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证主义的批判与人本主义研究
从 70 年代早期开始,在一些文化地理和历史地理的研究中,出现了对空间科学的实证主义的批判。为了取其而代之,人们提出了种种人本主义的研究方案,注重对决策者和他们的认知世界的研究,而否认可供实证主义研究的客观世界的存在,意图在于使人文地理学向更加人本主义的方向发展,恢复其综合的特点,重申研究独特事件的重要性,反对不真实的概括。
反实证主义、观念论、历史地理学
各种人本主义地理研究有很大的共同之处,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可分作不同的派别。首先要讨论的是与两位作者有关的研究,他们于 60 年代末期同在多伦多大学,且都是历史地理学家。
第一篇文章(哈里斯,1971)的主要观点是:地理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研究的是现象的特殊聚合。地理学不是研究空间关系的科学。因此,
当撰写 50 年代和 60 年代北美地理学史时,一个必需解决的奇怪问题是: 为什么——不需要什么讨论和逻辑的证明——那么多地理学者把自己的学科看成研究空间关系的科学(p.157)。
与梅和萨克一样,哈里斯(自 p.112 往下)认为空间观点会把地理学搞的支离破碎,空间问题专家们与其他行当的人交流越来越多,而与地理同行交流得越来越少,所得出的理论都是讲特定条件下世界应该怎样,而不讲世界的本来面目。
构想地理学理论的困难性到了这种地步。发展理论必须对特殊情况进行抽象和简化,排除复杂性,显示其公共特性。但是,如果认为地理学有一个特别的研究对象,那么它决不是其他学科不来染指的单独的一类现象。它是一个复杂的现象整体,其他学科分别对它研究,只有地理学研究它的整体复杂性(p.162)。
哈里斯认为,地理学与历史学显然类似,因为
几乎没有历史学家要建立关于革命的一般理论,做这类事情,会失去一种洞察风格,而这种洞察正是优秀的历史综合研究的特征(p.163)。
历史学与地理学的目标都是综合,进行综合时,可以使用实证主义方法。历史学家可能善于使用规律,他们会运用其他社会科学的概括理论去研究个别事件,地理学家也可以这样做。但另一方面,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也都可以运用观念论的方法,认为人的所有活动都基于个人理论。因此哈里斯
(1978)另外讨论了“历史头脑”的问题:
这样一种头脑是考虑背景,而不是发现规律。有时候它被以为是运用规律,但历史头脑的特点是对解释人类生活一般模式的高层规律抱半信半疑态度(p.126)。
他认为这种头脑是开放的和调和的,使用的是不规范的研究方法,在背景联系中观察事物,注意动机和价值观念,不排除什么事物,对包罗万象的概括持审慎态度,其目标是理解,不是规划。这些情况也应该适用于“地理头脑”。(理解一个事件是要认识它发生的原因,目标是人本主义的。解释一个事件是预测,将其作为一个<或一组>一般规律的例证,目标是实证主义的。)
在阐述历史学与地理学的相似性时,哈里斯(1971,p.7)提出了关于历史学性质的四个要点:
-
关心的首要问题是独特性;
-
研究时要考虑与事情有关的个人的思想;
-
研究中可以运用一般规律;
-
“历史研究十分仰仗个体历史学家的反应判断”。基于这四点,他进一步指出:
如果地理学所要描述和解释的不是一些独特的事件或人物——作为地球表面的一个独特部分,那么这些关于历史学的要点也适用于地理学(p.167)。
(“独特部分”一词似乎可以从广义上解释,因为哈里斯本人<1977> 寻求理解西北欧殖民者社会的性质,他的理解模型是:殖民者建立了一种对“新世界”的共同反应。)景观产生于行为,行为背后是思想,研究思想才能理解景观。所以综合是十分重要的:
综合思想本身变得更加重要,因为日益明显的是我们的多数问题超越了狭隘的依研究对象区分的领域⋯⋯在更广泛的理解中达到⋯⋯结合性,当然有统计方法和电脑的协助,也有一些习惯于从总体上观察事物的智慧人物的判断作用(p.170)。
可以预测,地理学家会成为那样的智慧人物。人们不止一次地指出了白兰士所建立的基础,如布蒂默(1978a)认为,这一任务在其他学科并不存在
(历史学可能例外),它要考察形形色色的现象和力量如何与特定地方的有限空间
交织、连接在一起。时间性和空间性是一切生活的特性,所以历史研究与地理研究是并行的(p.73)。
实证主义研究追求同样的目标——整体的相交织的部分——不过这些部分都是总体规律的实例,而不是独特事件。
哈里斯的许多观点被他的多伦多的同事莱昂纳德·格尔克所扩展。格尔克的第一篇论文(1971)是对使用实证主义方法的地理学的“构想狭隘的科学研究”(p.83)的强烈批评,他反对地理学中寻找规律的做法,质问实证主义的拥护者规律如何符合科学的可接受性的基本标准,尤其是在预测方面。虽然他们可能对他们所研究的现象进行概括,但不大可能得出可以适用一切相关现象的规律。统计出来的规则并不是规律,而且,
