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黄宗义的近代民主思想

上节所讲宗义的经济思想,大都根据他的代表作“明夷待访录”来论述的。此书前于卢梭“民约论”一个世纪,原本据全祖望说“多嫌讳弗尽出”, 今本尚非足本。清乾隆同列为禁书。这里我们首先研究一下这本书:

(一)此书类似“人权宣言”,尤以“原君”、“原臣”、“原法”诸篇明显地表现出民主主义思想。当时雇炎武就赞它“知⋯⋯百王之敝可以复起”(“南雷文定”附录),无疑地它是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作品。在清末的维新运动时期,此书成了青年的宝筏,因为他讲的平等和前代的学者是不相同的。梁启超说:

我们当学生时代,(“明夷待访录”)实为刺激青年最有力之兴奋剂。我自己的政治活动,可以说是受这部书的影响最早而最深!(“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四七页。)

这话是实在的。梁启超再三替此书宣传。他说:

此书(“明夷待访录”)⋯⋯光绪间我们一班朋友曾私印许多送人,作为宣传民主主义的工具。(同上)

梁启超谭嗣同辈倡民仅共和之说,则将其书(“明夷待访录”) 节钞,印数万本,秘密散布,于晚清思想之骤变,极有力焉。(“清代学术概论”,三二页。)

窃印“明夷待访录”⋯⋯等书,加以案语,秘密分布,传播革命思想,信奉者日众,于是湖南新旧派大鬨!(同上,一四一页。)

粱启超的话中有混同民主派和改良派的绪误。但他的确在当时把此书当做了路德的新坐经去宣传。

(二)宗义此香在清初是近代思维方法的漳著。梁启超说:“凡启蒙时代之大学者,其造诣不必极精深,但常规定研究之范围,创革研究之方法, 而以新锐之精神贯注之。”然“明夷待访录”之合于恩格斯所指的“近代推论的思维方法”,就不是梁启超所能知道的。这里有一问题,即此害之方法与其序文似是而非的矛盾。序言有“吾虽老矣,如箕子之见访,或庶凡焉, 岂因夷之初旦,明而未融,遂秘共言也”云云,这些话曾成为后人的争硷。章炳麟讥笑此书为向:清廷上条陈。梁启超则力辩,以为光复有日,宗善正欲为代清者说法,以其弟子万季野北上,戒他勿上河汾太平之策,可以证明宗义绝无向清廷讨生活之理。按“明夷”之句引自“易经”卦辞。东汉的仲长统也有“夷之初旦,明而未融”的讲法,我们不应孩在字面去周内,而应该诉之事实。宗义晚节清白,他抗拒清诏,有“身遭国变,期于速朽”之句, 坚辞博学鸿儒之征。他讥讽说“引里母田妇而坐之于平王之孙卫侯之妻之列”,他说应诏,是“所谓断送老头皮”(“南雷文案”卷三“与陈介眉庶常书”)。这就不能因“箕子见访”一语而断章取义。其次,宗义的理想不但清廷非其对象,即三代以下二千载皆非其对象。他在反清中已经表现过他的爱国主义的斗争,因此,他的平等理论实不可能向清朝统治者去做叛徒的献策,而且他更超过了王朝更替的中古君臣之义,去寻求新的制度。这在“明夷特访录”序中,也可以看出来的。他开宗明义即把中古分为一乱,客观的历史使他憧憬着资本主义式的一治。他说:

余尝疑孟子一治一乱之言,何三代而下之有乱无治也?乃观胡翰所谓十二运者,起周敬王甲子以至于今,皆在一乱之运,向后二

十年交人大壮,始得一治,则三代之盛犹未绝望也。(“明夷待访录”)

这样看来,他不是以朝代更替划分时代,而是以中古一乱划分时代的。他所经历的历史,具有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形态,因此他也有将来的信仰。所稠“一治”,是梦想着远处光明。所谓“三代之盛”是俱有新的历史内容的理想。然而“夷之初旦,明而未融”,清室统治了中阈,前途的光明又遭受了摧折。他说:“然乱运未终,亦何能为大壮之交”,下面便言箕子见访云云。因此,他以箕子自居,不是指朝代的箕子,而是指历史制度的箕子。“原君”、“原臣”、“原法”、“学校”诸篇的内容正说明他对于新制度的梦想。

