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用交易?透支交易有什么危害?
信用交易又称“保证金交易”,指客户按照法律规定,在买卖证券时只向证券商交付一定的保证金,由证券商提供融资或融券进行交易。客户采用这种方式进行交易时,必须在证券商处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存入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其余应付证券或价款不足时,由证券商代垫。信用交易分为融资买进(即买空)和融券卖出(即卖空)两类。
信用交易中无论融资买进或融券卖出,都涉及到保证金问题。在允许信用交易的国家和地区,一般都要由政府批准,成立一家专门的证券融资公司, 对证券商提供融资融券,收取利息。证券商向证券融资公司借入资金和证券
后,再为客户提供融资和融券服务。投资人在以保证金方式买卖证券时支付的保证金比率,以及证券商取得证券融资的条件和数量限制,必须由中央银行或证券主管机关规定。受货币信用松紧、通货膨胀以及证券成交量多少的影响,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时期对保证金比率的规定有所不同。客户缴纳的保证金按缴纳时间不同,分为起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两种。起始保证金是交易前缴纳的保证金,其实质是客户从证券商融资或融券的抵押金。维持保证金是交易后缴纳的,为弥补因证券价格发生变化造成亏损而追加的保证金。为了保证提供融资融券的证券商能够有效控制风险,法规一般规定证券商在客户不能按期支付融入的资金和证券时,有权直接变卖客户保证金账户中的证券予以抵偿。
目前,我国的法规禁止信用交易,客户支付的保证金实际上为全额保证金,即投资者的每笔交易都必须有足额的资金才能进行。信用交易目前在我国属于透支交易,是一种违规活动。透支交易指客户在没有自有资金或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买入证券,使其资金账户透支,差额部分由证券商垫付。从事透支交易的客户,往往事先与证券商达成了协议或者经过其默许。双方之所以能够达成透支协议,在客户一方是为了获取差价利益,而证券商则是为了获取更多的佣金收入和透支款高额利息。透支交易在当前中国证券市场属非法交易,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透支交易这种违规活动的危害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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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交易是一种纯粹的过度投机行为,会助长市场盲目投机和虚假市场需求,侵蚀、冲击甚至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不利于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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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和证券商都还不成熟,市场运作也还没有达到规范化要求,市场价格波动比较大,隐藏着一定的市场风险。透支交易活动对股市有明显的助涨助跌特点,在股市上涨时,投资者利用透支交易大量购买股票,过分扩大了市场需求,推动市场价格盲目上涨;在股市下跌时, 以透支交易方式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又害怕造成损失而不计成本地抛售,加剧市场下跌速度。因此,透支交易活动会助长股市的暴涨暴跌,加大证券市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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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法律明确禁止透支交易,在有关融资买入股票所有权归属、证券商强制平仓是否侵权、透支协议的法律约束力等问题上没有法律规定。在缺乏规范化制度的情况下,违规从事透支交易活动极易产生纠纷,有的甚至利用透支交易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给投资者和证券商双方都可能带来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