除非新地理学家能够说明地理学中可以发现的规律比概括更加深入—— 那些概括描述的只是现象之间共同的、非本质的联系,否则对于他们的主张一定要慎重⋯⋯没有什么让我们乐观的理由,尤其是地理学家所广泛使用的统计方法,并不能看作是发现规律的办法(p.42)。
关于地理学是运用规律的科学的问题,格尔克认为,人类行为的规律绝不可能在任何事情中都能发现,而只能在最概括的形式中发现。因为许多行为都具有文化的特殊性,而事先说明这些行为的决定性条件是不可能的。所以,“人文地理学家不能把自己看作是运用规律的科学家⋯⋯因为他们没有什么规律可以用”(p.45)。
至于在地理学中使用理论和模型的问题,格尔克指出,在寻求理解时, 为了正当的目的而运用理论和模型,必需建立能够在事实面前检验的标准(亦见纽曼,1973,关于对综合一词模糊使用的问题)。格尔克认为,这样的标准还没有、也不可能说清。在他看来,对中心地理论的验证研究好像使用的
是这样一种规则:“只算打着的,不算没打着的”(p.48;又见格尔克,1978, p.50)。人们常常把重复事实时的失败解释为试验的环境不理想,还常常拿出特定的假设来解释所出现的不一致性。对于人文地理学家来说,模型和理论具有启发价值,可以澄清某些方面的问题,但并没有解释性的力量。
格尔克的(1971)的结论是:
新地理学⋯⋯并没有得出任何科学规律,而且⋯⋯
未来得出规律的可能也不大⋯⋯理论和模型⋯⋯经不起实际的检验⋯⋯ 新地理学家坚持⋯⋯逻辑的和自圆其说的理论和模型。但是,他们的理论体系向来简单,无法准确地描述现实世界。他们获得了内在的自圆其说,却失去了对现实的把握(pp.50—51)。
格尔克的与此不同的方法是哈里斯所提到的观念论方法,它是“一种人们可以用来对所要解释的行为者的想法进行再思考的方法”(格尔克,1974, p.193)。依照观念论的方法,所有的行为都是理性思考的结果,而理性思考的内容则由一种理论限定。反之,理论又是“人根据活生生的感觉所发明、获取、或引申的思想体系,是感觉将外部世界的现象连接起来”(p.194)。许多这样的理论都是当事者所栖息的社会和文化的部分,包括它的宗教、神话和传统。运用它们“可以完成对行为的解释,即发现行为者的目标并达到对他的情况的理论理解⋯⋯必需发现他所信仰的内容,而不是发现这种信仰的原因”(p.197;但塞耶有不同观点,1981)。因此人文地理学家并不需要建立理论,因为导致行动的相关理论已然在行动者的头脑中存在了(或存在过)。分析的任务是将这些理论分离出来(柯里,<1982>,认为这是一个十分困难的任务,因为人们并不总是能够确认他们行动的理由)。对一些特殊的人来说,行动的理论可能是独特的,例如哥伦布向西方航行的理由。但是,也存在许多人大体上共同遵循的理论,它们代表着人们自己在世界上造成的秩序。要理解他们,并不需要更多的理论。
查普尔(1975)向格尔克的观点提出了挑战,他指出,观念论仅仅关注个体的行为者,而忽略了环境对其行动的限制和影响(参见格雷戈里, 1978a)。格尔克(1976)承认这些限制和影响的存在,但认为关于这些东西的研究超出了地理学研究的范围。他感到,研究背景环境原因会变成生理学和心理学,注意力会偏离“人类行为最关键的问题,即行为背后的思想”
(p.169)。查普尔(1976)的回答是,“如果说没有可能适合的理论来解释人的理性以及由此产生的行动,则走得太远了”,是没有道理的。“范式不仅可以解释事实,还是整个学科研究的指南”(p.171)。他认为,格尔克的关于行为的最终原因的研究超出了人文地理学的范围的论点,会将地理学家置于学术分工的不利地位。
在另一篇文章中,格尔克(1975)向历史地理学家谈了观念论的思想, 用以反对主张采用实证主义方法和技术的观点。他说:
很清楚,计量技术常常是有用的⋯⋯统计方法套上实证主义的缰绳是一个危险的结合⋯⋯历史地理学家要反复考虑的,不是技术,而是哲学⋯⋯最好的办法是从眼前应用地理学的解决具体问题的研究,转移到历史学家广泛使用的观念论的方法上来(p.138)。
格雷戈里(1976)同意这段话的前一半,但不同意后面的解决办法。像查普尔一样,他认为需要在限制条件下来考查个人的行动(见下文第 324 页, 以及柯里,1982a)。
海(1979a)为人文地理学中的实证主义方法进行了辩护,反对观念论的攻击。他既回答了他们的批评,又针对那些变换办法提出了新的论点。他认为,格尔克的根据是不充分的,是基于对实证主义概念的误解,例如所有的理论必定是规范的,必定以理想的决策概念为基础;再如科学性就是法则的推理以及把预测等同于预言(而不是简单的、从已知到未知的测试)。他进一步说,格尔克是以实证主义检查方法来反对实证主义,他没有意识到在改进理论时特定的综合的价值(这正是拉卡托斯的研究纲领概念及其积极启发性的基础——本书第 22 页)。海认为,格尔克问的问题不应该是“这个理论能解释问题 Y 吗?”,而应是“这个理论对理解问题 Y 有帮助吗?”
