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证券市场的主要法规有哪些?

始于 60 年代初的台湾证券市场是亚洲新兴市场之一,30 多年来,台湾地方当局先后颁布实施了 50 余项证券法规。现将主要法规介绍如下:

  1. 《台湾证券交易法》。它是台湾证券市场最主要的证券法规,颁布实施于 1989 年 1 月 29 日,其后几经修改。主要内容包括:①规定有价证券的募集、发行和买卖等行为准则。②规定证券中介机构,包括证券承销商、证券自营商、证券经纪商之权利义务。③规定证券交易所行为准则。

  2. 《证券商管理办法》。最早颁布于 1961 年 6 月 21 日,其后几经修改。主要内容是规定证券发行公司、承销商及经纪人之条件及行为准则。

  3. 《台湾证券商设置标准》。颁布实施于 1988 年 5 月 17 日。主要内容包括:①规定证券商设置条件。其中承销商、自营商、经纪商的最低实收资本分别为新台币 4 亿元、4 亿元、2 亿元。②规定金融机构申请兼营证券业务,只可在证券承销、自行买卖、代理买卖等业务中选择其一。③规定证券分支机构的设置标准。

  4. 《台湾证券交易所管理规则》。颁布实施于 1990 年 10 月 16 日。主要内容包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许可或特许条件,以及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与监督规定。

  5. 《台湾公开发行公司年报应行记载事项准则》。颁布实施于 1988

年 6 月 7 日。主要内容是规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准则。

  1. 《台湾证券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颁布实施于1988 年 7 月 26 日。主要内容是规定募集发行新股的申报生效条件与程序、申请核准标准;规定募集发行公司债的条件与程序等等。

  2. 《台湾复华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颁布实施于 1990 年 11 月 5 日,是台湾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信用交易的重要法规之一。主要内容包括:规定融资、融券的条件、标准及程序;融通账户的设立;融通的申请及偿还;融通担保品的补缴及处分等等。

  3. 《台湾证券集中保管事业管理规则》。颁布实施于 1989 年 8 月18日,是台湾证券市场存管业务的根本性制度。主要内容是:规定证券集中存管的要求和标准;规定证券集中存管机构的设立条件和行为准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