国国内工业化程度较低的地区进行的。索尔关于方法论的最早陈述(1925)将地理学研究紧紧地限定在景观的属性研究,强调景观的文化特征(虽然也在地理学和生物学之间的边缘做了工作)。这里并没有给予区域以特别重视。在他后来的“讲道”——他称他的方法论和哲学为“讲道”——中鼓励在更加广泛的领域进行研究,但是强调文化景观研究和他建立的与人类学的联系,以产生一种创造性的艺术形式。此种艺术形式的特征是:它不是由模式或方法所规定的。人文地理学家必须“以文化过程为思维和观察的基础”(索尔,1941, p.24)。索尔及其学生们从事的研究工作既不包括仔细重建过去的地理环境也不包括区域边界的周密考虑,而是要导致一种广泛的历史地理学,其基本

道理(克拉克,1954,p.95)是:

通过这种研究我们有可能发现在试图解释现在的世界和过去不同时期的世界遇到的各种问题的更完整、更正确的答案。

并不是所有的美国历史地理学家都遵循这一导向——例如,布朗(1943) 就致力于研究过去各个时期的仔细重建——但是由索尔创建并领导近 50 年之久的“伯克利学派”拥有众多的追随者,并持有一种独特的观点,他们旨在打破传统(胡森,1981)。索尔的影响由他的学生们,特别是莱利、帕森斯和克拉克,继承下来(布尚,1981)。

关于索尔首倡的这种方法的重要陈述出现在由托马斯发起的“人在改变地球面貌中的作用”讨论会上(参见格拉肯,1983),结果产生了一部影响非常之大、卷帙浩瀚的论文集( 52 章加讨论,共 1193 页)。该论文集所收资料的范围甚为广泛,它的主题正如索尔指出的是:

人改变自然环境的能力、方式及功效,它关注历史积累效应,因人的参与而遭到抑制或扭曲的物理过程和生物过程,造成一群人和另一群人之区别的文化行为的差异(p.49)。

该论文集既没有提出宏伟的方法论,也没有罗列各种发现;实际上,索尔在结束语中批判了某些美国作者“使自己普遍化的倾向”(p.1133)。索尔强调对环境反应的多样性和在对环境施加影响时反映出的文化差异的多样性。事实上,由芒福德得出的结论(1956)与结构学说的拥护者在本世纪 80

年代提出的结论(参见本书第 327 页)非常相似:“未来既不是一张白纸, 也不是一本打开的书”(p.1142)。

托马斯主编的论文集的撰稿者之一格拉肯(1956)——他也是伯克利学派的成员,集中讨论了某时某地曾流行于西方思想界的各种自然观。这是他的巨著《罗得岛海岸的踪迹》(格拉肯,1967)的先声,书中对关于自然的各种解释作了出色的考察。格拉肯证明了“用目的论解释自然贯穿于整个西方历史”(格拉肯,1983,p.32)。此书与先于它出版的托马斯主编的论文集一样,也被公认为是论述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相互关系的经典之作。不过, 在它问世的时候,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兴趣正迅速减退,否则其影响或许会更大。

英国观点

在本世纪 20 年代、30 年代和 40 年代(参见 30 年代末《苏格兰地理杂志》中的交流,它是由克罗发起的<克罗,1938>),英国地理学家与他们的美国同行相比,较少关心哲学和方法论方面的讨论。英国地理学家在工作中更为务实,较少思考地理学的性质,而且更容易接受常用的格言“地理学就是地理学家干的事情”,但是,他们也承认地理学存在的理由在于综合, 亦即将各种系统学科的发现以一种特别注重起源的方式结为一个整体,如地貌学和历史地理学的研究那样(达比, 1953)。按照伍尔德里奇和伊斯特

(1958):

地理学⋯⋯将许多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若不是方法的话——融合在一起⋯⋯(它)不是一门科学,而只是多种科学的集合体(p.14)。

