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命论的自然观
远古时代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对自然界处于一种依附或顺应的关系。科学技术的发展限于直觉地和表面地观察和记述自然现象,对自然规律尚无正确认识。对林火、洪水、火山、地震等自然力的恐惧产生了原始宗教—— 从图腾、自然神、祖先神到人格神,都反映了人类对自然的屈服;另一方面, 征服自然的幻想与欲望产生了美丽的神话——大禹治水、夸父逐日、精卫填海、女娲补天,以及西方神话中的巨人安泰等,均属征服自然幻想的体现。
虽然某些先哲凭其“天才直觉”而具有自发唯物主义和朴素辨证法的自然观,但占统治地位的哲学思潮是唯心主义和宗教神学的天命论,把一切自然现象及其对人类生产与生活的影响归结为某种超自然力量的作用。殷虚卜辞中有“帝其令雨”、“帝其令风”、“帝令雨足年,帝令雨弗其足年”, 把晴雨变化和年成好坏都归结为上帝的旨意。《诗经》云:“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毋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土,日监在兹!”告诫人们敬天, 不要以为苍天高高在上不管事,其实它每日临凡监视着苍生。孔子主张“君子三畏”,第一就是“畏天命”。古希腊哲学家也有类似的观点,柏拉图认为地球上一切可以观察到的事物不过是理念的拙劣的摹象。泰勒斯则认为神用水创造出万物。这些神创造论者认为自然界是上帝创造的,主观唯心论者则认为自然界是人类精神的产物,都否认自然界固有的客观规律和人类对自然界的影响。