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王夫之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唯物哲学

宋明以来的理气观,是中古烦琐哲学的中心论点。十七世纪的学者们对于这种唯心论,大都加以批判。夫之以为理依于气,他肯定气为第一次的, 理为第二次的。他这种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理论,在他的学说中是最光辉的。兹选他的儿段精到的话录之于下:

气者,理之依也。气盛则理达,天积其健盛之气,故秩序条理, 精密变化而日新。⋯⋯天地之产,皆精微茂美之气所成,人取精以养生,莫非天也。气之所自盛,诚之所自凝,理之所 自给,推其所自来,皆天地精微茂美之化,其酝酿变化,初不丧其至善之用, 释氏斥之为鼓粥飯气,道家斥之为后天之阴,悍而愚矣!(“思问录内篇”)

这就是说,“理”依存于“气”,即思维依存于存在。

若其实则理在气中,气无非理。气在空中,空无非气。⋯⋯其聚而出为人物,则形,散而人于太虚,则不形。(“张子正蒙注” 卷一)

“理在气中”,这是说思维不能离存在而独立。这种认识论是立基于“空无非气”这一唯物论的宇宙观的。

人不资气而生,而于气外求理,则形为妄,而性为真,陷于其邪说矣!(同上)

这是批判“气外求理”的唯心的认识论。

鼓动于太虚之中,因气之纯杂,而理之昏明强柔,性各别矣。故自风雷水火以至犬牛蛇虎,各成其性,而自为理,变化数迁,无一成之法则也。(同上)

这是说,气既然是可变的,因而“理”也是可变的,理不是一个绝对不变的东西。

理本非一成可执之物,不可得而见;气之条绪节文,乃理之可见者也,故其始之有理,即于气上见理;迨已得理,则自然成势, 又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读四书大全说”卷九)

这是说,“理”是人类反映客观存在发展的思维活动,这活动有它的必然倾向。

质是人之形质,范围著者生理在内,形质之内,形气充之,而盈天地间,人身以内,人身以外,无非气者,故亦无非理者,理行乎气之中,而与气为主持分剂者也。故质以函气,而气以函理。质以函气,故一人有一人之生,气以函理,一人有一人之性也。若当其未函时,则且是天地之理气,盖未有人者是也。(同上卷七)

这是说,思维的形成既决定于生理又决定于物理,且气、质与理、性都是统一的。

夫之的意思很明白:理依气生,气日新,理日新;气是运动着的物质, 理因气之条理,有何气成何理;理只因气而生,而天下无所谓一成型范之理; 人类生身与客观对象都是气,气质之性涵理,理性非在气质以外。气或物质絪缊为第一次的,而理或思维为第二次的。因此,他所说明的事物之理是自然法则,而不是超现实的“一成型”。他说:

万物皆有固然之用,万事皆有当然之则,所谓“理”也,乃此

理也。唯人之所可必知、所可必行,非人之所不能知、不能行,而别有“理”也。具此理于中而知之不昧,行之不疑者,则所谓“心”

(思维)也。以心循理,而天地民物固然之用、当然之则,各得焉

(把握),则谓之“道”。自天而言之,则以阴阳五行成万物,万物之实体而有其理(自然法则)。⋯⋯合于人而为情性,以启其知行者,而有其心。则心之于理所从出,皆本非二物,故理者人心之实,而心者即天理之所著所存者也(思维对存在之反映)。(“四书训义”卷八)

实在的万物本身的运动有它的客观的法则,由存在的合法则运动才反映为思维认识中的法则,所以理都是“可持循之道”。认识是媒介对象的人类思维的能力,这能力不能如庄子那样,在事物以外设置下一个永远可持循的“所以迹”,而让客观世界的日新条理来“依照”主观而行的。因此他说, 人类的认识是“以心循理”,不是以心“立理”。

夫之的时代,西洋历法已输入中国,他指出当时是“历法大明之日”, 他就借自然科学来说明理因气而生,并且指出历法是一个认识的过程,表现了思维与存在的发展关系。他说:

