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如何买卖股票?怎样办理开户、委托和交割?

投资者买卖股票的基本程序包括:开户、委托、交割三个方面。

  1. 开户。投资者买卖股票首先要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只有开设了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之后,才能进行股票买卖。

证券账户相当于投资者的证券存折,用于记录投资者所持有的证券种类和数量。除了国家法规禁止的一些自然人和法人之外,其他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持有效证件,到证券登记机构填写证券账户申请表,经审核后即可领取证券账户卡。这个过程俗称办股东代码卡。个人开户只需持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 18 岁者不能开立个人证券账户。法人开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①有效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

其居民身份证。外国及港、澳、台在中国内地的独资企业不可开立 A 股账户。个人开户可自己办理,亦可委托他人办理。机构开户可由法人代表亲自办理, 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办理个人或机构开户的代办人须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开户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资金账户是投资者在证券商处开设的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投资人买入股票所需的资金和卖出股票取得的价款等。已开设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应当持证券账户、银行存折和身份证到自己选择的证券商处设立资金账户。由于目前我国证券商营业网点接待客户的能力不足,一些证券商规定,投资者必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相当数量的资金方可允许其开设资金账户。

  1. 委托。投资者买卖股票不能亲自到交易所办理,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即证券商)进行。委托是指投资者决定买卖股票时,以申报单、电话、电报或信函等形式向证券商发出买卖指令。委托的内容包括证券名称、代码、买入或卖出的数量、价格等。传统的委托方式是,投资者到证券商营业柜台填写书面委托。随着交易技术的不断发展,许多证券商为投资者开办了电话委托、触摸屏委托、电脑终端委托等多种自助委托方式。

证券商在接受委托后,将股民的买卖委托指令通过“红马甲”(有形市场)或者直接(无形市场)输入证券交易所的电脑终端机,每一笔买卖委托由①委托序号(即股民委托时的合同序号,由电脑自动产生);②买卖区分;

③证券代码;④买卖股数;⑤买卖价格五项信息组成。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主机根据输入的委托信息进行竞价处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自动配对撮合成交。投资者委托的买卖一旦成交,则不得反悔。在未成交以前, 也可以撤单,撤单程序与买卖委托的过程基本相同。

  1. 交割。交割即买卖股票成交后货银兑付的过程,也就是买卖双方通过结算系统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投资者在委托买进证券并成交后,必须交纳所需款项,才能领取所买进的股票。同样,投资者在委托卖出股票并成交后,应交纳卖出的股票,才能领取应得的价款。我国禁止信用交易,投资者在买进证券时必须在资金账户上存有足够的保证金;在卖出证券时,证券账户上必须有相应的证券。中国证券市场自 1992 年开始实行“无纸化制度”,实物股票不再流通。投资者所持证券体现为其证券账户中的电子数据记录。因此交割只是投资者证券账户中证券数据和资金账户中资金数据的账面记加记减。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 A 股采用“T+1”交收制度,即当天买卖,次日交割。投资者 T+1 日可在证券商处打印交割清单,以核对其 T 日的买卖活动。若有疑问,亦可向证券结算公司及证券登记机构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