关于转而采用观念论的问题,海提出了研究群体而不是个体时的问题。格尔克的关于人的行为背后的思想的假设,脱离了当事者的数目问题⋯⋯如果有上千人开车去工作,观念论会假设每一个行程都是涉及思想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考察者不可能调查每一个人,但他可以设法分离出典型情况的一般性因素⋯⋯(对它们)他可以很好地运用统计方法⋯⋯统计分析的价值主要在于一般性说明或论题解释中的成功组合(p.55)。
这种方法与行为地理学家的方法类似(关于行为地理学的评述见前一章)。群体的本体意义不在于它只是个体的集合体,就象“传统”的区域观一样,整体的意义大于其各个部分的总合。第二,海指出,除了行动者的思想以外,客观事实也必定影响行为的结果:哥伦布之所以发现了美洲,是因为那里存在一个美洲。第三,他认为观念论忽略了存在无意识或下意识行为的可能性。总之,观念论是简化主义,而世界比大量独立决策者的总和要大得多。
马博古涅(1977)也对观念论提出批评,他认为“关于客观事物的理论是一种求得对事件解释的手段,脱离这种理论,会使我们在考虑问题时遗漏对社会行为后果的探索”(p.368)。另外,地理学家应当去建立更好的理论以包容那些价值系统的差别,而不是去关注特殊问题——“寻求对每一种情况的特别解释,而说明其中运行着的不同的价值系统”(p.370)。另有些人提出了如何对观念论的解释进行确证的问题。(默瑟和鲍威尔,1972,提出了有关现象学的类似的问题,他们怀疑两个现象学家能否对同一现象产生同样的“直觉”。)格尔克对这一问题有所准备,对于他所采用的波普尔的方法,他指出要仿效的是法庭,而不是实证主义试验室。
一个好的观念论解释应该是“说明一个行为模式与某种思想根源相一致。在资料与事先预想的解释不一致时,则需要一种新的假设”(格尔克, 1978,p.55)。格尔克的这个观点与他先前的看法有些矛盾,他先前认为理论不应由观察者凭空杜撰。即使如此,他说:“不能保证解释中没有错误。人类社会的复杂性和相关资料的缺乏,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许多观念论的解释的不确切性”(p.55)。这一立场十分类似穆斯(1977)所说的历史解释中的演绎法。
格尔克认为,观念论的哲学包括两点:一是形而上论,即“精神活动是独立的,并不受物质事件和物质过程的控制”;另一个是认识论,即对世界只能通过思想而间接地了解⋯⋯一切知识终归为个人对世界的主观经验,并包含心智结构和观念。不存在独立于心智之外而被认识的“真实”世界
(p.133)。
实证主义空间科学之所以被批判,是因为它相信存在“真实”的世界,
并企图通过一般的行为规律去解释这个世界的性质。行为地理学同样受到批判,不是因为它的可以成立的(对格尔克而言)前提,即行为可以被理解为对认知想象和主观评价的反应,而是因为它的两点假设:“可以确认、可以准确度量的环境想象的存在⋯⋯(和)在环境想象、优选与实际(真实世界) 行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邦廷和格尔克,p.453)。邦廷和格尔克认为, 这种研究把人文地理置于单因论的桎梏,很像早期的环境决定论,而且,即使这种方法是可以接受的,行为地理的研究却未能证实它。他们提倡观念论的方法,注重对公开的行为的解释,“为了寻求真理,学者要与他的证据进行重要的对话,在一定的时候,他把成果提交给同行们评价”(p.458)。唐斯(1979)、拉什顿(1979)和萨里南(1979)在回应邦廷和格尔克的批评时指出,邦廷和格尔克在很大程度上歪曲了行为地理研究,虽然对公开性行为的研究可能为回答“为什么”之类的问题提供线索,但只有研究决策才能提供具有规划价值的理解,例如对环境公害的研究。戈列奇(1981a,p.1328) 也向邦廷和格尔克提出反驳,他认为真正行为地理学的研究是关注公开性行为,但更重要的是,在各种不同的解释差异之中必需包括“一个或更多的过程差异”。
柯里(1982a)对格尔克的观念论的许多内容提出批评。格尔克思想的核心是实证主义科学的方法与对人类行为的研究没有关联性,行为是理性思想的产物,所以要想解释行为只能通过重建那些思想的方式,这就是回答“你为什么这样做”的问题的唯一答案,这种答案构成解释。但柯里认为,
首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做许多事情时并没有意识到理由,同时, 我们又很难把这些行为看作是非理性的。第二,在当时和事后,我们所说的理由常常不是我们行为的“真正”理由。第三,我们常常赋予行为一些理由, 而它们显然与行为无关(p.43)。
那些不易察觉的理由倒有可能是影响个人行为的规则,不管是有意或无意的。这样的规则不必是决定性的——像下棋规则那样,它只是确定既定条件下的行动的可能性,而不是限定应该做什么。所以我们必需在行为的背景下研究行为。
没有规则,人的行为将是偶然的,因而是无法理解的。观念论地理学家⋯⋯必需考虑到人类世界的整体性,其中充满了规范意义,如同在有限范围内看到的规则或行为准则一样(p.46)。
作为对批评的答复,格尔克(1982)重申他的观点,即地理学是一个思想性学科,寻求对“大地之上的复杂的人类活动的理解”(p.52),其范围是