有即事以穷理,无立理以限事。故所恶于异端者,非恶其无能为理也,冏然仅有得于理,因立之以概天下也。⋯⋯异端之言曰, “万变而不出吾之宗”,宗者冏然之仅得者也,而抑曰吾之宗矣, 吾其能为万变乎?如其不能为万变,则吾不出吾之宗,而非万变之不出也。无他,学未及之,不足以言,而迫欲言,则冏然亦报以仿佛之推测也。⋯⋯彼(指天地日月等)皆有理以成乎事(客观的合法则性),谓彼之理即吾宗之秩序者犹之可也,谓彼之事一吾宗之结构运行也(主观主义),非天下之至诞者孰敢信其然哉?⋯⋯士文伯之论曰:“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呜呼! 此古人学之未及,私为理以限天,而不能即无以穷理之说也。使当历法大明之日,朔望转合之不差,迟疾朒朓之不乱,则五尺童子亦知文伯之妄!⋯⋯日月维有运而错行之事,则因以有合而相掩之理,既维有合而必掩之理,因而有食(日食)而不爽之事。故人定而胜天,亦一理也,而不可立以为宗,限日食之理而从之也。(“续春秋左氏传搏议”卷下)

“运而错行”与“合而相掩”,是合法则的天体运动。在古人的认识过程中,却不能知其“合而相掩”之理,遂以远而不似的主观认识(不善政) 以概之。今人学之已及,认识过程中始含有近而相似的概念,得“合而相掩” 之理,以证“食而不爽”之事,所以“有即事以穷理,无立理以限事”。由此可知,唯物的认识论是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有关联的,夫之此论,合于近代进步的思维方法。

夫之曾分别“气”与“质”,发挥了思维过程由量变到质变的真理,而指出“虽失理之气,亦在理中”。因为错误也是认识真理的一 个阶段;没有在实际中检证错误的认识活动,就难于得到真理。这见解异常高明。下面是他的一段名言:

已生以后(指理),日受天气以生,而气必有理,即其气理之失和,以致于戾,然亦时消时息,而不居之以久其所也。⋯⋯气馁者,质之量不足,气浊者,质之牖不清也。故气以失其条理而或乱,

抑亦不相继续而或挠也。⋯⋯质能为气之累(认识有限制),故气虽得其理,而不能使之善。气不能为质之害(认识可发展),故气虽不得其理,而不能使之不善。⋯⋯乃人之清浊刚柔不一者,其过专在“质”,而于以使愚明而柔强者,其功则专在“气”。质一成者也,故过不复为功;气日生者也,则不为质分过,而能功于质。且质之所建立者固“气”矣,气可建立之,则亦操其张弛经纬(发展)之权矣。气日生,故性亦日生(原注:生者气中之理),性本气之理,而即存乎气,故言性必言气,而始得其所“藏”,乃气可与质为功,而必有其与为功者,则言气而早已与“习”相摄矣。是故质之良者,虽有失理之气,乘化以人,而不留之以为害,然日任其质,而质之力亦穷,则逮其久,而气之不能为害者且害之矣。盖气任生质□□□□□□(脱文)型范,型范虽一成,而亦无时不有其消息,始则消息因仍其型范,逮乐与失理之气相取,而型范亦迁矣。若夫由不善以迁于善者,则亦善养其气,至于久而“质”且为之改也。⋯⋯乃所以养其气而使为功者,何恃乎?此人之能也,则“习”(实践)是也。是故气随习易,而习且与性成也。质者性之府也,性者气之纪也,气者质之充,而习之所能御者也,然则气效于“习”,以生化乎“质”,而与性为体。⋯⋯质以纪气,而与气为体(原注:可云气与性为体,即可云性与气为体),“质”受生于“气”,而气以理生质(原注:此句紧要)。⋯⋯就气言之,其得理者,正也,其失理者,亦何莫非理也?就“质”言之,其得正者,正也,其不正者,亦何莫非正也?气之失理,非理之失也,失亦于其理之中。已刚而亦乾之健,已柔而亦坤之顺,已清而象亦成, 已浊而形亦成亦均。夫祁寒之以成其寒之能,盛暑而以成其暑之能也。善养者何往而不足与天地同流哉?质之不正,非犬羊草木之不正也,亦大正之中,偏于此而全于彼,长于此而短于彼,乃有其全与是之可因,而其偏与短者之未尝不可扩(改革)。(“读四书大全说”卷七)

此段讲理气的道理,是宋明以来哲学的总的批判发展,已经因追求到实践,把循环论证跌开,达到颇高的理论水准。从孔子以至明末的思想家的哲学中,还没有这样深刻的理论!

