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债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债发行方式经历了从 80 年代的行政分配,90 年代初的承购包销,到目前的定向发售、承购包销和招标发行并存的发展过程, 总的变化趋势是不断趋向低成本、高效率的发行方式,逐步走向规范化与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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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发售。定向发售方式是指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金融机构等特定机构发行国债的方式,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等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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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购包销。承购包销方式始于 1991 年,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它是由各地的国债承销机构组成承销团,通过与财政部签订承销协议来决定发行条件、承销费用和承销商的义务,因而是带有一定市场因素的国债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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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发行。招标发行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国债的承销商和发行条件。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招标发行又可分为缴款期招标、价格招标、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
①缴款期招标。缴款期招标,是指在国债的票面利率和发行价格已经确定的条件下,按照承销机构向财政部缴款的先后顺序获得中标权利,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
②价格招标。价格招标主要用于贴现国债的发行,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如果中标规则为“荷兰式”, 那么中标的承销机构都以相同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来认购中标的国债数额;而如果中标规则为“美国式”,那么承销机构分别以其各自出价来认购中标数额。
举例来说,当面值为 100 元、总额为 200 亿元的贴现国债招标发行时, 若有 A、B、C 三个投标人,他们的出价和申报额如表 5-1 所示,那么,A、B、C 三者的中标额分别为 90 亿元、60 亿元和 50 亿元,在“荷兰式”招标规则下中标价都为 75 元,而在“美国式”招标规则下,中标价分别是自己的投标
价,即等于 85 元、80 元和 75 元。
由上可见,“荷兰式”招标的特点是“单一价格”,而“美国式”招标的特点是“多种价格”。我国目前短期贴现国债主要运用“荷兰式”价格招标方式予以发行。
③收益率招标。收益率招标主要用于付息国债的发行,它同样可分为“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两种形式,原理与上述价格招标相似。
表 5-1 “荷兰式”招标与“美国式”招标中标额和中标价的比较
招标发行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国债发行过程,从而能反映出承销商对利率走势的预期和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推动了国债发行利率及整个利率体系的市场化进程。此外,招标发行还有利于缩短发行时间,促进国债一、二级市场之间的衔接。基于这些优点,招标发行已成为我国国债发行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