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和国际证券交易所联合会(FIBV)是什么 样的组织?
国际证监会组织(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简称 IOSCO)是国际间各证券暨期货管理机构所组成的国际合作组织。总部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市,正式成立于 1983 年,其前身是成立
于 1974 年的证监会美洲协会。目前共有 81 个正式会员、10 个联系会员和 45 个附属会员。该组织的宗旨是:通过交流信息,促进全球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各成员组织协同制定共同的准则,建立国际证券业的有效监管机制,以保证证券市场的公正有效;并共同遏止跨国不法交易,促进交易安全。
其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委员会、四个地区常设委员会(亚太、欧洲、美洲和非洲/中东地区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下设技术市场委员会和新兴市场委员会)、秘书长和咨询委员会。其中执行委员会是证监会国际组织的日常管理委员会,执委会由 12 个正式会员及 4 个区域委员会各一名代表组成,委员任期两年。秘书长负责日常事务,由执行委员会提名、主席委员会任命, 任期为 3 年,服从于执委会并接受执委会主席的直接领导。咨询委员会由全
部 45 个附属会员组成,多为各重要的证券交易所、金融机构或金融公司。我
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1996 年 9 月加入其咨询委员会。IOSCO 每年召开一次大会。
中国证监会在国际证监会组织 1995 年的巴黎年会上加入该组织,成为其正式会员。按地区划分,中国证监会属亚太地区委员会正式成员。按市场发
展状况划分,中国证监会是新兴市场委员会的正式成员。
中国台北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原名证券管理委员会)于 1987 年成为证监会国际组织的正式成员,其英文名称原为“TAIPEI-CHINA”,中国证监会入会后,其英文名称改为“CHI-NESETAIPEI”。台湾证券交易所于 1993 年成为 IOSCO 附属会员。
中国证监会代表团曾参加了 1995 年第 20 届年会(巴黎)、1996 年第 21
届年会(加拿大蒙特利尔)及 1997 年第 22 届年会(中国台北)。此外,中国证监会还派遣代表团出席了 1996 年在华沙、1997 年在南非举行的两届新兴市场委员会会议,并于 1997 年 4 月在北京承办了国际证监会组织亚太地区委员会及其执行会议。
国际证监会组织作为专业性国际组织,强调非政治原则,所有会议不悬挂国旗、不奏国歌。
国际证券交易所联合会简写为 FIBV(取之于法文词头),成立于 1961
年,永久会址设在巴黎。其前身是 1957 年欧共体 8 个成员国成立的“欧洲证券交易所协会”,随着伦敦及其他证券交易所的加入,1961 年该协会重组为“国际证券交易所联合会”,1966 年和 1970 年纽约和东京证券交易所分别加入该协会后,该联合会成为世界主要证券交易所的国际性组织。FIBV 对会员的市场规模、法制化建设等诸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因此取得 FIBV 会员资格被各国证券监管机构及市场参与者作为其证券市场达到国际认可标准的一种认同。FIBV 的宗旨是:促进成员之间的紧密合作;为跨国证券交易和公开发售建立统一标准;宣传交易所自律在整个监管体系中的重要性;支持新兴市场的发展,使之最后达到 FIBV 的会员标准;促进全球证券市场规范化的进程。
FIBV 的决策机构为执行委员会,负责政策拟定、专案选定、会员大会准备及主要管理上的决策。14 位执行委员会成员采用轮流制,两年一任,依地区代表性和发达市场与新兴市场综合考虑而定,但纽约、伦敦、巴黎、东京、德国证交所是永久会员。会费的缴纳依各交易所的市值及交易值的综合排行大小收取。
在 1996 年香港年会之前,FIBV 规定一个国家仅能有一个证券交易所成为正式会员,其他交易所为正式会员的联系会员且无投票权。1996 年 11 月在香港举行的年会则取消了每个国家只有一个会员的限制。到 1997 年底FIBV
有 51 个会员,来自 51 个证券交易所,其涵盖的证券市值占全球证券总市值的 97%。此外,FIBV 还有 16 个待正式入会的附属会员和 30 个联系会员(联系会员均来自新兴证券市场)。
香港联合交易所于 1986 年、台湾证券交易所于 1989 年成为 FIBV 的成员。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上海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与 FIBV 有些业务上的接触,但目前尚未入会。FIBV 第 36 届年会曾于 1996 年 11 月在北京举行过国际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