地理学家关心的不是小麦价格的波动或利率的高低,而应该是这些因素对——比如说——加拿大西部农业的影响(p.53)。
因此,在寻求对行为的理由的理解时,他认为陈述理由并非总是有用, 必需要有“对思想的历史性重建”,以阐明人的后天反应,这种反应是“人的文化传统的一部分”(p.54)。这样做并不需要了解下意识的东西,虽然它们可能影响到那些传统的构成。不过,格尔克同意柯里所说的许多东西, 认为,
对我们两个人来说,人文地理学都是要理解人类在地球表面、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的活动的意义(p.57)。
但柯里(1982a)不同意这种说法,他以为“我们之间的差异比他想象的
要大”(p.59),因为他关注的是理解行为背后的思想的形成过程,而格尔克只对思想本身感兴趣。皮克尔斯(1986,p.34)赞成柯里的观点,认为格尔克所主张的观念论并不是要“感情意义的”理解,而是要“规则与证据的” 确实性。
现象学及相关方法
现象学比观念论更吸引人文地理学家的注意。首先直接提倡现象学研究的是雷尔夫(1970),他也与多伦多大学地理系有关。尽管有不同的解释, 雷尔夫认为现象学的基本目标是要提出与实证主义的假设求证和建立理论不同的方法论,其基础是人们生活的经验世界。现象学家认为不存在独立于人类经验之外的客观世界——“一切知识来自经验世界,并且不可能独立于那个世界之外”(p.193)。恩特里金(1976)认为“现象学家所做的是描述而不是解释,现象学家要‘取回’资料中意识的含义,而解释是(观察者的) 构想,因此对立于现象学”(p.617)。(西蒙,1984,也认为现象学是“描述科学”。)
在人文地理学里,现象学所关注的问题是柯克所说的现象环境(见本书219 页)。环境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有独特的内容,其构成要素是有意识的行动的结果——每个人赋予它们含义,含义影响人的行为,而没有含义环境则不复存在。现象学研究这些含义的确定方式,研究者要以完全客观的方式考察个人是如何构建环境的。为理解这些问题,研究者应毫无自己的先入见解。
(主观问题是研究的焦点所在,但绝不是研究者的主观问题。在实证主义那里,研究者却将自己的主观见解强加给世界。莱,1980。)现象学家可能乐于获得设身处地式的理解。当然,有些人要进一步去揭示本质——个人的意识中的要素,这些要素决定着含义的建立(约翰斯顿,1983b;皮克尔斯区分了“变化的本质”与“不变的和普遍的结构(仔细理解)”的区别,1988, p.252)。现象学研究人对事物的估价行为,考察的层面是个人,但也要寻找估价行为中(表现出来的,而不是商定)的共同性因素。
雷尔夫的文章得到另一位与多伦多大学有关的地理学家的支持,这就是段义孚(1971)。段义孚说地理犹如镜子,反映着人类本身的存在与奋斗, 了解世界就是了解人类自己,就象仔细分析一座房子时会了解房子的设计者和居住者那样。所以对景观的研究就是对创造景观的社会的自身的研究,就象是研究文学艺术也就是研究人类生活那样。地理学家的这类研究显然是以人性,而不是以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为基础。段义孚(1974,1975b)为说明这些问题发表了不少文章,例如对地方的含义一类题目的深入分析。
人本主义地理学要通过对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人的地理行为、人的感觉与思想的研究,并结合考虑空间与地点的问题,达到对人类世界的认识理解
(段义孚,1976,p.266)⋯⋯以科学方法来研究人是要尽量减低人的觉悟和心智的作用,与此相反,人本主义地理学特别要了解地理活动和地理现象对人的觉悟的反映(p.267)。
为说明这个思想,段义孚例举了五个研究主题:地理知识的属性及其在人的生活中的作用;地域在人的行为中的作用以及地方特性的创造;以文化为中介的群体与个体的相互关系;知识对生活的影响作用;宗教对人的活动的影响。这些问题在历史地理与区域地理中研究最多,它们对人类生活的价值是弄清人类经验的属性(参见阿普尔顿,1975)。段义孚(1978)说,“研究人性问题的区域地理学家的楷模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他们力求
将主观和客观综合起来”(p.204)。他援引了 E.M.福斯特的《印度之行》的前两页作为范例。
段义孚的讨论没有包含哲学探讨,也很少涉及任何具体研究,但他对人与环境的相互影响做了各种不同的探索。如他自己所说(段义孚,1984),我的出发点很简单,人在(自然和人文)环境中的经验的属性是来自人
的——以文化为中介的——感觉、思想、行动的能力⋯⋯我曾探讨过人对地方的归属的本质、人对自然和景观的恐惧感的成分、主观世界观念和日益分裂的空间中的自我意识的发展(p.ix)。
例如,他指出恐惧感既是对环境的反应也影响着对环境的创造(1979), 空间分割模式的创造反映了人们从整体向局部的撤离(段义孚,1982),园林的创造反映了控制环境的愿望(段义孚,1984)。这些研究暗含着现象学的方法,它们显示了行为的一般性本质或刺激因素的存在,只是任何书中都没有提到现象学这个术语。