(三)“明夷待访录”“一书是东林、复社的自我批判。因为东林党争虽然具有市民的自由思想,但其思想方法只局限于君子与小人的分类,其党争方法是所谓清议。对于前者,宗义批判“则有知之者,亦言东林非不为君子,然不无过激”。对于后者,有条件的赞伺“东林为清议之宗,⋯⋯清议者天下之坊也。”(“明儒学案”“东林学案”总论)这种清议的表现是: “娄江谓先生(雇惫成)曰,近有怪事,知之乎?先生曰,何也?曰,内阁所是,外论必从为非,内阁所非,外论必以为是。先生曰,外间亦有怪事。娄江曰,何也?曰,外论所是,内阁必以为非,外论所非,内阁必以为是。”

(同上“东林学案”一“雇宪成学案”)最后的武器,诉之于气节。高攀龙所谓“若学问不气节,这一种人为世教之害不浅”。他在死节时犹疏“大臣受辱则辱国,故北向叩头,从屈平之遣则,君恩未报,结愿来生”(“明懦学案”“东林学案”一“高攀龙学案”)。宗毒说:“数十年来,勇者燔妻子,弱者埋土室,忠义之盛,度越前代,犹是东林之流夙余韵也。”(“东林学案”总论)

然而这种单恃主观的“仁人君子心力之为”(雇炎武对东汉党锢之流的赞语,见“日知录”卷十三“两汉风俗”条)和做臣的气节,实在是东林的旧传统。宗义在“明夷待访录”中所论的经国大计,正是东林党以来的自觉批判。他批评这一趋势说:“昔之学者学道者也,今之学者学骂者也。矜气节者则骂为标榜,志经世者则骂为功利,读书文者则骂为玩物丧志,留心政事者则骂为俗吏。”(“南雷文约”卷四“七怪”)又说:“儒者之学经纬天地,而后世乃以语录为究竟。⋯⋯治财赋者则目为聚敛,开閫扞边者则目为粗材,读书作文者则目为玩物丧志,留心政事者则目为俗吏,徒以生民立极,夫地立心,万世开太平之阔论,钤束天下,一旦有大夫之成尤,当报国之日,则蒙然张口,如坐云雾!世道以是潦倒泥腐,途使尚论者风为立功建业,别是法门,而非儒者之所与也。”(“南雷文定后集”卷三“赠编修弁玉吴君墓志铭”)。甚至他说:“有明文章享功皆不及前代”(“明儒学案” 几例)。“明夷待访录”明斥“小儒规规焉,以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原君”)。他反对做臣的为了君主之一身一姓报以死节,以为这种小节是“私昵者之事”(“原臣”)。他批评复社“本领脆薄,学术庞厢杂, 终不能有所成就。”(“南雷文定后集”卷三“陈夔献墓志铭”)。因此, “明夷待访录”的理想,他自命是一治大法,从历史意义上讲来,实在是明代思想的批判发展。他的“创革之方法”所以成为“近代的”,就因为超越了过去“仁人君子心力之为”,而以勇敢的“异端”精神,“无所雇虑的态度”,设计将来的新世界。

明白了以上三点,我们才可以研究他的近代民主思想的具体意义,才可以析辨他的启蒙思想有什么样的历史内容。

如果说宗教战争的理想,是建设上帝的王国,即建设千载太平的天国于地球之上,则十七世纪中国的启蒙思想,是建投“三代”的王国,即建设梦想的圣世王国于地球之上,客观上都属于市民的要求。宗蒙在人民的时产所有的权利上主张齐之均之的制度,在人民的权利关系上主张“天下大公”制度。这里,他的文字有一个特别的格调,即理想与现状对比。他的理想是托古的,因而格调就成了古老如此,今也为彼。我们试读“明夷待访录”,几乎没有一篇不是这样。他对于封建的现状,批判很尖锐,同时他披着三代外衣的理想,又表示出极其笃信的样子。他说:“古老以天下为主,君为客, 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原君”)这是很典型的古今对比的例子。据此,我们研究宗义的思想,应先举出他所批判的对象,然后诅明他的理想。

宗羡从好多方面批评封建制度。他对于封建君主制度,是这样地攻击的: 后之为人君者不燃,以为天下利害之极管出于我,我以天下之

利尽归于己,从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公。⋯⋯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日我因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从奉我一人之淫乐,祝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而小儒规规焉,以君臣之义撅所逃于天地之间,⋯⋯使兆人万姓崩溃之血肉曾不异夫腐鼠,岂天地之大,于兆人万姓之中,独私其一人一姓乎?(“明夷恃访录” “原君”)