它存在的理由和知识上的吸引力主要来源于专门研究者留给我们的不协调的知识世界的缺陷(pp.25—26)。

究其最简单的实质,地理学问题即是地球表面的某部分如何与为何不同于另一部分(p.28)。

所有这些陈述都表明大西洋两岸的地理学家们的见解是何其相同(参见斯托达特<1990>论哈特向对伍尔德里奇的影响),尽管伍尔德里奇和伊斯特写道“区域地理学的目的就是通过研究某复杂的整体各组成部分更好地理解这一整体”(p.159),但英国作者并不象他们的美国同行那样崇信区域教条。(英国地理学家在前述三十年间早期也没有把环境决定论推向极端)。然而,伍尔德里奇(1956,p.53)在 1951 年写道:

区域地理学的目的⋯⋯是收集各门系统学科的不同部分,即其他学科中包含的地理学内容并将它们组合成前后连贯的、中心突出的统一体,将本性与教养、体格与个性视为在特定区域内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的成分。

而且他主张,在任何地理系部门工作的每一位成员都应当致力于一个大区域的研究(p.64)。

到本世纪 50 年代,英国和美国地理学之间一个重大区别是对以地表、大气、海洋以及动植物栖地为研究对象的自然地理学的态度。英、美两国都有研究这些课题的传统,而且许多地理学家具有相关学科——地质学的学术背景。但是,这种传统在北美(美国较加拿大更显著)逐渐消失了,而且对环境的兴趣,特别是在理解上而不是在描述上,也减弱了。这可能是环境决定论达到极端的一个后果,继之而来的是产生了想抹掉与环境决定论联系的一切痕迹、将人类社会看作是景观的样式和变化的积极力量这种愿望。与此愿望有关的可能是在本世纪 20 年代试图将地理学重新定义为人类生态学的尝试,后者将人类看作在对环境作出反应和适应的同时还试图按照自己的愿望改变环境(巴罗斯,1923)。例如,关于地貌学即研究地形起源的科学,佩尔蒂埃(1954,p.375)写道:

地理学家需要某些地方的翔实资料。在某个地区实际存在哪些地形?它们之间的差异何在?它们各在何处?它们的分布模式是什么样的?地貌学家关心构造、过程和阶段这些问题,地理学家则想获得如下问题的答案:什么? 何处?多少?

按照这种观点,地理学家感兴趣的是地形的地理学——地貌学,即关于地形的发生学。地貌学是地质学的一部分,与历史地理学不同,它被认为与地理学研究无关。类似的反应是,气候学和生物学从美国地理学课程中被全盘撤销,代之以自然地理学导论课程,描述地形、气候和植物群落——通常按区域描述的,几乎或完全不注意它们的起源。(关于后来试图恢复自然地理学的倾向,参见马库斯<1979>及盖勒和威尔莫特<1989>的论文。)

这种倾向没有在英国出现。在英国,伍尔德里奇和伊斯特写道(1958, p.47):

将地理学视为一种“准静态当前”的事物。这种过于僵化的态度使地理学和地理学家显得愚蠢而肤浅。诚然,我们的主要目的是描述当前的景观, 但还要对之作出解释。

⋯⋯所以,我们的研究总是发展的⋯⋯将地形或人类社会视为“特定” 和静态事实,均不合学术要求,不过我们切不要让时间序列模糊了空间形状。

因此,在本世纪 50 年代,英国大学的地理系学生很少确定专业方向,只是在最后一个学年才确定是学自然地理还是人文地理。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二者,作为对区域景观发生学——整个地理学研究工作的汇合点——的贡

献,均被认为是地理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参见约翰斯顿和格雷戈里<1984

>;科斯格罗夫<1989a>)。作为研究工作者,多数英国的地理学家致力于自然地理或人文地理中一个领域的研究(但并非限定得很死),但是,几乎所有的英国地理学家都从事区域研究,他们将地理学的这“两个方面”的研究“结为一体”。然而,“区域综合信条”(达比,1983b,p.25)在当时日趋削弱,地理学家们逐渐将他们的注意力从区域转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