与其他一些提倡现象学方法的地理学家一样,默瑟和鲍威尔(1972)认为在地理学中运用实证主义方法“造成了太多的技术人员,而缺乏学者”
(p.28)。他们指出,土地利用模式不可能根据“几何学和收款机的初级指标”(p.42)来理解,对世界的把握理解只能通过人们对它的意向和态度。在一个关于现象学本质和它在其他学科(尤其是社会学)中的应用的长篇讨论中,他们指出“以为在研究者头脑认识中‘存在’着组成的概念,这些概念并能同样清楚地在他的对象的头脑中组成,是研究者的一个真正的危险”
(p.26)。他们提出另一种研究方法,可以产生考察者和被考察者之间的沟通。在地理学中,这要求“我们在观察问题和状况时,尽可能避免我们自己的角度,而要从行为者的情形出发”(p.48)——这是一种“专业的朴素” 的科学立场。
同样,安娜·布蒂默对可渗透到生活和思想的各个方面的价值的地理研究进行了一般性讨论(布蒂默,1974)。她感到由实证主义社会科学建立的秩序、精确性和理论的代价太高——“我们常常失去对日常世界的价值和意义的充分把握”(p.3)。前面所讨论过的那种行为地理学还是以机械主义的、自然科学的眼光将人类看作一种先决的对刺激的反应者。莱(1981)也指出了行为地理学中的实证主义成分和条件:即人们对各种刺激的反应是先决的,因此可以照此处理行为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布蒂默的看法,“一个具有存在主义意识的地理学家⋯⋯对通过预想的分析模型建立对人的学术把握不大感兴趣,他们更感兴趣的是以开放的、主观沟通的方式去研究人和事势”
(p.24)。这样做的结果是“对生活的深思”,比起其他更专门化的学科的人,地理学家可以对生活经验做出更深入的反映,因而阐明生活的动态结构。预测是不可能的,除非是“经验的最常规化的方面”(p.29),但是更深入的理解可以提供比目前更有效的社会行动和计划。
在后来的一篇文章中,布蒂默(1976)指出地理学家应注意生活世界这个概念,它是事实和事物世界与价值世界的混合体,价值世界包括个人经验
——“习以为常的经验、不成问题的意义、常规化的行为准则”(p.281)。实证主义方法不适宜研究生活世界,因为它把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分开,结果无法正确评价人类的经验。观念论同样也不适宜,因为它承认人的意识之外存在着真实世界。不过,现象学可以提供达到理解的途径,在理解的基础上可以进行有根据的规划:
现象学有助于阐明何以⋯⋯过去的经验中的意义能够影响和左右今天⋯⋯极为重要的是它不仅为科学步骤提供了开端,也为存在主义的意识打开了大门。它可以使人更清楚地把握关于人的正常生活方式的价值问题,正确评价教育和社会交往问题,这些问题对于经历了不同生活环境的人来说是需要搞好的(p.289)。
研究的结果是对行动的理解,它是类似行动参与者所具有的那种理解, 而不是抽象的、外部理论模式指导下的理解。当获得理解以后,人文地理学家可以将其转变为他们的议题,而有助于对他们自身的理解和对其潜力的认识。这样,应用地理学家好像以一个内部人的身分,促使而不是迫使人们的发展(布蒂默,1979)。
贝里(1973b)也支持现象学的研究,呼吁以一种形而上的地理过程的角度来观察世界,形而上地理学的意思是指处理对现实感知后面的原则的超越性地理研究,包括的概念有本质、原因、特性等(p.9)。
不过,不是所有的人都相信现象学可以完全取代实证主义方法。例如沃姆斯利(1974)接受上述说法的正确一面,同意人的许多决策都是基于“经验的”而不是“事实的”概念。但是,他感到地理研究的范围以及一些实际研究的长期传统需要保持实证主义的方向。必须意识到,认知世界与现实世界不必相同,但“逻辑的连贯性和实际的真实性仍然是地理研究的核心,要承认它们的重要价值”(p.106)。
格雷戈里(1978a)对实证主义和现象学都持批评态度。他认为主张前者的人们是使“社会科学成为社会之上而不是社会之中的活动,它描绘社会, 同时又疏远社会”(p.51),他们要做的是一种永远无法肯定为什么不能、什么时候能够对现实进行复制的事情,而他们常常假定验证模型的条件都是相同的(p.66)。人本主义的方法是必要的,但它不足以提供一个满意的基础,因为人本主义者们忽略了“社会行动的限制因素,这些限制因素是行为者的习以为常的生活世界的重要部分”(格雷戈里,1978b,p.166)。所以,
关于生活世界的地理学必需决定被社会典型化了的意义与行动的时空协调性的联系,并揭示行动背后的意向性的结构(格雷戈里,1978a,p.139)。然而,
一个大的欠缺⋯⋯是对社会结构的有限性概念,尤其是对社会行为的物质规则和后果的忽略,还有对施加于行为之上又产生于行为的外部限制性的忽略(同上)。
现象学和观念论必需结合对那些规则和限制性的探索,这种结合产生出一种重要的科学,本书第八章将对这种科学的性质进行讨论。
实证主义/空间科学地理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实践者的数目大大超过宣讲者,而现象学运动(如观念论一样)的主要特征却相反——宣讲的很多, 实干的很少(雷尔夫,1981a,曾指出在地理研究中缺少现象学方法的实质性应用。但杰克逊和史密斯有不同看法,1984,p.44):
