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物圈保护区的特征
生物圈保护区的主要特征是:1)生物圈保护区是指典型的大陆和沿海环境保护区,能支持持续发展,已被国际上承认具有自然保护价值,能提供科学知识和技能、并具有人类学保护价值。2)生物圈保护区联合构成世界保护网,有利于自然和人工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信息的交流。3)每个生物圈保护区都包括一个世界生物地理省份内典型天然生态系统或受破坏程度最低的生态系统(中心区域)。4)每个生物圈保护区应当大到足以作为有效的自然
保护单位,并应具有长期变化测量标准的价值。 5)生物圈保护区应当提供生态研究、教育、示范和培训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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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圈保护区由“中心区”和“缓冲区”组成。缓冲区的复合利用可包括各种农业活动、住宅区和其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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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圈保护区必须具有适当的长期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上的保护,
它可以与现有的或拟设置的保护区一致起来,或合并到这些保护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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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生物圈保护区的组成部分,人及其活动不应排斥在生物圈保护区之外,而应该鼓励人们参与保护区的长期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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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物圈保护区规划之后,一般不需要改变土地所有权或管理法令,
但对中心区和特别研究地的绝对保护需要改变的地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