这好像是一篇市民的宣言。(一)他敢于宣布君主为“屠毒”者、“敲剥”者,天下之大害者。他更有一个否定的假言,在封建时代是难能可贵的, 即是说“向使无君”。墨子有政长与人民福利相符的理论,然孟子以“墨子兼爱是无父也”,斥为异端。宗义明言“无君”,实似城市的平民反对派。

(二)他主张人民(兆人万姓)的“自利自私”,客观上即他所谓“富民” 阶级的权利。人人能遂其自利自私,即天下之大公。而君主却不让人民自利自私自己的“产业”,反独自一人私天下的“产业”。这话就具有人权平等、“自由放任”的道理,而且是符合于资本主义初期的思维方法的。“在贵族支配着的时代,是荣誉,忠诚等等之概念,在资产阶级之支配期中,是自由、平等,等等概念支配着。”(“德意志意识形态”,九二页)

宗义批评封建的官吏制度说:

世之为臣者昧于此义,以谓臣为君而设者也,君分吾以天下而后治之,君授吾以人民而后牧之,视天下人民为人君囊中之私物。冷以四方之劳扰,民生之惟悴,足以危吾君也,不得不讲治之牧之之术。苟无系于社稷之存亡,则四方之劳扰,民生之惟悴,虽有诚臣,亦以为纤芥之疾也。⋯⋯后世骄君自恣,不以天下万民为事, 其所求乎草野者,不过欲得奔走服役之人,乃使草野之应于上者亦不出夫奔走服役,⋯⋯跻之仆妾之间而以为当然。(“明夷待访录” “原臣”)

这已经道破封建臣仆是参加“敲剥”的奔走服役者,官僚制度是镇压人民的一套工具,它的任务是“统治”(牧之洽之)人民。

宗义批评封建无公法,“所谓法老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同上“原法”)。他论封建公私之不分,权利义务之不平,说:

后阶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效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亭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吾亦鳃鳃然日唯筐箧之是虞,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论者谓一代有一代之法,子孙以法祖为孝。夫非法之法,前王不胜其和欲之私以创之,后王或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坏之。坏之者固足以害天下,其创之者亦未始非害天下者也。乃必欲周旋于此胶彼漆之中,以博宪章之余名,此俗儒之剿说也。(同上)

封建的法律,那所谓非法之法,即权利义务没有法权平等的分界。什么“宪章”的美名,都是胡说。它的内容上无好坏,无优劣,都是“敛于上” 的剥阶级的欺骗口实罢了。

宗义的政治理想是由形式的公、平的近代观念出发的。他的国家起源静, 役有神权的秘密,所谓人君腐类似“墨子”“兼爱篇”“与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的贤能政长,人民自由选出的所谓“兼君”,是人类的谍幸福者。他从历史上说明君主的由来,虽然不尽合于科学,但已经打破君臣天地之义

(先天的)。他在受到异族统治的时候,甚至敢说:“君臣之名从天下而有之者也。吾无天下之责,别吾在君为路人。”(同上“原臣”)他认为人类的本性就是自私自利的。他说:

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 有公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此其人之勤劳,必千万于天下之人。(同上“原君”)

他把君主当做公仆看待。在中国的封建史上,主客二字的对称语,都以“主”为地主阶级,“客”为农奴身分。然而他竟倒转过来,说“天下(人民)为主,君为客”。他虽然没有谈到选举,但说“明乎为君之职分,则唐虞之世(理想),人人能让,许由务光非绝塵也”

(“明夷待访录”“原君”)。至于臣的职分,他说:“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以天下为事,则君之师友”(同上“原臣”),“官者分身之君”

(同上“置相”)。因为他把君臣的意义还原为一种机关,“作君之意所以治天下也”(同上),“治天下犹曳大木然,前者唱邪,后者唱许,君与臣共曳木之人也”(同上“原臣”)。他把政治还原为一公务,“天下之大,非一人之所能治,而分治之以群工,故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同上)。所以王朝之兴亡在他的逻辑中没有成为前提,而是以“万尺之尤乐”和生活之平等为基本出发点。他说:

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尤乐,⋯⋯为臣者轻视斯民之水火,即能辅君而兴,从君而亡,其于臣道因未尝不背也。(同上)

三代(理想)之法藏天下于天下者也,山泽之利不必其尽取,

刑赏之权不疑其旁落,贵不在朝廷也,贱不在草莽也。(同上“原法”)

由他对于国家起源的看法,导出了他的法治思想。他否定“一家之法”, 而主张“天下之法”。这个“天下之法”是理想的,实际上是市民阶级的平权要求,“贵”(支配阶级)和“贱”(被支配阶级)在形式的法权上是平等的。这就由人权的平等推论到法律的平等(这里法律平等的形式性暂置不论)。有了这个“治法”然后才有“治人”。他说:

吾以谓有治法而后有治人。自非法之法(一家之法)桎梏天下人之手足,即有能治之人,终不胜其牵挽嫌疑之雇盼,有所设施, 亦就其分之所得,安于苟简,而不能有度外之功名。

使先王之法(理想)而在,莫不有法外之意存乎其间。其人是也,则可以无不行之意;其人非也,亦不至深刻罗纲,反害天下。

(同上“原法”)

宗义的意识中有责任内阁制的要素。他所指的宰相,第一是贤人,第二是有职有仅的人。基此,君主的职位不过一虚名罢了。他仍然是在三代外衣之下宣传他的理想。他说:

昔者伊尹周公之摄政,以宰相而摄天子,亦不殊于大夫之摄卿, 士之摄大夫耳。后世君骄臣谄,天子之位始不列于卿大夫士之间。⋯⋯古老不传子而传贤,其视天子之位,去留犹夫宰相也。其后天子传子,宰相不传子,天子之于不皆贤,简赖宰相传资足相补救,则天子亦不失传贤之意。宰相既罢,天子之子一不贤,更无与为贤者矣!(同上“置相”)

这是说宰相以选贸为条件,如果天子不贤,就不妨把他当做偶像,而以有行政权力的宰相去管理一切,不至“使大权自宫奴出”。他又说:

或谓后之人阁办事,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也。曰,不然! 人阁办事者,职在批答,犹开府之书记也。其事既轻,而批答之意又必自内授之而后拟之,可谓有其实乎?吾以谓有宰相之实者,今之宫奴也。盖大权不能无所寄,彼宫奴者见宰相之政事坠地不收, 从而设为科条,增其职掌,生杀予夺,出自宰相者次第而尽归焉。有明之阁下,贤者贷其残膏剩馥,不贤者假其喜笑怒骂,道路传之, 国史书之,则以为其人之相业矣!(同上“置相”)

宰相的职权,他说,要与天子“同议可否,天子批红。天子不能尽,则宰相批之,下六部施行”。宰相又得设“政事堂”,下设五房。宰相既当责任内阁之权,他说“四方上书言利弊者⋯⋯皆集焉,凡事无不得达”(“明夷待访录”“置相”)。

宗义也有近代代议制的意识,这议论是隐藏在“学校”这一圣王之法的古裳之下。因为他把学校当做“公其非是”的机关。他说:

学校所以养士也。然古之圣王,其意不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天子之所是未必是, 天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

(同上“学校”)

这是旧民主主义的议会政治的萌芽思想,显然这是和中古专制政治不相客的。他在这一意义之下,颇重视清议。他说:

东汉太学三万人危旨深论,不隐豪强,公卿避其贬议。宋诸生

伏阙捶鼓,请起李纲。三代遗风,惟此犹为相近。使当日之在朝廷者,以其所非是为赤是,将见⋯⋯君安而国可保也。乃论者目之为衰世之事。不知其所以亡者收捕党人,编管陈欧,正坐破坏学校所致。(同上)

他把东汉的太学清议的历史意义理解为近代的议会政治,这是托古改制。康有为梁启超之徒承继了这一点,是不自觉的。而贤办资走陪级的代理人胡适,居然捧出了这一幻想,企图把所谓国立大学作政治市场,好自居“祭酒”(国师),而作政治投机买卖,正是所谓实用主义的最好检证,这是对宗义的民主思想的无耻的歪曲。

宗义的理想是,在中央政府,天子以至公卿都要在太学祭酒的面前就弟子之列,祭酒(好像是议长)有权批评政治的得失。在地方政府,郡县官都要在地方学宫的面前就弟子之列,学官对于地方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同上)。宗义的此类自由思想发挥颇多,例如:

天下之议论不可专一,而天下之流品不可不专一也。(“汰存录”)

论者以东林为清议所宗,祸之招也。子言之,君子之道,辟则坊与,清议者天下之坊也。夫子之议臧氏之窃位,议季氏之旅泰山,独非清议乎?清议息,而后有美新之上言,媚閹之红本,故小人之恶清议,犹黄河之碍砥柱也。(“明儒学案”“东林学案”总论)这些见解正如雇炎武认清议为“王治之不可阙”,所谓“天下风俗最坏之地,清议尚存,犹足从维持一二,至于清议亡,而于戈至矣。”(“日知录”卷十三“清议”)可见这一思潮是历史的课题,不是个人自由意志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