在这种超越哲学的深思与社会科学的实际关注之间存在本质的差别,所以,不足为怪的是⋯⋯地理学家的⋯⋯努力是要摧毁作为哲学的实证主义,而不是建立一种现象学风格的地理学(格雷戈里,1978a,pp.125—126)。但是有些人对现象学进行了方法上的尝试,如段义孚的几项解释性研
究,还有雷尔夫,他“希望看到实质性的应用现象学研究,而不愿只是讨论使用它的可能性”(1977,p.178),他出版了《地方与无地方》一书,在书
中含蓄地表示用现象学的方法“来阐明我们对地方的经验的差异和强度”(雷尔夫,1976,p.i)。他的实质性主题是人的地方性意识和属性的形成,以及随着现代化设计的无地方性的增长这些意识和属性的解体(亦见波蒂厄斯, 1988)。一般认为属于现象学研究的还有一些关于新世界中欧洲人聚落的研究,例如 鲍威尔(1972)撰写的有关对澳大利亚的意象的著作。在一项重要的关于维多利亚西部平原聚落的研究中(1970),他还考察了官方的与流行的环境观念的冲突,考察了二者的交流对话,并研究了人们的认识过程,这个过程导致了最终的聚落模式(亦见鲍威尔,1977,关于殖民过程中的意象的形成的研究)。不过,比林格(1977)对这些工作是否都属于现象学研究提出了质疑:
有一个流行的看法,即由于我们学科的某些分支不大受计量方法的影响
(由此,讨论错误地延伸到科学分析问题),我们就可以确证我们的不完全公式化的假设,开发我们资料的非典型性,不再担心我们重建工作的可靠性, 并且在一些不怎么严谨的框架中将所有的研究称为现象学(p.64)。
对认知环境的研究代表了一场“重要的、朝气蓬勃的运动”(p.65), 但是,比林格认为,现象学不仅仅是研究感知环境,它是一种研究主观因素的方法,没有事先的假设,注意人的意识本身,而不仅是它的后果,所以, “我们并没有成为现象学家”(p.67)。事实上,许多所谓的现象学的研究可能更接近观念论,它们并不需要探索本体。
皮克尔斯(1985)对地理学家采用现象学的做法提出尖锐批评,原则上他并不反对这种做法,但他认为人们在进行现象学研究的时候的设想是错误的。他认为,如果没有比反对实证主义更多的理由,则“不能否认当时的现象学在地理学中的建立和引导反映的是良好的愿望”(p.68),但是布蒂默和雷尔夫等人对现象学的使用结果却“在方法上缺乏基础,立论根据不足, 实际上是将未曾验证的假设强加于人”(p.71)。他因此争辩道:
我们现在需要离开地理学文献中被认为是现象学的东西,而去了解真正的现象学本身(p.89)。
在认真阅读了胡塞尔和海德格的原著之后,皮克尔斯指出,现象学并不是要解释已成为结果的主观含义,而是一个“关于科学的科学,解释起源的科学”(p.97),其目标是确认决定具体含义的本体:
在具体事物与其本体之间的实质性联系——对每一个具体事物来说,存在着相对应的本质结构,而对每一个本质结构来说,却存在一系列相对应的具体例证——必然导致事实科学与本体科学之间的一种相应关系(p.111)。
所以,要探索生活世界的主观性问题,以洞察那些支撑着知识自身的本质结构。
按照这种观点,现象学与一些结构主义哲学有许多共同之处(见本书第302 页;约翰斯顿,1986f;皮克尔斯,1988,也表示了这个意思),它关心的基本问题,既不是实际问题的外在表现,也不是决策的制定过程,而是观念意识的深层结构。在这种情况,它并不那么符合支持现象学的大多数地理学家的人本主义思想。皮克尔斯认为,现象学是要寻求为地理学提供必要性的那些本质问题,而经验科学则关心行为的独特方面。(每一门经验科学都应当以某一本质问题为基础。)所以,
我们寻求一种对人类的空间性的普遍性结构的本体论的、存在主义的理解,以此为前提条件去理解空间和地方的问题。也就是,地理学要能建立它
的作为人文科学的区域本体论,关注人的空间性。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弄清人的原生经验(p.155)。
他声称空间性就是本质,这一本质以德文的名词 Raum 和动词 Räumen 表达最佳,
它的意思是清除,除去榛莽,或者说,开辟空间。Räumen 的意思则是进行清除或开辟地方,为人和物的安居和坐落开辟空间(p.167)。
在这种情况下,空间和地方为两个密切相连的概念。(另见古尔德, 1981b。)
与现象学密切相关的另一哲学是存在主义,有些地理学者感到这两者很难区分(恩特里金,1976)。两者的基本区别是,现象学假设本质是第一位的——含义的获得是存在的意识结果——而存在主义的基本信条是“存在先于本质——或人创造自身”。人的确立(本质的创造)包括对环境的创造。所以环境可作为传记来阅读——“对于每一个景观或每一个存在环境来说, 总有人对它们具有说明意义”(萨缪尔斯,1981,p.131)。在分析这些景观时,概括是可能的。例如,阿普尔顿(1975)认为景观反映了两个基本需要
——展望(寻求生存手段的需要)和庇护(避开他人威胁的需要)——不过个人或群体在满足需求的方式上可能互不相同。另外,洛温塔尔(1975;以及 1985)认为,人们有以在景观中选择保存对象的方式、重新撰写自己或祖先传记的愿望。