思维对存在的反映,因了实践(习)的检证,气日充,量日丰,所以认识的对象是可以变革的,人类的认识也是可以发展的。“型范”,即今哲学术语的类概念,他不识为有“成型”的不变的人性类概念,人性反而可以由于实践的善养,与由于实践的不善养,而变化其“质”。所谓“气为质之充” 是说通过实践而使人性更加丰富,通过这种过程就显示人类实践(“习”) 所发生的功效,便可以改变人类认识的“质”(器官)。气是日生的,量是日生的,性也是日生的,故“质”也是日变的,好像寒因气之充而变为暑那样。由量到质的变化,不但表现向上的发展,而且也表现向下的变化。故“气以理纪质”是有多方面的意义。由量之充而发展,就得“理”之正,而由量之不充,也可以得“理”之反。不论是走了那一方面,求“理”的过程都是由型范得出来的,型范虽有正与反,但却都是理的“节文”过程,得理与失理,都是理。这一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哲学,可与黑格尔的认识论(当然是颠倒的)对照研究。夫之的人性论超过了前人,后面还要详细研究。他

释“性者日生者也”,在语源上亦合于历史。按两周金文,“性”之原字即“生”字,已有明证,如金文的“厥生”,即“诗”言“尔性”。因此,他把宋明儒以来所高谈的性命,重新规定了活生生的发展内容,并据此进而说明“理在日成”中,“未成可成,已成可革”,天下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理” 存在。他的认识论是和人性论直接结合的,关于人性的论点如下:

性者,生理也,日生则日成也。则夫天命者,岂但初生之顷命之哉?⋯⋯天之生物,其化不息,初生之顷,非无所命也。⋯⋯幼而少,少而壮,壮而老,亦非无所命也。⋯⋯不更有所命,则年逝而性亦日忘也。⋯⋯形日以养,气日以滋,理日以成,方生而受之, 一日生而一日受之,受之者有所自授,岂非天哉。故天日命于人, 而人日受命于天,故曰性者生也,日生而日成之也。⋯⋯惟命之不穷也而靡常,故性屡移而易,抑推理之本正也,而无固有之疵,故“善”来复而无难,未成可成,已成可革。性也者,岂一受成侀不受损益也哉?⋯⋯形气者,亦受于天者也,非人之能自有也,而新故相推、日生不滞如斯矣。(“尚书引义”卷三“太甲”二)

夫之从很笨重的经典形式(如“尚书”)中解放出来,使这种形式来服从他的理论内容。他把古代的天命观,拉到◻降而富的新命观,否定了绝对的天命。他把古代的人性论,拉到日生而新的生化论(“思问录内篇”说“命日新而性富有也”),否定了绝对的人性类概念。因此,他说的“气与性为体”,也即把超乎现实的“理”,拉到实践之中日新而富有的理,否定了绝对的理的概念。“理”,不但是以客观存在的内容的发展而也发展,而且是以主观的认识官能(质)日生日新而也日富日善。“未成可成,已成可革” 之性理说,是他的自然生化论的合理的发展。宋明以来的性理观在夫之的批判之下划出了一个新的时代。

夫之既然肯定实在的气,日生的气,又肯定由气日日充实的质,即因实践改变了人类官能而生化的质,则性在气质之中也就日新而富有,并不是一降生就命定了的。性的体是能动的日受其生,性的用是能动的日至其善,从名实关系上说来如下:

言性者,昔曰吾知性也。折之曰,性弗然也。犹将曰,性胡不然也?故必正告之曰,尔所言性者,非性也。今吾勿问其性,且问其知。知实而不知名,知名而不知实,皆不知也,言性者于此而必穷。目击而遇之,有其成象,而不能为之名,如是者,于体非芒然也,而不给于用,无以名之,斯无以用之也;习闻而识之,谓有名之必有实,而究不能得其实,如是者,执名以起用,而芒然于其体, 虽有用,固异体之用,非其用也。夫二者,则有辨矣,知实而不知名,弗求名焉,则用将终绌。问以审之,学以证之,思以反求之, 则“实在”而终得乎名,体定而终伸其用,此夫妇之知能所以可成乎忠孝也;知名而不知实,以为既知之矣,则终始于名,而惝恍以测其影,斯问而益疑,学而益僻,思而益甚其狂惑,以其名加诸迥异之体,枝辞日兴,愈离其本,此异同之辨说所以成乎淫邪也。(“姜斋文集”卷一“知性论”)

夫之一方面批判了经验论,另一方面又批判了唯心论。在夫之的意思, 经验论者虽不能得“性”之用,未知其所以然,但积经验而来的常识尚可以如夫妇之知能而指道日常的生活;唯心论者则游戏于名(概念),而怀疑于

实(存在),那是极可贼道的,故说“与性形影绝,梦想不至,但闻其名, 随取一物而当之也”(同上)。

夫之又从理与象、道与象,说明象之实在。道和理是由象所摄取的,象为第一次的,道和理为第二次的。他说:

在天而为象,在物而有数,在人心而为理。古之圣人于象数而得理也,未闻于理而为之象数也。于理而立之象数,则有天道,而无人道(原注:疑邵子)。(“思问录内篇”)天下无象外之道, 何也?有外则相与为两,即甚亲而亦如父之于子也;无外则相与为一,虽有异名,而亦若耳目之于聪明也。父生子而各自有形,父死而子继,不曰道生象,而各自为体,道逝而象留。然则象外无道, 欲详道而略象,奚可哉?今夫象,玄黄纯杂,因以得“文”,长短纵横,因以得“度”,坚脆动止,因以得“质”,大小同异,因以得“情”,日月星辰,因以得“明”,坟埴墟壤,因以得“产”, 草木华实,因以得“财”,风雨散 润,因以得“节”。⋯⋯象不胜多,而一之于“易”,“易”聚象于奇偶,而散之于参伍错综之往来。相与开会,相与源流,开合有情,源流有理。⋯⋯然则江象以成“易”,举易而皆象,象即易也。何居乎以为兔之蹄,鱼之筌也?夫蹄非兔也,筌非鱼也,鱼鬼筌蹄,物异而象殊,故可执筌蹄以获鱼兔,亦可舍筌蹄而别有得鱼兔之理,畋渔之具伙矣。⋯⋯言未可忘,而奚况于象?⋯⋯道抑因言而生,则言象意道,固合而无畛,⋯⋯老之言曰,言者不知,庄之言曰,言隐于荣华,而释氏亦托之以为教外别传之旨。弃民彝,绝物理,胥此焉耳。(“周易外传”卷六)

这样看来,文理、度理、质理、情理、明理、产理、财理、节理,都指因对象而综摄的表象或抽象的概念。所谓“理”指条理,而“易统会其理”, 始把概念总括起来,在变化发展中取得“理论的”概念或动的总理,这便是“道”。这所谓“道”,相似于哲学这一名词,夫之又以“易”之一名或“生化之理”来代替它。哲学是掌握真理的学问,因为物象是实在的,哲学的理也是实在的。

夫之的唯物论思想在这里表现出了异常惊人的新内容,这是十七世纪中国哲学的成果,高出于周秦诸子,也高出于中国十八世 起的学者。他的唯物论的明显语句,也不是过去学者所能比拟的。他说:“性命之理,显于事理, 外无事也。天下之务,因乎物,物有其理矣,循理而因应乎事物,则内圣外王之道。”(“尚书引义”卷一“益稷”)如果我们把他的“内圣外王”的古典的形式撇开,则剩下的是唯物论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