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机构投资者?它和个人投资者相比,有什么特点?
在证券市场上,凡是出资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个人或机构,统称为证券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从广义上讲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在西方国家,以有价证券投资收益为其重要收入来源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各种福利基金、养老基金及金融财团等,一般称为机构投资者。其中最典型的机构投资者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投资的共同基金。在中国,机构投资者目前主要是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投资
管理基金等。
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市场参与者主要是个人投资者,即以自然人身份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投资者。本世纪 70 年代以来,西方各国证券市场出现了
证券投资机构化的趋势。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机构投资者市场份额 70 年代为30%,90 年代初已发展到 70%,机构投资者已成为证券市场的主要力量。在我国,机构投资者近年来有所发展,但与个人投资者相比,机构投资者所占比重仍然偏小。截至 1997 年底,中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开户数占总开户数比例不到 1%。为了改变这种投资者结构失衡的状况,我国正采取措施,在完善立法的前提下,逐步培育和规范发展机构投资者,发挥证券投资基金支撑市场和稳定市场的作用,促进证券市场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1997 年 11
月 14 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998 年上半年,开元、金泰、兴华、安信四家证券投资基金相继公开发行上市。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将是我国机构投资者获得稳步发展的时期。
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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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专业化。机构投资者一般具有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在投资决策运作、信息搜集分析、上市公司研究、投资理财方式等方面都配备有专门部门,由证券投资专家进行管理。1997 年以来,国内的主要证券经营机构,都先后成立了自己的证券研究所。个人投资者由于资金有限而高度分散, 同时绝大部分都是小户投资者,缺乏足够时间去搜集信息、分析行情、判断走势,也缺少足够的资料数据去分析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因此,从理论上讲, 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相对理性化,投资规模相对较大,投资周期相对较长, 从而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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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结构组合化。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较高的市场,机构投资者入市资金越多,承受的风险就越大。为了尽可能降低风险,机构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会进行合理投资组合。机构投资者庞大的资金、专业化的管理和多方位的市场研究,也为建立有效的投资组合提供了可能。个人投资者由于自身的条件所限,难以进行投资组合,相对来说,承担的风险也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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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行为规范化。机构投资者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投资行为受到多方面的监管,相对来说,也就较为规范。一方面,为了保证证券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资金安全, 国家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监督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另一方面,投资机构本身通过自律管理,从各个方面规范自己的投资行为,保护客户的利益,维护自己在社会上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