所有这些表明,人本主义地理学是要研究个人以及他们对现象环境的创造(和在其中的行为)(如罗尔斯,1978),或者是分析贮存着人类含义的景观。鉴于此,人本主义地理学可能与大多人文地理研究——特别是与行为地理学的考察环境中日常活动——的主题不同。不过,现象学的方法曾被改用于行为地理学,舒茨研究了他所谓的“习以为常”世界(莱,1977b)。许多日常行为都被忽略了,以为它不涉及原本的关系。这类行为是习惯性的, 因为所有遇到的促激因素都被处理为某种类型的例证。这些类型不是对个人的外部界定,而是个人的创造。关于习以为常世界的现象学是研究那些个人界定的类型——属于未曾被考虑的“社会现实世界”,而不是属于“由科学的考察者所虚构的、不存在的世界”(莱,1980,p.10,转引舒茨)。柯里
(1982a)讨论了“个人普通的、日常的行动”,这些行动为地理学者创造出“一个复杂的地方和行动的复杂世界”,其中个体决策者的作用“只决定于个人,并且因事而异”(p.38)。当然,社区中人们的交往会产生共同的典型性,计量方法可用来确认这些共同因素,但它只不过是一种叙述手段。(计量方法不一定属于实证主义,除非用于建立规律和其他概括,约翰斯顿, 1986a。)
人本主义地理学乃是基于对实证主义的深刻批判,涉及关于决策本质的重要假设和由科学方法确认的人类行为的归纳性规律(莱和萨缪尔斯,1978; 鲍威尔,1980)。人本主义地理学主张将个人理解为“活生生的、行动着的、思想着的”存在者。但对有些人来说,人本主义地理学只是一种批判——恩特里金(1976,p.616)认为:
人本主义地理学并未像某些它的拥护者所说的那样,提供一个与科学地理学不同的研究,或是为科学地理学建立一个没有前提条件的研究基础。最好将人本主义地理学理解为一种批判的形式,作为批判的人本主义方法有助于抗衡一些科学的地理学者的过于客观化、抽象化的倾向。
另有一些人认为,人的情况只能由人本主义来说明,因为人的态度、印象、与地方的主观联系(地方的含义)不可能用实证主义的方法来解释。如皮克尔斯(1986,p.42)所说,“人本主义的价值就在于它持续不断地提出许多其他理论所无法处理的问题⋯⋯人本主义是人类抗衡理性、抗衡科学的呼声”。
一些评论者以为,人本主义地理学考虑的是比较琐碎的事情,而不像应用地理学那样着重考虑改造世界的大事。而布蒂默(1979,p.30)认为那种应用地理学是管理性的,管理人与环境的问题,而不是推进“人的发展”的过程。雷尔夫(1981b,pp.139—141)则认为它含有地理主义的意思,即:在地理的、两维的空间中,人应当按照理性行事⋯⋯城市、工业、交通
道路应当按照最有效的方式来安排。 当以地理主义作为规划的基础时,
将轻视社区和地方的特色与个性⋯⋯地理主义是要把一般性强加于景观的特殊性上,造成千篇一律和无地方性。
像布蒂默一样,雷尔夫认为规划应重视主观方面与个人方面的问题。也许科学家、工程师和规划师要寻求生活的改善,但这样做的同时却否定了人的个性,使他们成为无根的人。规划必需结合考虑环境的温馨,这样
地方和社区就会日益成为适宜居民生活与工作的场所,而不是毫无趣味的专业人员的对象(p.201)。
在这种情况下,人本主义地理学不仅仅是反对空间科学和行为地理学中的非人性化处理方式,也向在景观建设中使用那些处理方式的应用地理学提出了质疑,同时主张一种无序主义,鼓励个人去认识自己、认识控制自身和环境的方式(参见皮克尔斯,1986,p.47)。西蒙(1987)在评述一项重要的现象学研究时指出,它是“一个学习工具,可以帮助我们更多地了解自己、别人以及我们生活的世界”(p.21),因此,它可能具有在环境规划上的实践意义。
人本主义地理学的实践
人本主义地理学的多数实践是探索和解释人的行动的主观问题及其基本含义(个人的和多人的),而较少涉及观念论、现象学、存在主义以及其他哲学的命题。这些实际研究明显受到哲学的和方法论的讨论的影响,其中由20—30 年代的社会学芝加哥学派发展的实用主义(和符号相互关系论)的影响最大(人文地理学者以往曾忽略了芝加哥学派的实用主义方法,他们的注意力多放在芝加哥学派的以伯吉斯的城市内部结构模型为典型的少数空间分析上面。约翰斯顿,1971)。实用主义将生活描绘为连续的经验、试验、权衡过程,信仰在其间不断地被修订,这种修订乃是一个社会过程。在与之交往的人的信仰的氛围中,个人获得认识,并从事行为(关于相互关系论,杰克逊和史密斯,1984,第 4 章;史密斯,1988;杰克逊,1988,各有论述)。
在这一广泛框架中来研究社会生活,需要做参与性的实际调查(埃文斯, 1988,有详细说明),S.史密斯认为这种调查的方法是“地理人本主义的主要标志”(1984,p.353),她说:这需要热心于实地工作,目标是获得由活跃的社会个体所描述的世界含义中包含的资料。这一做法的有力之处在于它提供了对“凡人”和“民间”的感知与行为的唯一洞察。的确,从实用主义
原则来说,这种方法可建立对社会现实的真正认识,即经验其中的人所知的社会结果(pp.356—357)。
用这种方法可以解释地方社会的发展情况,这正是芝加哥学派民俗学研究的目标(杰克逊,1984,1985)。莱在其关于费城社区的详细考察(1974) 以及关于城市社会地理学的通论(1983)中,成功地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
不过,到实地与该地的人们做或长或短的交往,这只是获取他们生活结构信息的一种途径。还有另外的文本,即另外的贮存含义的地方,波科克
(1983)说人本主义的考察办法包括“从钻图书馆,到实地考察,到实际参与”(p.356)。景观是这样的一种文本,它是正在曾经生活在这里的人的创造物。洛温塔尔(1985)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他不是用景观去反映过去,而是用它洞悉今天。他说,
⋯⋯传统和复兴支配着建筑和艺术,本地历史和祖父们的回忆熏陶着学校的孩子们,而历史传奇与往事传说充满着传媒。所以,可以肯定,想象出来的过去多是今天的作品。无论我们如何忠实地进行保护,无论我们恢复得多么可靠,也无论我们多么深深地沉浸在逝去的日子里,过去生活所基于的存在方式和信仰方式与我们今天是不可比较的。的确,一个重要之点是过去要有所不同,如果它与今天没什么两样,就不会有人去想望它。但是,我们不能不透过今天的眼镜来看待和赞美过去(第 xvi 页)。
在多数地方,今天的景观都是许多不同时期遗物的混合体,由于是部分的保留,使我们产生了对于过去的偏见。
每一次识别行为都改变着过去的遗留。且不说美化或仿制,仅仅是欣赏或保护一件遗物,都影响着它的形式或我们的印象。就像选择性回想会歪曲记忆以及主观因素左右着对历史的观察,对古迹的处理会重塑它的外形和含义。与遗产的相互作用持续不断地修改着遗产的性质和氛围,或者是由于选择,或者是由于偶然的机会(p.263)。
所以,当我们将景观视为文本时,我们阅读的是一长列早期形式的选择性遗留物,因此,我们了解的是历史的一部分,人们曾以这些部分去建造他们的现实与未来。所以,
我们必须设身处地来认可古人⋯⋯但是古人的地位却不是简单地摆在那儿,如一个独立的外国,它已被我们同化,复活在充满变化的今天(p.412)。过去并非独立存在,而与想要解释它的人们无关(泰勒,1987,在另一
场合进行了清楚的说明)。景观告诉我们更多的是人们想要保留的过去,而不是经验的过去。(它也告诉我们许多讲述过去的人们的事情,如波蒂厄斯, 1988,以身体肖像来比喻景观描述。)
人们越来越多地用文学的办法来解释含义问题——怀特(1985)称为“创造性文学”,波蒂厄斯(1985)说是“有想象力的文学”,在这里,地理学者是要进行选择的:
戏剧不必考虑,诗歌间或用之,小说占据首席地位。小说的优势在于它的长度(丰富),它的文体(易懂),它反映人类状况(关联性),还有它的包含(辞藻华丽的或其他样子的)细节的风格,这些细节直接描写了景观和地方(有地理性的)(p.117)。
他指出,用小说为文本时,地理学者多集中于 19 世纪农村题材的小说, 特别关注“地方的意义”的问题。为改变这种情况,特别是改变后者,他提出两种情形变化,一个是主体处于内部还是外部,另一个是被描述的地方是
“家园”还是“外地”。“家园—内部者”可以反映地方的意义,而很少提到的“外地—外部者”则指那些经历着所谓无地方世界的异化的人。(怀特, 1985,用小说来表述移民者的情形——而不是他们生活的地方——可能最符合这一分类。)“家园—外部者”是指未能与周围建立起内部型关系的人, “外地—内部者”则指描述经历的旅行者(如关于“路途、流浪、垮掉的人的小说”里的人物,波蒂厄斯,1985,p.119)。
很多人本主义地理学著述是要描述和评价人类情形的经验差异。(例如, 艾尔斯,1989,为“向广大读者介绍目前题目中一些最令人兴奋的挑战”, 描写了地方和景观,而没有涉及哲学。)对于诸如人类意识的起源等哲学问题考虑得不多,所关心的几乎全部是经验世界的实际问题,甚至必须借助第二手材料时也是同样。(不过,沃森,1983,认为文学作品不是第二手材料, 而是“关于整个想象世界的第一手材料”——p.397——它们说明了地方的“灵魂”。)关于这种研究的现实意义,波科克(1983)认为,
它企图解释在世界中存在的性质,探索作为人类存在的组成部分的地方的存在主义意义。简而言之,这是地理学对“人是什么?”这个最根本问题的贡献(p.357)。
迈尼希(1983)对此做了更为有力的表述:
由于将自己局限于描述、衡量和分析世界的个别方面,地理学家则拒绝了深入探索世界全部意义的可能性。如果不能传达世界的意义,我们就无法推动它向可能的方向发展(p.325)。
解释世界的意义,要求地理学的实践具有艺术性,这一学科应牢固地站在人性的立场,如同站在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立场一样。
在一系列著述中,奥尔松(1978,1979,1982;另见普雷德,1988)向地理学家指出了这类工作的一个问题,即文本的媒介既有推进性也有限制性。奥尔松尤其关心作为媒介的语言,关心词汇的概念与使用在应用时的限制性,以及基于词汇的思想方式。所以,
任何社会科学家都是因使用方法论的规矩而变成残疾人,方法论的规矩要求他们比实际上更愚蠢些。为了学科的利益,为了验证和交流,他们主要依靠视、听这两个感觉。所考虑的东西就是能够考虑的东西,能够考虑的东西就是能够指出来的东西,能够指出来的东西就是能单独命名的东西。关于可命名的东西的知识的积累则成为科学家们竞赛的目标(奥尔松,1982, p.227)。
于是,含糊可以变为确实,世界的复杂性可以大大简化,这只须用词汇将现象纳入范畴。由于语言的丰富性,我们获得思考能力,但同时受到语言范畴的限制。前者帮助我们理解,而后者却又掩盖了理解(所以,如批评家清楚地指出的<p.227>作为交流的主要媒介的语言可以被有意识地用来推动某种形式的理解。赫尔德,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